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

溫習台灣制憲主張(推薦佳作)

作者:黃昭堂
資料來源:本文為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前主席黃昭堂發表於 2003 3 15 日的世界台灣人大會講稿
◎憲法的本質
憲法就是國家與國民的契約
◎中華民國憲法的特質
  1. 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是在 1947 年,由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統治中國全土的時代所制定的,根本不適合 1949 年後的「金馬國」時代。
  2. 金馬國政府(兩蔣時代)將憲法束之高閣,根本沒有實行。更顯示中華民國憲法沒有其價值、意義。
  3. 憲法的根本在於保護國民,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在 1991 年以後,雖然經過六次修改,內容編寫有較符合實況,但是憲法的條文複雜,不但一般國民難以理解,即使是高知識份子也難以理解。
◎制憲的必要性
  1. 台灣的憲法需要符合台灣現狀以及將來發展。
  2. 以修憲的方式將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修到實質上完全的新憲法也不夠,因為憲法必須正名,只要冠上「中華民國」這個國號的憲法,就無法解決「分裂的中國」這個包袱。
◎制憲的阻力與去除阻力的方法
  1. 目前台灣的居民中,自認是中國人的佔 10﹪,自認既是中國人又是台灣人的佔 50.9﹪,數目相當多。目前認同自己是台灣人的只佔 34﹪。(以上數據是將各種輿論的調查平均化後所得)由以上數據可以看出,現今當務之急應是加強台灣人對自己的身分認同。認同是基於個人的認知,而非出自族群概念,因此即使是不同族群也可以形成台灣人意識。認同是出自個人的認知,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中國人,他們就是由六十族群所組成的。
  2. 現在認為台灣應與中國統一、合併的人佔 21.8﹪,雖然只佔少數人口,卻也不能忽視。
  3. 認為維持中華民國現狀的人,仍佔有 19.7 的比例,這些人有的認為應該永遠維持現狀,有的傾向將來再決定台灣的走向。如果這些人經過教育、討論後,有些人也許會變成台灣獨立的擁護者,但是就現況而言,他們仍有可能成為制憲的阻力,需要加以宣導。我們必須擴大支持獨立(32.3﹪)的人數,將這個數據與認同自己是台灣人的34﹪相比較後,可發現台灣人意識顯然與支持台灣獨立的理念是相關的。(23項的數據來自行政院的輿論調查)
  4. 至於來自中國的阻力,台灣可以完全忽視,因為台灣制憲阻力的來源不在於中國,而是台灣政界人士遇難即退的作風。
◎如何制憲
2000 年陳總統當選得票率不過半,現在綠營立委數目也不過半,如果要提出制憲的建議案,需要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的同意才能提案給國民大會審議,就現在的情勢看來,連修憲都困難重重,更不用說重新制憲,但是總要有一個開始。
就一般而言,政府當局的發言滲透力較強,執政黨次之,因此政府、執政黨應該不時宣揚制憲 的重要性,以期能發生潛移默化的效果。民間團體雖然發言力較弱,但各團體仍應時時刻刻疾言制憲的必要性,因為民間團體運動一方面可以對政府構成壓力,另一方面也有提供國家改革能源的作用,民間團體以滴水穿岩的毅力來推行制憲運動是非常必要的。
陳總統競選時的諾言之一是籌組「憲法會議」。我們能諒解就目前的情勢而言,足以作革新後 盾的政治力量仍不夠,但是「人民對革新的渴望」是民進黨執政的正當性來源。既然主權在民,人民的力量就應充分的運用,以人民賦予總統的職權召開「憲法會 議」,邀請專家學者研究討論新憲法的問題是目前急需執行的制憲第一步。
接著必須釐清「台灣」與「中國」的界線,因為很多革新都因「中華民國憲法」或「中華民國」從中作梗,而無法實行。根據輿論調查,持有「我是台灣人」的認同比率與「支持台灣國」的比例幾乎一致,因此推行「台灣人認同」也是我們推行制憲運動時的基本方針。
2004 年的選戰也應以「台灣認同 V.S. 中國認同」做主軸,以此求勝,勝選才有格外的意義,否則可能會招致「李登輝的民主政治」拖延了中國國民黨執政的生命,「陳水扁的民主政治」拖延了中華民國外來體制壽命之譏。
◎結語
要達到制憲的目標,很可能是一條漫長之路,但必須要有一個好的開始。可以先由政府聘請專家組成「憲法會議」,來檢討制憲的相關問題。這並不意味著要立即制憲,但必能收到教育、宣傳之效果。
基本上,國會(立法院)代表民意,但是既然「主權在民」,人民的意願就是至高的,以人民賦予總統的職權來召開「憲法會議」,更是一條合理合法的制憲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