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馬「法官」須知法院不在總統府!

從二OO八年五月廿日起,台灣司法界出現了一九八九年以來最詭異的突變:總統府有一個操控所有法院的馬「法官」,只要「金」口一開,全國司法機構幾乎無一不噤聲追隨。
以最近震驚全國、甚至轟動國際的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監聽在野黨國會黨鞭「順便」聯聽執政黨國會議長怪案為例,不但特偵組和檢察總長以狗仔隊爆料手法大炒所謂的「司法史上最大關說醜聞」,甚至,原本應該在總統府內認真工作的總統馬英九都汲汲營營在媒體面前大演特演氣急敗壞的「未審定讞」鬧劇。由於此案至今仍未進入審判階段,所以,特偵組、檢察總長和總統等非法官公職人員的「跨界」演出,頗教人納悶,尤其是本該尊重司法獨立的馬總統不改習慣性指揮辦案的怪僻,更讓這位已被英國媒體 Economist 認證為 bumbler 的政治人物再次「贏」得美聯社「頒布」的 bungling 評價,這種「國際名聲」真讓人難過。
關於傳說中的立法院長王金平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向法務部長曾勇夫關說案,其實是一件陳年舊案,而且,柯建銘原已被判無罪(請參考<社會傳真機 -- 全民電通案更一審 柯建銘無罪>/記者:林偉信/中國時報 2013 6 19 05:39 ;<紀委會:柯建銘司法關說不成立>/來源:中央社/中國時報 2013 11 29 15:24,所以,比起總統馬英九始終「非常關心」前總統陳水扁「貪汙案」而不厭其煩屢屢公開向法院直陳辦案方向的大動作,即使王金平曾為無罪的柯建銘向法務部長曾勇夫表達「關心」,其實已微不足道,何況,傳聞中的「王柯關說案」至今為止只憑兩則語焉不詳的電話漫談監聽譯文充當「關鍵證據」(所謂的「關說」通話時間分別為六月廿八日與六月廿九日,可是,柯建銘已於六月十八日獲判無罪,還要「關說」什麼?),至於馬英九以總統身分直接向法院和法官「關心」陳水扁案的影音紀錄都有全國媒體閱聽大眾親身見證(請參考<【影片】鄭文龍律師 13 分鐘讓你了解陳前總統如何被政治迫害>/作者: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大地新聞報導 2012-04-13,兩者比較,「王柯案」只能算迷你小巫遇見超級大巫。
姑且不提仍未進入法院和監察院的「王柯案」實際案情,比較值得探討的是:為什麼本國檢察機構可以把監聽立法委員當成一件「芝麻綠豆小事」?還有,為什麼除了檢察機構「誤以為」可以越俎代庖替法官宣判「罪名」外,連那位實質領導全國公僕且理應以身作則尊重司法獨立的總統都沒頭沒腦急著「替」法院開出「定讞」結論?
檢察機構不成材,該檢討檢察署,至於,總統「冒充」法官呢?或者,總統馬英九自作主張任命自己當法官,所以,這位沒有專業法官證照的「馬法官」應該辭職,以便前往補習班準備參加法官國考事宜,根本不適合進入總統府辦公!
無論如何,一個國家的總統,不懂尊重司法機構已經很丟臉,居然還自己當起「法官」胡亂宣判一組尚未進入審判階段的「嫌疑犯」的「罪名」,這是哪個世紀的不入流政治戲碼?難道這個國家已經跟隨「台灣中國人」醉心膜拜的《甄嬛傳》倒退到那種不需要獨立法院和民主法理的古老年代?
除了總統越俎代庖冒充法官外,另一件頗讓人納悶的事情是:整起監聽案至少從六月起就在特偵組、檢察總長和總統的「掌控」中,為什麼會「剛剛好」選在當事人王金平出國「辦理」女兒結婚喜事的「關鍵時機」十萬火急向媒體爆料?更離譜的是,總統馬英九「宣判」王金平「關說」後即迫不亟待「命令」王金平提前返國,還趁機在中國國民黨內主導開除王金平黨籍的「快斬」劇,這樣做的必要原因是什麼?就算王金平「真得」替已經被法院判無罪的柯建銘「關說」以致檢察官「深受影響」而不再上訴,這種問題會很嚴重嗎?柯建銘又不是江洋大盜,也不是重罪要犯,如果馬先生認為柯建銘被判無罪是「謬誤」的話,為什麼不先「調查」判他無罪的法官,卻往不再上訴的檢察官身上搜索「司法史上最大關說醜聞」?
也許馬英九認為中國國民黨已經不需要王金平這號「小人物」,所以,才會做出拙劣無比的未審先判蠢行和絕情斷義惡行,不過,如果馬先生還有冷靜心思的話,即使不願放棄「冒充」法官的「特殊興趣」,至少應該想想:王金平在立法院的「身分地位」只是浪得虛名嗎?這位「歷史悠久」的立法院長難道一直都在孤軍奮鬥嗎?馬先生這麼絕情「處理」王金平,難道不擔心「王系立委們」人人自危以致乾脆追隨王金平一起離開中國國民黨,或者直接和「同病相憐」的柯建銘與民進黨「互相取暖」?
總之,無論怎麼看馬英九主演的這部荒謬劇,都必須高度肯定旁觀者清的國際媒體所下的 bumbler 封號和 bungling 註解一針見血。只是覺得奇怪,為什麼連外國人都能洞悉的簡單道理,我國的 International Bumbler National Bumblers 卻至今還渾渾噩噩徘徊在當局者迷的違法亂政迷津呢?



Publication:The Economist
Date:Nov 17,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