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1日 星期日

從基本人權談政治爭議


許多政治議題紛紛擾擾,常見一些自以為「公平」的「理性人士」以各打五十大板手法要求爭吵者「互相禮讓」,問題是,政治不是簡單算術,如果不從人權角度思考解決方案,往往無法理智實踐真正的公平。
以近日來的熱門政治新聞為例,比如,爭議婚姻平權的支持者與反對者在台灣勢均力敵,部分投機政客企圖討好雙方,所以,主張以另制專法取代修改民法。表面看來,這個建議頗「省事」,卻實質打壓同性婚姻平等權。分析如下:
  1. 現行民法的婚姻篇與親屬篇一直充斥異性戀霸權偏頗法理,非但否定同性婚姻,甚至長期維持重男輕女的異性戀男性沙文主義謬法。所以,除了該納入同性婚姻權外,更該追根究柢重建兩性平等以及人人平等的基本人權宗旨與原則。實在不該以「省事」藉口任令民法持續違背公平正道。
  2. 異性戀沙文主義者長期霸凌同性戀者,既剝奪同性婚姻權利,更是反人權惡行。依照基本人權強調的生命與尊嚴等兩大元素,不但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的生命都該受到同等尊重與保障,兩大族群的尊嚴也該獲得同等尊重與保障。在這樣的前提下,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都享有自由選擇法理婚姻的權利,才符合基本人權普世價值,一旦否定兩者平權,就是不公平。
  3. 主張另立同性婚姻專法的出發點,無論是善意或惡意,都已否定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享有同樣接受民法保障的婚姻權利。從基本人權觀點來看,同性戀婚姻的尊嚴與權利一直被排斥在現行民法之外,彰顯現行民法不公不義,那麼,就算廢除現行民法婚姻篇與親屬篇,也只是剛剛好而已,乾脆分別為異性戀婚姻、同性戀婚姻和雙性戀婚姻都各立專法,以示公平。
由上可知,即使冬烘政客不敢否定同性婚姻權,一旦詭辯另立專法是解決紛爭的「最佳方案」,就表示他們根本不懂基本人權。何況,婚姻是相愛成年人之間的契約,現行民法條文以無知或惡意否定相愛的非異性戀成年人締結婚約的基本權利,已經實質迫害非異性戀成年人。
除了國內熱門新聞外,另有一則攸關本國政治前途的蔡川通話「轟轟烈烈」國際新聞也涉及否定基本人權的政治偏見,不過,抱持偏見的是許多美國媒體人與政客,受害者則是台灣全民。新聞背景大致如下:
  1. 台灣民選總統蔡英文打電話向美國新出爐總統川普道賀,而川普也以美國準總統身分在推特撰文向台灣總統蔡英文道謝,這項相當平常的禮貌互動本是台美兩國政府間的禮尚往來小事,可是,許多美國媒體和政治人物卻大驚小怪,呼天搶地狂嗆蔡川電話會「觸怒」中國政府。卻不談極易暴怒的中國政府至今仍是一個在國內與國際四處迫害基本人權和經常濫用獨裁特權霸凌自由貿易市場的不良政客組織。
  2. 許多「畏懼」中國政府的美國媒體人與政治人物,不但刻意配合中國政府「和平崛起」謊言以致冷漠無視廣大受害者,甚至還替中國政府加料抹黑台灣為「流氓國家」。從人權角度來看,這類美國媒體與政客既不把所有被中國政府侵奪人權的受害者當一回事,甚至可悲到仿效中國政府欺壓受害者生命與尊嚴的卑劣言行,簡直是作惡多端的中國政府的同路人。可是,這些人中卻有不少自稱是自由派人士或自由主義者,顯然,連顛倒是非與自我感覺良好的兩面人手法都已向中國政府看齊。
  3. 一如預料,中國政府果真被蔡川通話新聞「觸怒」,只是,由於川普是不向惡勢力低頭的大國準總統,所以,向來習慣恃強凌弱的中國政府及其附隨者竟將火力全對準台灣與蔡英文。再次證明,就像中國政府一直以武力恐嚇威脅小國台灣的全體國民生命一樣,這個惡霸政客組織也從來不懂尊重台灣人民與政府的尊嚴。
在這則蔡川通話新聞中,許多長期自詡為「捍衛人權與民主」的美國「自由派精英」毫不遮掩地露出反人權或不知人權的真面目,事實上,就算他們完全不知道或不在乎台灣是什麼樣的國家,也應該很清楚中國政府是一個長期踐踏人權的滿手血腥獨裁暴力政權,可是,他們竟然選擇替中國政府霸凌台灣的惡行撐腰,更不惜糟蹋抹黑台灣國格,以滿足他們痛罵川普的快感。這樣一群「自由主義者」,真讓人大開眼界。
除此之外,另有不少長期困擾台灣的司法案例值得討論。比如,中國國民黨黨產不肯歸還台灣國庫、嚴重違背司法公義程序的陳水扁案、中華民國憲政違法濫用在台灣等重大爭議案,也常出現不自知侵犯人權的冬烘謬論持續偏袒加害者和任意詆毀受害者。分析如下:
  1. 中國國民黨黨產竊佔台灣國庫與民財糾紛,已是超過半世紀的人證物證確鑿公案,可是,長期搶奪和偷竊國庫與民財的中國國民黨不但不肯認錯改過和重新出發,甚至詭譎反串受害者不斷指控仲裁者「抄家滅族」。這就像搜刮無數受害者財產的殺人強盜,一旦面對司法審判時,竟然反控司法單位「殺人搶劫」的黑色鬧劇一樣,讓人啼笑皆非。
  2. 前總統馬英九擔任台灣總統時,第一任就職之初,即迫不急待假借一封瑞士銀行信件公開未審先判前總統陳水扁「貪汙」,在人證物證未查、司法未就緒的本該無罪推定狀態下,司法人員荒腔走板配合不肖政客和不良媒體漫天開罵定罪,甚至羅織二十幾條罪名迅速將陳水扁關入黑牢。至今為止,當年用來羈押陳水扁的眾多罪名,絕大部分都被法院無罪定讞,至於極少數有罪定讞的案件,如果不是出現特偵組涉嫌教唆通緝犯作偽證惡行,就是疑似總統或其他政客越權干預司法(如:判刑期間無故換法官)亂象。從二OO八年到現在為止,針對司法程序不公疑雲,法界幾乎避而不談,即使已經實質侵犯陳水扁基本人權的司法程序爭議,也一直被「司法公僕們」視為理所當然,甚至因為陳水扁當過總統的特殊身分,連他已被褫奪公權的保外就醫期間,都會冒出誑稱「監督公眾人物」的民間偷拍者蠻橫囂張跟拍他散步運動過程,還誇張十足上網貼圖文自行「診斷」陳水扁「裝病」,處心積慮強求陳水扁「回籠」 ── 僅僅因為被外來政客組織及其支持群眾妄加「竊取中華民國罪名」的台灣民選前總統,就被不肖政客、不良法棍與不法狂徒為所欲為剝奪基本人權至此,難怪陳水扁會苦嘆自己「為台灣背十字架」。
  3. 充滿獨裁黨國謬見的「中華民國限政」(含戒嚴軍令)從一九四五年起套牢台灣,始終違背一九四五年聯合國頒布的聯合國憲章宗旨與原則。可是,當台灣人要求廢除「中華民國限政」並正名制憲時,就會有中華民國人歇斯底里亂罵「偏激台獨」、「狹心福佬」、「撕裂族群」,完全不顧台灣全民(多元族裔)早該擁有的基本人權,何況,當年未亡中華民國政府非法入侵台灣時,使用手段就是殺害生命和侵奪尊嚴等違背基本人權惡行,即使是現在的已故中華民國山寨版,也無視台灣全民直選總統民主程序已實踐的主權在民與住民自決等民權。一個號稱自由民主的亞洲新興國家,竟然容許一個外來流亡政黨假借已故外國政府名義透過違背基本人權手段持續剝奪本國全體住民共有共享共治國家主權與領土的國民主權,這種寧可假冒已故「大國」飽受惡徒霸凌和取笑也不肯老老實實制憲正名的「國不成國」自欺國家,難怪連被外國政府直呼本名時都還扭扭捏捏羞於應答。
上述所有案例,都顯示,一旦棄置基本人權,政治就很容易變成加害者壓迫受害者的冷血屠刀,在許許多多似是而非的齷齪政治謬論中,都是利用漠視或剝奪基本人權的卑劣手段,無限期侵損早該歸還給受害者的基本權利。所以,談政治,怎能不談基本人權?
只有守住基本人權,誠實捍衛每個人的生命與尊嚴,才不會讓政治被任意惡用,否則,一不小心就可能掉入各打五十大板式的假平等冬烘陷阱,徒讓加害者氣焰喧騰,以致受害者埋冤難平,一旦侷限在不公不義狀態,根本不必奢望政治能為人人創造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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