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8日 星期二

台灣主權與民主智商


如果台灣人普遍具備民主智商的話,那麼,台灣主權就不可能被中國國民黨操縱,更不可能任由中國共產黨主控下的中國政府強奪。只是,談民主,對許多台灣人來說,似乎只有選舉,甚至,不少政治工作者誤把勝選當成「民主政治理想」。現實世界裡,民主當然不會只是選舉,關於民主內涵,即使百家齊放的理論界,也遵行一套基本主軸,遑論民主實踐工程!
至今為止,中國國民黨政客還口口聲聲強詞奪理「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對於這群腦袋裡完全沒有民主思想或只想濫用極權扭曲民主內涵的惡質政客來說,這樣的謬論,既可以讓他們繼續利用已故中華民國名義非法凌虐台灣,更可以讓這個「中華民國創始黨」在台灣作威作福狂演古腦帝國「太上皇黨」丑角,當然樂得不斷引用來胡言亂語。
姑且不論「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荒唐言的獨裁無恥本質,事實上,即使是那個被國際媒體定位為 bumbler 的中國國民黨籍九趴總統馬英九祭出「依法行政」浮詞狡辯亂扯,也無法讓中國國民黨的詭辭得逞。
比如:那部實際上只能使用在已故中華民國領土內卻被濫用在台灣的已故中華民國憲法,雖然在台灣政治工作者絞盡腦汁七手八腳修改七次後,仍然不改獨裁混亂與矛盾叢生等本質,卻在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以及第三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等兩則條文中輕易反映馬英九這類中國國民黨徒的無知膚淺。
首先,即使我們不幸必須接受中國國民黨徒強迫台灣全體國民被已故中華民國逃難軍閥蔣介石胡謅的「中華民國」殖民而狼狽至極濫用一部連當年的中華民國國民都唾棄的落伍憲法,也可以發現所謂的「中華民國國民」必須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想想看,當今世界,除了台灣約兩千三百萬名國民被無限期強迫使用「中華民國」護照並假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外,還有哪裡人肯拿「中華民國」護照和勉強冠上「中華民國國籍」?所以,夠清楚了吧!現實世界裡,馬英九不敢面對的真相是:「中華民國國民全體」幾乎「齊集」台灣。
接下來,既然只有約兩千三百萬名台灣國民被強迫濫用「中華民國」護照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那麼,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民國」的主權當然屬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全體台灣人。
依照以上推論,現狀下,「中華民國」主權只能屬於全體台灣人,唯有這樣,才符合「中華民國」憲法規定。至於中國國民黨那群每天亂掰「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的不肖政客,則犯了理則學上的最基本邏輯謬誤,也就是「若 P Q」不等同「若 Q P」。
如果中國國民黨籍政客願意在求學期間多請教理則學老師或虛心學習邏輯觀念的話,也許不會連這麼簡單的邏輯謬誤都不知避免。
更清楚的說法是,根據馬英九喜歡引用的「中華民國」憲法,如果他想要「依法行政」的話,他必須理解的主權問題,應該是「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台灣國民全體」,這樣的語法不能被「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取代,否則,便是邏輯錯誤。
所以,就算馬先生把「中華民國」當成全體台灣人的「國家」,一旦要「依法行政」時,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只能說「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台灣國民全體」。請馬先生「依法行政」吧!
由上可知,馬英九領導的中國國民黨徒不但欠缺主權在民與住民自決等現代國際法基本常識,連「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和第三條提及的「中華民國主權」規定都一無所知。這樣的無知政客組織,只會胡說八道和野蠻濫權,早該被淘汰。
何況,如果有任何稍微重視民主法理的台灣人仔細閱讀過「中華民國限法」,應該在看到前言和第一條獨尊孫文「遺教」和三民主義等一言堂謬辭時,就會皺眉倡議廢除了,怎還會任由這種宛如歐洲黑暗時期野蠻獨裁帝國專有的荒謬「限法」無限期濫用在一個已經從一九九六年開始實施全民直選總統民主程序的事實存在新興民主國家呢?
為什麼中國國民黨敢在台灣囂張橫行到濫用山寨版「中華民國」法政體系全面覆蓋台灣呢?答案很清晰:這個政黨在中國「出生」時就奠基在武力革命和獨裁專制,即使號稱要建立亞洲第一個民主國家,卻胡亂拼湊出一個擁護「中華國族主義」的一黨專制黨國,甚至從一九一二年建國至一九四九年亡國期間,始終被毫無民主知識的各地軍閥割地擾亂並長年困挫在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糾纏不清的血腥內戰裡,從來不曾有機會真正認識民主基本常識,更不必奢談要成為亞洲第一個民主國家。像這樣的野蠻無知政黨,即使在中國遭到大多數中國人驅逐和中國共產黨追殺,能從亂世中捲款脫逃的蔣介石及其帶領的百萬名左右逃難兵民,當然也不可能高明到哪裡去,尤其這個武裝難民團領導者蔣介石,更是一個連對付中國良知人士都心狠手辣的殘酷暴徒,他控制之下的虛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把台灣人貶抑為「日本走狗」或抹黑為「共匪同路人」,燒殺擄掠成習,怎麼可能尊重台灣全民?
既知中國國民黨的無知與暴虐,當然要在民主時代裡,盡其所能透過和平理性方式淘汰這個自大狂妄且不擇手段的外來侵權政黨。
民主國家最基本守則是以民為主,也就是人民作主,所謂的人民是住在這片國土上的全體人民,既非單一人民,更非任何政治組織。所以,想要淘汰中國國民黨,必須依靠包含中國國民黨黨員在內的全體台灣國民。這樣的說法似乎很「矛盾」,卻是民主守則。換句話說,淘汰不符合民主規格的中國國民黨,是一件連中國國民黨黨員都應該參與的民主工程,否則,台灣民主政治會有遺憾。
什麼是民主?理論不少,根據 Sanford Lakoff 在《DEMOCRACY》(1996, Oxford: Westview)書中整理出來的重點是:「民主目標是讓所有國民在平等機制裡擁有權力」(原文是 democracy aims to empower all citizens in equal measures,頁 155)但是,這樣的目標無論在解釋上或實踐上都可能面臨莫衷一是的無謂爭議或混亂歧見,所以,至少必須先建構以下基本要求(頁155):
  1. 個人自治的道德理想(原文:The moral ideal of individual autonomy)
  2. 適合民主的公民文化(原文:A civic culture appropriate to democracy)
  3. 在公民社會和大眾政府的界定範圍內共同生存(原文:The coexistence in demarcated spheres of civic society and public government)
  4. 一個主要奠定在選舉代表也能直接參與的普受歡迎憲政體系(A system of popular,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based primarily on elective representation but also on direct participation)
如果這麼簡單的民主觀念,在台灣都很難落實,台灣人有什麼能力守護民主政治?麻煩每一個台灣人引用上述要求觀看自己和國內理應為民服務的所有公務員素質,問問自己和那群公務員:我們的民主智商該打幾分?
很明顯,想要珍惜民主,就應該學習民主,否則,如何判斷民主進展程度和本國政治人物說辭的真偽?尤其當談及台灣主權時,凡是具有民主觀念的人,一定知道主權在民與住民自決等基本常識,怎麼還會把一個至今仍無法理智思考民主內涵甚且不具基本邏輯推理能力的無知獨裁政客選出來當總統?
最後,即使許多台灣人仍然無法了解民主學理的建構起源於「天賦人權」常識,至少應該仔細推敲聯合國憲章第一條第二項「發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並採取其他適當辦法,以增強普遍和平」(陳隆志編,《國際人權法-文獻選集與解說》,2006 年,台北:前衛,頁 4,原文:To develop friendly relations among nations based on respect for the principle of equal rights and self-determination of peoples, and to take other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strengthen universal peace;)內文約束聯合國會員國和保障全球人類平等權利的法理宗旨,一方面積極提升本國人民與政府的民主智商,另方面,在全力淘汰不合時宜的虛構「中華民國」政體和蠻橫無知的獨裁中國國民黨之餘,也應該向聯合國控訴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國政府違背聯合國宗旨的侵台惡行。無論如何,台灣主權屬於全體國民,但是,每一個國民都必須擁有最起碼民主知識才可能提升本國民主素質,凡懷抱民主理想的台灣國民們,讓我們齊心共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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