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6日 星期四

一個台灣公民談中華民國憲法

台灣是一個已經執行全民直選總統民主程序將近十八年的事實存在獨立國家,可是,至今為止,不但從未制定憲法和取決國名,甚至還任由一個外來政黨打壓為「不是國家」的「中華民國殖民地」,也因此,被迫使用一部既沒有經由台灣全民同意也不是為台灣全民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更在不肖政客誑稱「依憲行政」的假象下,始終搖擺在有選舉無民權的窘境裡。作為一個台灣公民,不得不問:台灣真得只能且必須使用中華民國憲法嗎?
檢視當前台灣濫用中華民國憲法的荒謬點,至少如下:
  1. 根據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建立的聯合國所主張的主權在民與住民自決等幾乎已經被全世界所有國家簽署同意的相關現代國際法原則,台灣作為一個現代民主憲政國家,理應由全民參與制憲基本要務,畢竟,對一個民主憲政國家來說,憲法是全國法律與政治機制的基本圭臬,不但政府必須依憲行政,全國人民也必須遵守憲法規範。如果憲法不是本國全民制定,更不是為本國全民量身打造,就會產生幾個問題,比如:制憲者與這個國家有什麼關係?當憲法不符合本國全民需求且侵害本國全民福祉時,這個國家還能稱為民主國家嗎?事實上,即使制定中華民國憲法時有極少數台灣人參與,不過,那幾位台灣人並不是由台灣全民公開委託的合法代表,所以,這部憲法的制憲者明顯與台灣人無關,另外,中華民國憲法生效日期是一九四七年一月一日,當時的台灣雖然已被中華民國政府非法侵佔,可是,根據日清馬關條約,台灣仍是日本永久殖民地,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中華民國憲法不可能和台灣有任何關連。
  2. 中華民國憲法前言:「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顯示中華民國憲法是一部沒有民主精神的一言堂獨裁法,其中「孫中山遺教」被凸顯為憲法唯一「依據」,甚至必須「永矢咸遵」。台灣號稱是民主國家,怎能強迫全民「永矢咸遵」孫文一人「遺教」呢?
  3. 中華民國憲法第 1 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這則法條和前言一樣霸道,儘管抄襲西方「民有民治民享」民主理念,卻侷限在「三民主義」基礎上。如果這不是獨裁,什麼才是獨裁?全世界沒有一個民主國家的憲法會這麼偏頗和不講理。
  4. 中華民國憲法第 2 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以及第 3 條:「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是抄襲歐美國家主權在民思想,兩者並看剛好破解中國國民黨至今謊稱中國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謬論,因為,自從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取代中華民國以後,至今為止,已經沒有任何一個中國國民是「具中華民國國籍」的「中華民國國民」,所以,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主權不可能屬於中國國民黨口中的所謂「大陸同胞」。在目前狀態下,只有台灣全民被迫「具中華民國國籍」,也就是說「中華民國主權」只能屬於設籍台灣的全體「中華民國國民」。
  5.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 條:「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所以,原中華民國憲法第 4 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不再適用。但是,所謂的「自由地區」並無定義,不知所云,而且,不但早已廢除的國民大會不曾變更過中華民國領土,連立法院也不曾提出過領土變更案,所以,至今為止,中華民國領土仍是一個「謎」,至於「自由地區」呢?無論中華民國憲法或其增修條文都沒有特別說明,很離奇。
  6. 中華民國憲法第 5 條:「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立意不差啦!問題是「中華民國」領土是「謎」,主權屬於全體被迫「具中華民國國籍」的台灣「中華民國國民」,據此,所謂的各民族,應該在「謎」地呢?還是細數台灣現有各民族呢?老實說,只要是了解台灣歷史的台灣公民,哪個不知道自從老蔣假造盟軍統帥命令意旨非法武力入侵台灣後,至今為止,台灣各民族一直不平等。
  7. 中華民國憲法第 6 條:「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關於「中華民國國旗」的故事,可以參考《錢幣上的中國國民黨黨旗、黨徽與中華民國國旗、國徽》(作者:陳宗嶽/2008/01/29 19:04;資料來源:【雪泥鴻爪】部落格)<黨徽與國徽的差異僅在一念之間>章節的詳細說明:「由於中華民國國旗源自中國國民黨黨旗,所以,分別源自黨旗、國旗的黨徽、國徽,本無差異;以往社會各界基於尊重史實的態度,也無意特別區隔本出同源的黨徽與國徽;迨中國國民黨將屬性改為『民主政黨』,配合民主政治黨、政應有區隔的現實,再參酌黨徽、國徽既有設計上的差異,遂在民國八十四年釐出國徽、黨徽的具體差異:凡是白日十二道光芒切到青圓邊線的屬黨徽,光芒與青圓邊線稍有距離則歸為國徽。其間差異並不明顯,差的似乎只在『是否尊重中國國民黨曾浴血建國的史實』的一念之間。」很明顯,這面「中華民國國旗」旨在標榜中國國民黨「浴血建國的史實」,也就是說,中華民國其實是中華黨國。
光是根據現代國際法原則和中華民國憲法前言外加六條總綱法條,就可以看出中華民國憲法本身存在侵奪台灣主權、推崇孫文與三民主義一言堂,以及標榜中國國民黨為「皇黨」等特質,可笑的是,憑空出現的「自由地區」和「大陸地區」不是欠缺明確定義就是「查無國民」,連領土都是「謎」,這樣的詭譎阿飄國憲法,竟然可以在台灣這個從一九九六年開始實施全民直選總統民主程序且號稱現代民主憲政國家的新興獨立國家苟延殘喘至今,甚至凌駕全民意志與全民福祉之上,難道台灣全民不應該深刻反省和力圖改革?
無論如何,台灣全民如果期待本國發展為一個正常民主憲政國家,就不能不正視謬用中華民國憲法製造出來的反民主、反自由和反人權等不公不義現狀。我是一個台灣公民,認為國家被踐踏到這種卑微錯亂窘境是一大恥辱,不知道其他台灣公民有沒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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