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4日 星期六

高中生之死

是怎樣的母親,會把她「誤以為」吸毒的兒子帶到一個動輒以私刑「了事」的邪教「刑場」接受「教訓」?
戒毒,不是該去戒治所嗎?可是,詹淳寓的親生媽媽黃芬雀並沒有依照正常父母的思考邏輯和務實作法去處理「愛子」的「毒癮」。為什麼?
當黃芬雀被懷疑虐殺她的兒子而被警方逮捕時,跟拍媒體質問「詹淳寓的死有沒有冤屈」,這位「慈母」的精簡答案是滿懷惱怒的「屈你的頭」,她為什麼這麼憤恨「冤屈」二字呢?
更可疑的是,在詹淳寓遇害被警方懷疑他殺時,這個親生媽媽不但再三強調她的兒子吸毒和加入幫派,甚至拿出偽造「遺書」來遮掩詹生被虐殺的事實。
現在,案情看似明朗,日月明功十一名涉嫌集體虐殺詹淳寓的「熟男熟女」們一一落網,尤其是「教主」陳巧明,更成為眾人口中的「主謀」。可是,據說,這個離過婚且經常「教唆」其他女人離婚的舞蹈老師並沒有親自加入虐打行列,她是「主謀」,更是發號施令者,那群被她指使的「兇手」們幾乎都是四、五十歲的壯年男女,其中還有「感情好」到會一起打人的夫妻檔,連黃芬雀都「害怕」到「被迫」成為拷打親生兒子的「兇手」之一。在這樣的敘述過程裡,又出現問題了:
  1. 為什麼陳巧明既不必動手,且「威嚴」高調到只要一聲令下,連熟男壯丁和作為母親的黃芬雀都不得不「乖乖聽話」?
  2. 陳巧明被多人指控「教唆」其他女人離婚,不過,光在虐殺詹淳寓的被告行列中就有兩對「恩愛」夫妻,為什麼那兩位先生不但不計較陳巧明對男人的「敵意」,甚至其中一名還「婦打夫隨」到遵行陳巧明的「頤指氣使」?
  3. 據說,黃芬雀「很愛」她的兒子,可是,她竟然為了怕自己挨打而加入鞭打親生兒子的行列,這樣的「母愛」對詹淳寓來說,會不會太「痛」太「疼」?
最不可思議的是,詹淳寓被囚虐十八天過程中,不但挨打,還狀似被斷食,據說,他每天只能喝清水粥,在這個過程中,黃芬雀扮演了很詭異的角色!比如:
  1. 詹淳寓好像是和黃芬雀吵架、鬧彆扭,而且據說想離開日月明功,在這種母子不和狀況下,年輕有主見且體力應該比媽媽好的詹淳寓為什麼會「認命」跟隨黃芬雀前往這個邪教所在地默園?他是在什麼情況下自願或被騙前往默園?或者,根本是在非自主意願下被「綁架」到默園?
  2. 囚禁十八天過程中,詹淳寓不斷被虐打,如果黃芬雀心疼兒子的話,為什麼不曾對外求援?甚至連自己的女兒和丈夫,她都絕口不提兒子被陳巧明指使眾人集體虐打?難道她也被囚禁或失去自由?或者,虐打詹淳寓的「戒毒方式」是根據她的要求或許可?
  3. 據說,黃芬雀在日月明功的層級很「低」並負責煮飯,那麼,黃芬雀是屬於所謂「比較不服從」的「放牛班」嗎?為什麼在囚虐親生兒子的過程中,這個「放牛班」的「低等生」對陳巧明的服從度好像「高飆」到「死忠兼活帖」境界?另外,詹淳寓的伙食是黃芬雀負責的嗎?如果是的話,是怎樣的媽媽會每天只提供仍未成年的「愛子」那種「嚴重營養不良」清粥?
  4. 即使黃芬雀和日月明功內的「熟男熟女」們都相信詹淳寓吸毒,不過,經過十八天的廿四小時「貼身管教」,難道沒有人看出詹生不曾毒癮發作嗎?本案十一名被告中不但有高中輔導老師,還有護理老師,難道,連這類「專職教師」都愚蠢到完全不懂毒癮發作時的特殊狀態嗎?
  5. 那批偽造的「遺書」,是怎麼偽造出來的?
相信只要有一點良心的人都不希望一位原本身心健康的高中生被虐死後卻找不到兇殺真相,同樣,只要有一點愛心的人應該不會希望看到年輕學子不幸死在親生媽媽主宰的集體虐殺惡行中。可是,如果司法單位不釐清黃芬雀從案發到現在為止透露的謊言和破綻,甚至任由輿論一廂情願把黃芬雀塑造成一個「迷信、無知、懦弱、可憐、無助、也是受害人」的「慈母」,對已經不幸身亡的詹淳寓來說,難保不是侮辱和失職!
黃芬雀究竟是怎樣的母親?司法單位應該要求她誠實招認。千萬別讓詹淳寓冤死的委屈鎖入「屈你的頭」四字中苦苦哀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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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中國時報【吳敏菁、洪璧珍、謝文瑄/綜合報導】2013-12-07 01:49
高三生詹淳寓519日被媽媽囚禁在默園,除被捆綁、鞭打,還寫下13封「自白書」,自曝吸毒、加入黑幫的日子,通篇「我對不起媽媽」,文末簽名,媽媽以「遺書」名義交給檢警。由於內容天馬行空,有諸多不合情理處,檢方高度懷疑詹生是在嚴峻情況下,被強迫寫下,作為涉案者脫罪的依據。
詹淳寓65日晚上死亡,捨近求遠送到台中市中山附醫大慶院區,院方發現詹屁股、背部都起疹、紅腫、擦破皮,手腳有捆綁痕跡,報警偵辦,媽媽第一時間帶員警到彰化大竹住家蒐證,隨諸多跡象兜不攏,檢警才一步步釐清詹母是將孩子囚禁在彰化和美「默園」。
台灣哪有古柯鹼?
18天被囚禁在「默園」的漫長日子,檢警發現詹淳寓被長期捆綁在地,後背、屁股布滿褥瘡,只被餵以少量清粥,除鞭打還疑似被迫寫下一大疊「自白書」,細小字體1頁頁寫得密密麻麻,內文自曝染上古柯鹼,為了吸毒,還去全台運毒、賣毒,加入黑幫。
檢警質疑,台灣哪有「古柯鹼」?但自白書天馬行空地寫到花蓮、網咖買毒過程,情節宛如電影、漫畫,懺悔「不該為了吸毒,加入黑幫,拖累媽媽,我對不起媽媽!」檢警深入調查,詹淳寓除了沒複雜人際關係,法醫相驗也證實,詹全身和毛髮全無毒品反應。
全身都無毒品反應
但詹母卻堅稱,孩子有吸毒且親眼看過兒子發作過程,才決心幫忙戒毒,但兒子死了,詹母哭泣「我錯了!」綁孩子,是為讓他發作不傷到自己,「從頭到尾,就只我1人伴兒子戒毒,沒其他人知道」。
負責人陳巧明昨天表示,519日,確曾在默園後磚造平房看到過詹姓母子,詹母訴苦「阮囝仔說伊吸毒,但坦蕩蕩」。陳巧明還當場告誡詹母這樣犯法,不能說「坦蕩蕩」,還要他們離開,「完全不知這對母子躲進其他房間」。
 檢傳證人釐清疑團
儘管詹母一肩扛下所有罪行,卻留下諸多疑團,包括完全不真實的「自白書」,到底是在怎樣情況下寫成?還有,詹的個人手機為何從519日起,就一直寄放在「日月明功」成員許愛珍那裡?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檢方已查扣一批死者生前的書面資料,將陸續傳喚相關證人到案,追查是否有共犯,釐清案情。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 吳敏菁洪璧珍/彰化報導 20131211 04:09
彰化警分局10日證實,詹淳寓65日到院前就死亡,詹母報警指醫院不開死亡證明書,警方投入偵辦,詹母等人故布疑陣,誘導辦案,爭取時間破壞第一囚虐現場,檢警昨天再前往案發地「默園」複勘,確定18天來,詹生都被囚禁在默園後棟左後方的5坪小房間。
詹淳寓命案引起社會震驚,眾說紛紜,使得案情陷入羅生門,隨著詹母黃芬雀被羈押,檢警抽絲剝繭逐一查證案發諸多細節,整個過程,逐漸地釐清中。
現場當晚已被清理
彰化警分局長林中興指出,詹淳寓送中山附醫大慶院區前死亡,黃芬雀撥110報警說院方不給死亡證明,台中市警方轉彰化警分局接手,員警到院,詹母表示,兒子發病死亡,但傷痕累累,解釋在住家戒毒暴斃。
警方馬上調閱住家附近監視器,發現並非從彰化市送院,詹母到了66日晚上才承認將兒子囚禁在默園。當天晚上10點,警方到默園蒐證,是陳巧明開門。詹母供稱的囚禁現場完全清理乾淨,房間內只有1張沙發和1條水管,詹母稱水管是管教兒子工具。
警方查無詹生吸毒跡象,68日詹母又主動提供11封詹生遺書,內容為詹生「吸毒、為買毒加入幫派」懺悔錄,後再補2張,法醫614日解剖,814日報告出爐,沒有毒品反應,檢警從案發就懷疑有共犯,持續約談,1119日羈押黃芬雀、日月明功成員許愛珍10萬交保,昨天再將陳巧明列被告,並扣押名下房產。
擴大搜索追查共犯
彰檢方昨再指揮彰化警分局偵查隊、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和刑大鑑識組等進入默園,搜索2個小時,詹生被囚禁的房間約5坪,只剩1張沙發,房間前後有窗戶,側門被封鎖。
據了解,詹生整個過程中除了被虐打,還遭精神折磨簽名、押日期寫自白,後幾張字跡凌亂,顯示身心完全被折磨到不行。
檢警並以詹生當初被囚的房間為圓心,採同心圓往外擴大搜查,採集指紋等微物跡證,找出可能參與共犯。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洪璧珍、鐘武達、吳敏菁/彰化報導】2013-12-14 02:08
高三生詹淳寓遭虐死案出現大突破!彰化地檢署13日依妨害自由致死罪,一口氣聲押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等4人,法官裁准收押禁見;清水高中輔導室主任蔡淑芳、輔導老師詹素珠、護理老師林曉年由證人轉列被告,截至昨天全案被告已有11人,連同詹母在內已5人被押。
列名被告的福華明鏡處長吳仁甫昨天傍晚返台到案,在警訊時坦承518日有參與陳巧明主持管教詹淳寓的檢討大會,看到劉享易、林甫朋動手毆打詹生,他沒動手,也沒有出聲制止。
吳仁甫供稱,隔天519日他就出國了,後續不知情。對警訊有所保留的吳仁甫,在檢方複訊後遭聲押。
全案已5人收押 11人被告
這起駭人聽聞的囚虐親生兒子致死案,彰化地檢署1119日收押死者母親黃芬雀,昨日續押被視為日月明功「教主」的陳巧明與扮演總管角色的許愛珍及丈夫劉享易、資深幹部林甫朋4人。
其餘6名涉案被告為偽證罪的清水高中輔導主任蔡淑芳、輔導老師詹素珠、護理老師林曉年與丈夫蘇泰霖,以及日月明功資深幹部劉秀鳳,前2人各以10萬元交保,後3人則被諭知限制住居。
鹿港高中三年級學生詹淳寓母親黃芬雀懷疑他吸毒,518日將他帶到日月明功總部默園囚禁,說要幫他戒毒,囚虐18天昏迷送台中的中山附醫急救不治,死時全身傷痕累累,瘦得皮包骨。經解剖,詹生死於營養不良,被活活餓死,8月間檢驗報告出爐,詹生毛髮根本沒有毒物反應。
檢警抽絲剝繭,追查出詹生於默園被囚期間,在陳巧明示意下,遭到日月明功成員連續毆打,且逼迫寫下各種完全不符事實的「自白書」,經檢察官李秀玲與黃婦數度長談,終於突破黃婦心防,供出動手的有劉享易與許愛珍夫婦、林甫朋及吳仁甫等人,並有詹、蔡、蘇、林、劉等人知情。
教主否認指控 但預備逃亡
但許、劉、林3人在接受檢警訊問時,雖承認動手毆打詹生,但認為這是「管教」行為,而且大家平日也會互相管教小孩,並沒有要將他打死的意思;而案發後對外宣稱不知情的陳巧明,對所有指控一概否認,並一再強調非常喜愛、關懷來到默園的大人小孩,不可能會傷害他們,詹生的死,她也非常傷心。
陳巧明雖否認犯行,但案發後她行蹤不明。據了解,檢方12日下午在台中將她拘提到案時,警方從她的車上查獲現金7萬餘元與1袋衣物,顯已預備逃亡。
妨害自由致死 最高無期刑
檢方原將涉案被告分別以傷害致死、過失致死等罪偵辦,昨天凌晨向法院聲押陳巧明等4人時變更法條,改依刑法第302條第2項前段的妨害自由致死罪。
檢方表示,詹生從一開始就遭到被告等人的私刑拘禁,剝奪行動自由,被告等人可以預見這樣的行為很可能導致他死亡的結果發生,卻未因此收手。妨害自由致死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於原為證人的3名清水高中教師蔡淑芳、詹素珠、林曉年,還有林的丈夫蘇泰霖,則因上個月被傳喚做證時供稱不知情,後來被查出曾在場,因而被以偽證罪轉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