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6日 星期五

花蓮縣議會濫用警力禁止旁聽錄影?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2016-05-06  23:4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東華大學烏頭翁社的社員郭姓學生今(6)日至花蓮縣議會旁聽,因錄影直播的緣故,最後遭警察架離出場。烏頭翁社晚間發出聲明表示,花蓮縣議會此舉為暴行,強調縣議會公開程度不足,卻以威脅、暴力對待該社員,譴責縣議會濫用警察權,要求必須出面解釋並道歉。
烏頭翁社表示,該社長期關注花蓮公共議題,今日花蓮議會進行總執行,但公開程度不足,因此社員前往旁聽並直播,卻遭到阻撓、威脅與暴力對待,對此,我們強烈譴責花蓮縣議會與議長賴進坤,濫用警察權、蠻橫對待旁聽議會的烏頭翁社員。
他們認為,花蓮縣議會動用警局、工作人員阻止人錄影,讓警察從保護人民的機構變成議會黑箱的打手。他們要求議會解釋,錄影如何干擾議會進行、為何要抬人(離場)、警察又是受誰指揮。
烏頭翁社譴責,花蓮縣議會以惡法和暴力手段傷害社員、更褻瀆民主,必須出面解釋及道歉,同時他們也邀請大家在週一的總質詢時,一起到場監督並直播,再次宣示公民權利。

烏頭翁社譴責花蓮縣議會暴行聲明稿全文
東華烏頭翁社長期關注花蓮公共議題。五月四號花蓮縣議會開始進行總質詢,但公開程度不足,因此烏頭翁社員前往議會旁聽並進行直播,卻遭到阻撓、威脅與暴力對待,對此,我們強烈譴責花蓮縣議會與議長賴進坤,濫用警察權、蠻橫對待旁聽議會的烏頭翁社員。
為什麼花蓮縣議會竟動用地方警局、工作人員去阻止錄影?警察局又怎麼從保護人民安全的機構,變成議會黑箱的打手?
花蓮縣議會臨時改變議會規則,剝奪了公民錄音、錄影的權力,強行帶離學生,這證明自己拒絕對人民負責、否定了公民應有的權利。烏頭翁社要求花蓮縣議會解釋:錄影如何干擾議會進行?為什麼要抬人?警察受誰指揮驅離直播社員?
身為公民,我們有權監督我們選出的代議士。烏頭翁社進行旁聽、直播是行使最基本的公民權利,今天花蓮縣議會以《錄音錄影管理規則》限縮我們的公民權利,以惡法和暴力手段傷害社員、更是對民主的褻瀆。我們要求修改不正當的法令,讓議會運作更加透明。
花蓮縣議會必須清楚地解釋與道歉其不當行為,並還給花蓮民眾旁聽與紀錄議會過程的權利。我們邀請大家,在禮拜一總質詢進行時,一起監督並直播議會,宣示公民權利。
烏頭翁社全體聲明 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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