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3日 星期三

台灣民主工程慘遭戒嚴

近六年來的台灣,不但經濟嚴重衰退,更可怕的是,民主政治工程全面受阻,幾乎已進入戒嚴國家時期,最恐怖的現象之一是,由於民選總統馬英九頂著美國哈佛法學博士學位且偏愛聘用同樣具有美國知名大學博士學位的學界人士進入政府部門,以致在這群滿腦子都是兩蔣戒嚴謬論的所謂「高級知識分子」集體顛倒是非下,許多迷信學歷至上荒唐言的盲從國民和迂腐公僕,竟然對舉世皆知的主權在民價值觀嗤之以鼻,反而無條件支持馬集團濫權毀國的暴政。
以四月廿二日發生的兩件事情為例:
(一)反核群眾在台北市立法院前馬路試圖推倒非法路障反遭警方「鎮暴」事件
由蔡丁貴率領的公投護台灣聯盟因為擔心核四公投促進會創辦人林義雄為了廢核理想而無限期禁食行動可能犧牲生命,因此緊急發動包圍立法院的公民運動,這項運動的目標是為了讓立法委員們一起體會禁食感受並儘速作出符合廢核民意的利民決策。
可惜,廿二日上午聚集在立法院周遭的人力不夠多,以致包圍立院行動無法順利進行,即使試圖阻擋接受質詢的行政院長江宜樺以及所有立委座車離開立法院的肉體擋車行動,也慘遭警察動用警棍和盾牌驅離,離譜的是,儘管行動者全是手無寸鐵的男女老少國民,警方卻不採取正常維護秩序方法,除了動粗打人外,竟然還將他們圍困在鎮暴警察排列出來的小圈子裡長時間限制行動自由。
這一天,立法院周遭全被滿滿的拒馬和蛇籠圍住,警方以馬英九一貫使用的獨裁說詞,把廢核示威者抹黑為「暴民」,動輒出動鎮暴警察恫嚇在場民眾。
午後,立法院周遭的廢核支持者陸續增加,直到晚上十一點左右已經達到一定規模,於是,當曾於晚間暫時離席接受電視台訪問的蔡丁貴返回現場後,隨即提議推倒蛇籠「開路」,在獲得眾人群起響應後,原本被死釘在馬路上的蛇籠成為群眾推倒路障討回路權的主要目標。
面對這項挑戰警方非法架設路障的公民行動,警方不但缺乏自我反省檢討能力,反而盲目遵行馬英九胡扯的「依法行政」濫權謬論硬將行動者貼上「違法亂紀現行犯」標籤,尤其當蔡丁貴與幾位民眾攀越蛇籠「跳」入「禁區」後,警方在中正第一分局局長方仰寧指揮下,開始以警棍和盾牌攻擊他們眼中的「現行犯」,有些情緒失控的警察不但非法逮捕手無寸鐵的「現行犯」,還使出受過武力訓練的「看家本領」毒打和拖行這些「自投禁區」的「現行犯」。
非法逮捕過程裡,警方在眾目睽睽之下,既沒有依法提供這批被抹黑為「現行犯」的被捕者緘默權,也不允許他們獲取律師陪伴受審的基本人權,對於受傷者,更藐視他們接受醫療照護的緊急醫護權,甚至把已經到場的救護車拒絕在路障之外。直到群眾看不下去而集體出聲要求讓律師和醫護人員進入「禁區」約一個多鐘頭後,警方才勉強放行幾位律師和醫護人員入場。
整場暴政鬧劇,被許多媒體依循馬集團口徑照例宣傳為「警民衝突」或「暴民挑釁」,民眾的抗暴聲浪被誣指為「鼓譟」,至於為了爭取路權和自由權而挨打的無辜民眾,不但沒有獲得應得同情和平反,反而被不少拍手叫好的馬迷落井下石。
在這樣的暴政鬧劇中,值得關切的議題至少包含以下事項:
  1. 國民應該享有的路權不該任由警方或任何政府公僕假借任何名義非法剝奪。
  2. 警方不應該假借任何名義濫權設置路障或胡亂劃設莫須有「禁區」。
  3. 對於手無寸鐵的非暴力和平國民,警方和任何政府工作者都沒有權利施加暴力或造謠誣指為「暴民」。
  4. 警方逮捕行動,應該先確認對方違法,不應該將所有參與街頭運動的手無寸鐵國民都當成「嫌疑犯」或「現行犯」。
  5. 警方逮捕任何國民後,必須保障受制者擁有緘默權以及由律師陪伴受審的基本人權。
  6. 任何傷患或病患的緊急醫護權都不應該被剝奪。
  7. 花費國庫建設的任何公共場所的所有權,都屬於全體國民,即使提供政府部門使用,使用者也不可能因此獲取所有權,因此,政府部門沒有資格杜絕任何國民自由進出公共場所的基本權利,頂多只能要求一般國民尊重使用者因為公務需求必須獲得保障的專有使用權。
(二)林義雄為廢核主張無限期禁食卻被擁核者批評為「不民主」事件
在台灣,關於林義雄的反核背景,應該是許多關心核電議題者的「一般常識」,另外,他的從政資料或家族受害史,對許多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的國民來說,應該不會陌生。詭異的是,行政院長江宜樺竟然很狀況外,難怪由行政院領導的擁核政策既偏離廢核正義主張,更脫離民主政治常規。
林義雄從創辦核四公投促進會以來,始終抱持民主理念全心全意實踐廢除核能電廠行動,直到原本被期許用來解決核電難題的公民投票法被中國國民黨和親民黨聯手迫害成鳥籠公投法後,林義雄才和其他反核團體一樣,直接明白揭示廢核主張。理由很簡單:立法院是民意機關,可惜,立法院始終被中國國民黨霸凌,以致像公投法這項執行直接民主的一般法律,都會因為中國國民黨既定的反民主邪念而慘遭嚴重扭曲。
當公投法無法確保全民共同理性討論核電議題和自由選擇投票行為後,透過公投行動制止核電傷害國人的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畢竟,鳥籠公投法不但惡意授權給政府公僕箝制公投題目和投票方法的不正當職責,甚至默許任何心術不正的政客濫權左右公投結果。
尤其是所謂的「公投門檻」惡制,可說完全否定公民放棄投票權的基本民權,甚至讓反對公投議題者可以不勞而獲勝選結果。換句話說,在一般正常民主國家中,即使是面對是非題或選擇題的公投題目,公民也可以選擇不投票和不表態的基本民權,但是,根據鳥籠公投法的嚴格限制,不投票公民的「票數」會直接被併入「反對票數」裡,這樣一來,反對公投題目者,只要鼓吹群眾不投票,就可以達到讓不投票者的「票數」變成為反對議題者實質加票的不合理目的,不但剝奪不投票者採取觀望態度的自由權利,也等於實質剝削贊成公投題目者的基本權益。
製造不公平投票結果,讓鳥籠公投法形同虛設。再加上核四廠歷經二、三十年揮霍龐大國家資金拼裝出舉世罕見核電怪獸的現狀,早已讓絕對不容許「萬一」的核電廠安全問題變成無需討論的假議題,想想看,連美國、蘇聯和日本等高科技先進國家宣稱經過嚴謹核能安全檢驗所設置的核電廠都因人禍或天災而釀製無法收拾惡果,何況是外行充內行拼裝胡湊的台灣核四廠?
再說,即使一般核電廠具有安全可能性,核四也是幾乎沒有安全保障的超極昂貴山寨拼裝版,除了用心詭異的黑心政客以外,有多少正常人敢信任這種不安全核子地雷?
林義雄應該早已看破中國國民黨政客群「戀棧」核四的不良心思,才會絕望到採取無限期禁食方式挑戰馬集團的良心。也就是說,如果馬集團仍有一絲一毫僅餘良心的話,就該誠實面對核四不安全事實,而不是繼續假借各種障眼法隱藏核四拼裝廠背後真實存在的龐大利益交換黑箱,以致絕情絕義斷送台灣國民與環境的永續生機。
至於選擇昔日林宅血案現場的義光教會作為禁食地點,對於抱持平常心絕食的林義雄來說,應該是對慘遭狠毒政客謀害的母親和兩位雙胞胎女兒的無限緬懷吧!
老實說,核四議題並非新鮮事,光是民間與政府反反覆覆討論和爭辯的漫長時間,就足以列入世界奇談,尤其是台灣電力公司從電力供應商身分驟變為核電製造商的詭譎奇蹟,簡直可以直接寫入怪力亂神充斥的鬼故事了。
然而,從頭到尾始終擁核不遺餘力的中國國民黨在主席馬英九兼任台灣總統的「優勢」下,既不反省拼裝核四的輕率濫權作為,更持續扭曲事實,硬把反核者都抹黑為「不尊重科學」的「白癡」。到現在為止,這群擁核者甚至無法提出「安全又適當」的核廢料掩埋地,似乎只要偷偷摸摸把核廢料送到他們眼中的「荒島」或「偏鄉」就可以眼不見為淨了。
更可惡的是,在中國國民黨領導下,許多政府公僕和盲從民眾居然把林義雄為廢核理想無限期禁食的公民行動扭曲解釋為「不民主的自殺行為」。
問題是,如果不是中國國民黨利用中央政府當作粗製濫造核四和強推「核子地雷」謬誤政策等霸凌民主和毀損環境生態手段的「私器」,林義雄就不必禁食了,哪來的「自殺行為」呢?
在這場正義行動中,值得探討的課題至少包含兩點:
  1. 核四不安全現狀,早已是眾所皆知的事實,當中國國民黨籍政府公僕還企圖濫用國庫資源加蓋這個拼裝核子電廠時,難道民眾不該以人命關天角度思考問題?就像林義雄的無限期禁食一樣,預知死亡卻仍固執堅持,到底為什麼?林義雄很明顯是以一個人的生命下賭注警示核四勢必傷害所有台灣人生命的可預知危機,這款理路清晰的生命哲學,應該只有絕情絕義的邪惡政客無法理解吧!
  2. 鳥籠公投法就像警方非法劃設禁區並濫擺路障一樣,中國國民黨政客透過層層疊疊的「禁區」和「路障」迫使現行公投法變成不肖政客可以任意操縱的惡法,不但無法保障公民參與政策討論的自由民權,同時惡意挪移不投票公民放棄投票的「零」票數加入反對公投議題者的票倉,這種不公平惡法根本是戒嚴心態下的產物,毫無實踐直接民主政治的絲毫誠意。
總之,自從一九四五年底中國國民黨假借中華民國接受日本投降機會非法入侵台灣,以及一九四九年中華民國滅亡後,蔣介石率領中華民國難民、逃兵與中國國民黨殘餘份子武力霸凌台灣,至今為止,中國國民黨始終不放棄利用已故中華民國虛體和憲法在台灣劃定「禁區」和設置反台獨「路障」,在凡事以中國國民黨及其領導者為優先考量因素的不公不義前提下,台灣往往成為犧牲者,這樣的暴政手法,在警方把街頭運動者誣賴為「暴民」以及擁核者把林義雄無限期禁食行動抹黑為「不民主」或「不理性」抗爭等事件上也同樣顯現。若想解除類似戒嚴框架,只有徹底破解中國國民黨的黨國謬論並全盤考量台灣民主理想,否則,老是淪落在戒嚴陷阱中企圖追求民主理想,多半只能一再挨打受罪和不斷遭逢抹黑詆毀,對所有希望在台灣安居樂業的國民來說,絕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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