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林義雄停止禁食,繼續為民主奮鬥

資料來源:林義雄禁食行動網,APRIL 30, 2014

敬愛的親友,
義雄自四月十五日宣布禁食、懇請台灣人民「採取各種積極有力的方法,共同來敦促權責機關『停建核四』」以來,半個月中,全國各地成千上萬、識與不識的親友,都熱烈地給予關懷和聲援,甚至為我的健康而憂心。廢核團體、公民社團更竭盡全力舉辦各種活動,也獲得許許多多新一代公民積極參與,甚至堅毅地承受國家暴力的兇殘對待,只為了展示強烈的停建核四意願。政治團體也不落人後,民進黨蘇主席四處奔波,尋求停建核四方案的共識;國民黨內的良知之士,也以言詞或行動呼應反核四的訴求。這一切愛護鄉土的熱忱以及對我的關愛,使義雄深深感動和感激。
面對這廣大、前所未見的「停建核四」的呼聲,當今的掌權者首度在民意壓力下宣佈「核四全面停工」作為回應,這可以說是反核運動的一個階段性成果。但掌權者卻又心不甘、情不願地大玩「停工」不是「停建」的文字遊戲,企圖迴避立院監督、留下伺機續建的伏筆。對「落實民主」的訴求,則以拒修公投法橫加蔑視,其冥頑不靈的程度,更使我們明白:廣大人民持續的、堅定的抗爭,已是未來唯一的道路。
從服貿到核四,掌權者的所作所為,都遭致公民社會的強大反抗,甚至鄙夷不屑。任何稍具政治觀察力的人,都可以看出當今掌權者,只是一個僅有少數扈從、處處與民為敵的獨夫。對這樣的掌權者,我們實在不必妄想他能作出什麼符合台灣民意的好事。我們必須努力的是,阻擋他繼續戕害台灣的民主,出賣台灣的主權。
近幾個月的各種抗爭行動,可以看出台灣人民已經普遍覺醒。如果能將這覺醒,以有效的組織和適當的方法加予鍛鍊,就能增進人民的主人意識,提高大眾抗爭的能力,成為一股沛然莫之能禦的人民力量。有了這股力量,當今掌權者的伎倆將無所施展,更可確保未來台灣不會再出現藐視民意的獨裁者。
人民力量的培養,需要決心、意志和勇氣,也必然會犧牲個人的時間、精神和私慾享受。這當然是漫長而艱辛的一條長路,但在近期中,我們可以努力做好以下二件事:
一、用心花時間和精神,鍛鍊自己的抗爭能力:與有心捍衛台灣民主和主權的人民積極互動,一起砥礪心志、切磋抗爭方法、培養互信與感情,俾具備更強的能力,來做更有效的抗爭行動。
二、以下列活動,實地鍛鍊抗爭能力:
  1. 要求立法院補正「公民投票法」:包括提案連署門檻過高、投票結果計算不合理、審議委員會的設置……等等。
  2. 阻止立法院通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
  3. 召開全國「公民憲政會議」,推動修憲。
  4. 在今年的七合一選舉和來年的立委、總統選舉時,要求候選人承諾促成非核家園。
  5. ……等。
核四既已決定停工,只要不再復工,那麼「停建核四」已不是議題,反核人士大可進一步致力於核一、二、三廠的準時除役;熱愛台灣的廣大人民更應專注於台灣民主及主權的維護。
義雄對於當今的掌權者本無任何期待,因此不屑對他有任何請求。所以禁食的目的是在「懇請台灣人民以積極有力的方法」展現力量。半個月來,台灣人民的優異表現,已屬空前未有,實在使人感動和激賞,更使義雄深深感激。為了回應台灣人民的真摯關愛,義雄決定停止禁食,並誓願以餘生與台灣人民共同盡力維護台灣的民主和主權,並在其再現危機時,奉獻一切,與所有台灣人民共同奮鬥。
再一次感謝親友的關愛和支援。
    敬祝
平安
林義雄 敬上
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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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人命關天


∵ 苛政猛於虎
∴「馬」路如虎口

影片來源:erictpe01
原影片說明:發佈時間2014428
棍棒痛擊 民主倒退 警施暴《蘋果》記者
蘋果日報20140429 
核四攻防專版
【綜合報導】警方竟成新聞自由殺手!台北市警方昨凌晨驅離佔領忠孝西路反核群眾,《蘋­果日報》記者張君豪與葉郁甫在採訪過程中,雖表明記者身分,仍遭警方暴力拖離,甚至遭­警棍毆打,《蘋果》昨強烈譴責警方侵犯新聞自由;《蘋果》工會和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也表­達抗議,學者更痛批警方對記者施暴已讓台灣民主倒退。警方昨對記者受傷表示遺憾,將追­究相關責任。 
反核群眾前天遊行後佔領忠孝西路、中山南路口,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凌晨下令驅離,《蘋果­》多名記者守在現場採訪,記者張君豪當時與其他媒體、群眾在忠孝西路天橋上,拍攝警方­驅離行動,十多名鎮暴警察突然要求淨空天橋,張表明記者身分,卻遭誣指「在天橋上會亂­丟東西」、「你們不走,其他人也不會走」,雙方陷入僵持。 
嗆辦記者妨害公務
一名女公民記者拒絕下橋,遭2名警員拉扯,張君豪上前拍攝,一名警員突然將張推開,張­質問:「在天橋上拍攝為何要被驅離?」卻遭回嗆:「你再不走,我就辦你妨害公務!」並­猛力推擠,造成張的眼鏡、手機及單眼相機鏡頭摔在地上,張隨後遭兩名警員左右開弓架離­下橋,過程中張身體多處受傷。
另名《蘋果》記者葉郁甫在警方驅離時,在中山南路見一名警員持警棍,猛打公投盟車頂上­的擴音器,葉拿相機拍攝,並表明記者身分,一名鎮暴警察竟以警棍朝他手背揮擊,葉形容­當時「手掌瞬間麻痺」,相機隨即摔在地上。兩名記者隨即到醫院驗傷,張已提出傷害、毀­損告訴,葉決定保留法律追訴權。
對於記者採訪受傷,《蘋果》昨發表聲明,強烈譴責警方粗暴行為,要求警方道歉,並指記­者在出示證件情況下,仍遭警方蠻橫毆打及拖離,警方一而再、再而三的侵犯新聞自由,已­不是警員個人問題,而是警方至行政機關的心態已產生偏差。
警方道歉允諾究責
《蘋果》工會也表示,記者在現場採訪、攝影、記錄,在未妨礙警方執行公務情況下,警方­不應侵害記者採訪權,更不應以粗暴方式傷害記者;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譴責警方侵犯新聞自­由是反民主的最壞示範,要求北市警局盡速對外說明、道歉。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昨指,警方執行公權力本來就要被媒體檢視,驅離記者是極權­國家才有的行為,不應在台灣發生。他說,記者當時並沒有妨害或毆打警方,卻遭警方持警­棍毆打,警方不僅妨害新聞自由,也造成民主倒退。
對此,台北市警局昨表示,清空天橋是為防止民眾丟擲物品,對《蘋果》記者受傷深表遺憾­,將調查執行情形,如有過當將追究責任,警方並向《蘋果》及兩記者致歉,承諾會賠償相­關財物損失。 
評論家林保華昏迷
另在台定居的知名評論家林保華(76歲),先前在臉書批評政府在核四議題上「擋不住人­民的怒潮」,昨凌晨帶著妻子到場反核四,他遭警方驅離時,身體不適陷入昏迷,送往台大­醫院救治。
昨早林保華清醒,經檢查無大礙後返家。他在臉書上表示,警方驅離時,他「被鎮暴警察丟­在地上」後,就失去知覺被送醫,雨衣和手錶都壞了,他說:「經檢查,基本面無虞」要大­家不用擔心。 
林保華76
◎筆名:凌鋒、艾克思、林衛
◎學歷:北京中國人民大學中共黨史系畢業
◎經歷:《中報》、《信報》編輯、香港大學經濟金融學院助理研究員、資深評論家
◎專欄:《經濟日報》、《自由時報》、《TAIPEI TIMES》、《星島日報》等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影片來源:hekrwasp
原影片說明:發佈時間2014427
4/28 上午五點半,攝於中山南路靠近忠孝西路口


影片來源:elsewhite
原影片說明:發佈時間2014428
20140428 AM6:00 忠孝西路警方驅離民眾紀錄 (ALL)

警方噴水車驅離民眾
http://youtu.be/6PgG2pek9qc
失控的警察
http://youtu.be/9S5hE5t9J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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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平權……

養尊處優習慣了,當他們看見有人以生命捍衛理想時,不但不願意了解這樣的理想是為個人或眾生,甚至以他們的小人之心亂噴口水,於是「以死相逼」或「一哭二鬧三上吊」這種不倫不類的惡毒字眼都大剌剌登上大眾媒體。
他們是誰?習慣揮霍國庫資源圖利自己卻裝模作樣自稱「為國為民」的不肖政客,以及習慣為虎作倀且只要有錢可以賺就不顧他人生死的敗德媒體人。
以生命捍衛理想的人反核四、要民主,理由很清晰:核電廠是絕不能出意外的人禍產物,只要有萬一,台灣就是美國三浬島、蘇聯車諾堡和日本福島的翻版,這樣的禍品,台灣人應該不要。何況,至今為止,核廢料仍是無法處理的棘手毒物,這種萬年毒物,不僅反核者不要,連擁核者都不敢要,可是,核電廠卻會依照不肖政客暗中簽下的指令偷偷摸摸亂放,多年來,早已謀殺無數生命,只是,真相一直被隱瞞。
這群養尊處優的人,絕不可忽視總統、行政院長、立法委員、經濟部長、台電經營者,甚至還有奉命保護他們的警察首長。
當反核人士要求廢核時,那個養尊處優的總統說:雖然日本在三浬島核災後實施零核電策略,但是,現在已經改變了。
言下之意好像是日本政府擁核,台灣就必須擁核。
這個人還恐嚇說:台灣沒有核電的話,電力會不足,電價會很貴。
他卻不說,德國沒有發生過核災卻早已廢核,而且在德國的綠色多元能源發展方案中,太陽能發電技能日新月異,很榮幸,台灣的太陽能電板生產商在德國也占一席之地。
至於所謂的缺核電就會電力不足或電價飆漲等謊言,早就被反核團體舉證歷歷打臉,現在,大概只有那位把雄鹿頭上的茸角誤當成鹿耳內的毛的政客和他的八趴盲從粉絲還拿一堆騙人數字自欺欺人。
養尊處優的人也包含據說是「自由主義名師」的行政院長,這位連「the banality of evil」(邪惡的迂腐)這麼簡單的「名句」都誤解為「平庸的邪惡」的掉漆政客似乎相信馬卡茸總統的一貫謊言,他甚至連公投法應該保障所有公民平等投票權利的基本知識都欠缺。他說,公投一定要有高門檻,類似核四這麼重要的議題,不能「討價還價」。
掉漆政客也許還不知道,全世界所有先進民主國家的公投法都是為了保障人人平等的公民投票權而提綱挈領,只有獨裁國家才會剝奪不投票公民保持中立態度的「零票」選擇權。
台灣的公投法是由兩個獨裁政黨聯合起草並在他們佔有國會席次優勢比例的情況下通過,至今為止,這部獨裁法,還把公投權交由「公審會」審查和核准,至於離譜的高門檻則是把不投票公民的「票數」全部當成反對票,這種「創新」詭計只為了凸顯反民主人士的謬見,他們始終認定「只有政府首長是智慧卓絕的偉大菁英,一般不從政的國民則是無知老百姓,所以,不投票公民不能視為沒有意見,他們的票數不能以零計算,必須納入反對公投議題的票倉」。
說穿了,就像掉漆政客把原本被 Hannah Arendt 創造來形容納粹組織浸泡在邪惡的迂腐醬缸中而透過百分之百服從命令的僵化僚氣不斷內化和迷信邪惡以致無法自拔也無能省思的 the banality of evil 魔性解釋為毫無邏輯的「平庸的邪惡」一樣,這個名不符實的「自由主義名師」當然也完全「誤解」國際人權法典明文保障的公投和公民自決等基本人權的真諦。
在養尊處優的「重要人士」名單上,一定不會欠缺現任台北市長。這位把選上台北市長當成「攻下山頭」的軍系政客,竟然把一群攜老扶幼夜宿台北市忠孝西路訴求反核理想的和平環保人士比喻成「把台北市民當成敵人」的「劫機犯」。
他大概沒有餐風露宿的經驗吧!睡在大馬路上的苦窳滋味怎麼跟劫持飛機的霸凌氣燄比較呢?何況,台北馬路四通八達,就算忠孝西路被人潮「佔領」,難道不能請交通警察指揮交通讓車輛改道行駛?
這位「大兵」甚至說「一萬人(事實上約五萬人)阻擋五十萬名台北市用路人的路權是綁架」。好好笑!依照他的邏輯,他一個人就可以叫出成千上萬鎮暴警察和每六分鐘灑一次水且一夜強灌五十次大水的噴水車的「通天本領」,算不算綁架鎮暴警察和噴水車?或者,實質被綁架甚或被撕票的該是那群被鎮暴警察打到頭破血流且被噴水車暴沖到全身發麻創痛的老弱婦孺和非暴力壯丁?
另外,還有一大批養尊處優的立法委員。
其中一個據說特別注重兒童福利,她說:把小孩帶到街頭當「肉盾」的父母違反兒童福利法。
奇怪了,難道是那些祈求台灣沒有核電且希望留給下一代無核家園的父母命令鎮暴警察上街打人和指使噴水車襲擊他們的孩子?不是嘛!他們只是露宿街頭且希望喚醒台北市裡仍被核電謊言欺騙的無知市民一起正視核電的危險和禍害,並沒有要求鎮暴警察和噴水車到街頭表演暴力行動劇嚇唬小孩啊!
還有幾個不坐車就不敢走出立法院的養尊處優立法委員,當他們的座車被手無寸鐵的反核人士阻擋並要求他們回立法院開會時,他們不但不肯請司機停下車,甚至還有人因為車內有警察陪伴,更肆無忌憚指揮司機在人群中加速前進,事後還怒告那些趴在他的座車引擎蓋上為了保命而意外扯斷雨刷的非暴力公民。
事實上,如果這些立法委員像其他比較不那麼暴力的女性立委一樣散步走出立法院再搭乘交通工具的話,照樣會有大批鎮暴警察保護他們,不曉得他們為什麼一定要躲藏在貴不可攀的高級轎車內指使司機橫衝直撞?就算這些環保人士對他們大喊口號或以毫無防備的血肉之軀阻擾座車前進速度,都必須保持非暴力和平信念才會獲得同儕支持,這樣的手無寸鐵公民有什麼好怕呢?
何況,這個國家的警察通常被要求優先保護政府首長和民意代表,甚至總把街頭抗議人士當作「暴民」,只要有一點風吹草動,就會把棍棒和盾牌用力摔向「暴民」,在這樣的局面下,受傷的人必定是可憐沒人愛的街頭人士,頂多可能是一些被街頭人士的正當防衛反射動作觸及而不慎「運動傷害」或被立法委員的不長眼睛座車車輪輾過腳板的倒楣警察,至於當立委的「貴人」,既有養尊處優的強勢保障,又有群警全心全意嚴密保護,就算和群眾對罵起來,也一定是「暴民」被警察攻擊或擒拿,為什麼突然之間那麼害怕走在大街上和群眾面對面相處呢?
很明顯,不平權,是這個國家至今無解的習題。
甚至連核四停建和落實民主這麼正當的理念訴求,都會被一群群養尊處優的特權份子扭曲和抹黑。
理想主義者禁食禁語,被嘲弄和狎玩;理想主義者露宿街頭,被毒打和灌水;理想主義者包圍立委訴求主張,被拖拉被撞擊……
有人問:這個國家要這樣的民主嗎?或許應該先問問養尊處優者:享受優渥國家資源,就可以濫用公權力嗎?
還有,請問:這個國家的國民不能有理想嗎?為什麼手無寸鐵走在街頭就會被貼上暴民標籤,不但要忍受鎮暴警察抓狂毒打的莫名其妙暴力,還得扛負政客控制下的法院隨便安上的莫須有罪名?
沒有國家理想,就不可能重視平權課題,不平權,就不和平,不和平,就沒有民主,台灣要成為真正民主國家之前,必須先確立國家理想和落實平權原則。
停建核四,就是思考國家理想的重要問題之一:廢核,可以在不受核爆與核廢料威脅生命的環境下生活,這樣的理想,值不值得追求?
至於矯正病態公投法,將公民自決權利導正到平權基線,就不必被居心叵測的不肖政客綁架民權,和平與民主一定會逐漸成形。
台灣人委屈夠久了,在這個國家還有機會討論民主的時刻,讓我們儘速搶救生命與鞏固民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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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7日 星期日

武裝驅離之外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2014428
原圖片說明:「地獄人間!」孕婦遭驅離被推倒在地。翻攝李清遠臉書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2014428
原圖片說明:翻攝李清遠臉書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2014428
原圖片說明:警方多次水柱強力攻擊靜坐群眾,噴完水後迅速上前拉人。(記者吳柏軒攝)



核廢料至今還是台灣人隨時必須面對的致命難題,除了蘭嶼、屏東和最近才「公開亮相」的桃園龍潭等地外,誰知道那些沒有良心的擁核政客還偷偷摸摸在哪些地方埋藏那種足以害人絕子絕孫的萬年毒物?另外,從現有三座核電廠「意外」散播到繁華都會的為數不少輻射屋與輻射鋼,早已殘殺許多完全被蒙在鼓裡的受害者的生命與健康。關於核電廠製造出來的已知與未知人禍,可以驅離嗎?可以武裝擊退嗎?愚蠢殘暴的擁核政客為什麼不「驅離」核廢料和其他核汙染?
迫害脆弱人命容易,避免核電人禍非常困難,尤其是暴政下的核電政策,該怎麼驅離呢?
核四公投促進會創辦人之一林義雄禁食已經邁入第七天,反核運動從四月廿二日鋪陳直到廿七日佔領台北市忠孝西路,不僅僅是為了搶救林義雄的生命,也為了達成有效制止擁核政客控制下的台灣政府被操弄成謀殺林義雄與全體台灣國民生命的擁核人禍組織。
可是,到現在為止,擁核政客除了賣弄自以為聰明的「話術」試圖欺騙無知國民加入「擁核舊經濟」陣營外,還以「嚴重影響台北市民生活與交通安全」藉口武裝驅離所有一心一意搶救台灣生機與林義雄生命的心急如焚反核運動家。
是的,惡毒的噴水車和鎮暴部隊贏了,台北市忠孝西路恢復了只准許大批車輛行駛的舊狀,然後呢?
那些騙人的「停工話術」包藏禍心等待全民誤以為能暫時撇開核四爭議的鬆懈時刻,也許又會伺機再推出進階版「動工話術」讓核四死灰復燃。
這一切,不僅僅是一座糊里糊塗拼裝胡湊的造價三千三百億元未完成極貴核電廠的生與死,更是包含林義雄、反核者、擁核者與其他所有台灣人民的生與死,前者重要?還是後者重要?這樣的選擇題,可以透過武裝鎮壓方式解決嗎?可以在擁核政客的漫天謊言下理性判斷嗎?
請問那些關心台北市忠孝西路車輛行駛權卻毫不在乎行人路過權的所有擁核者,人命比行車和核電卑賤嗎?
就算仍有不少高科技先進國家還繼續自以為能操控核電廠而擴增核電廠,難道台灣不能聰明選擇學習另外一群把生命與環保擺在核電之上的高科技先進國家儘速尋找沒有核電禍害的綠色能源發展前途?
生命,不可能重新再來,即使是在佛家所說的輪迴裡,再生也已經是另一個新生命,這個簡單道理,是老生常談,更是人類生存在地球上無法不重視的真理。
至於核電呢?沒有核電,台灣照樣可以使用其他安全發電方式,只要不繼續由台電獨家壟斷,很多不同類型的綠能、汽電共生與節電策略都可以讓台灣人民享受不被核電災難與核廢料威脅的安全用電生活。
所以,到底該選擇捍衛生命?或捍衛核電?這樣的問句,也許不會是台北市那群病態厭惡反核運動且詛咒交通受阻的擁核政客有能力思考的習題,可是,難道所有台灣人都必須因為擁核政客理盲濫情鼓吹核電,而把自己的寶貴生命擱置在這群極力捍衛核電卻無能制止核廢料與核電汙染物傷害寶貴生命的邪惡政客手中?
林義雄禁食禁語行動很明顯是刻意透過把自己生命交給這群擁核政客「裁決」的方式來喚醒民眾認知不義政府盲推核四的真實面目。
到目前為止,擁核政客展現的「最大誠意」是武力驅離反核運動者和發表巧言令色的「核四停工」詭辭,難道所有在乎生命的台灣人還看不出來這群擁核政客對生命的輕忽與不屑?
擁核政客試圖「唬弄」林義雄、透過慣性暴政思維武裝驅離反核運動者,甚且隱藏所有已經發生的核電人禍與災變,為什麼?他們在乎生命嗎?
和平必須從尊重生命開始,顯然,擁核政客操弄下的台灣政府至今無法理解林義雄與所有反核者的心意。
如果台灣還有民主的話,擁核政府早該把每一位國民的生命放在第一位,這是主權在民與人民作主等理論與實務的基礎,否則,當生命被踐踏後,沒有和平,只剩暴力政權,還奢談什麼民主呢?
請問:擁核政客透過武裝警察武力驅離手無寸鐵血肉之軀時,他們的心中有絲毫民主信仰嗎?另外,當他們企圖利用話術抹黑林義雄和唬弄全民時,他們會停止偷偷摸摸亂放核廢料的持續暴政嗎?
無論如何,台灣人如果想要獲得民主的話,就不能不制止所有暴政,包含利用武裝警力攻擊手無寸鐵人民的政府暴行,以及濫用核電政策揮霍國家資源並製造萬年劇毒廢物的政府惡行。
換句話說,政府不但不該與民為敵,更應該謹言慎行關心每一位國民的身心靈健康,尤其必須理解政府工作者只是國民聘用的公僕,當任何人對政府不滿時,政府應該自我檢討和用心理解,有錯,就該改正,即使自認為沒有錯誤,也必須謙遜接受批評和努力化解不滿。在這樣的前提下,任何無法善盡公僕職責的政府工作者,都應該另謀高就,畢竟,政府是全民授權下的產物,那些無法善解民意的公僕們,民間多的是工作機會,歡迎回返民間「享受」監督政府的「特權」。
總之,台灣根本不需要那種完全不把保護生命當成最重要工作準則且一再動用武裝驅離暴政殘害手無寸鐵國民的暴力政府,如果馬政府還無法認知這個民主原則的話,請立即回返民間重新接受民主教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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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盡在不言中


核四公投促進會創辦人之一林義雄為停建核四訴求而禁食禁語已進入第六天,在這段時間裡,平時就已經反核不遺餘力的大大小小環保團體和來自各領域的環保人士無不焦急萬分試圖阻擋漫不經心的擁核政府持續「核必殺人」暴政。很明顯,如果廢核主張仍被中國國民黨籍擁核政客輕蔑看待的話,台灣的環保運動一定會更加如火如荼繁衍,這樣的結果究竟是好是壞?凡是關心核電發展議題的人,應該都點滴在心頭。
關於林義雄的禁食行動,只要對他的行事風格梢具常識的人,應該都能體會循循善誘的「身教」意含。可惜,仍有許多中國國民黨籍政客及其支持群眾抱持詭異的輕浮戲謔心態觀看這堂嚴肅「政治哲學」或「政治藝術」課程,其中層次甚低者居然把攸關生命與大愛的政治運動格調貶抑為「一哭二鬧三上吊」的「乞憐」鬧劇,更惡毒的缺德貧嘴人士連「就讓他絕下去吧」這類毫無人性的荒唐醜文都肆無忌憚晾在媒體上削騙稿費。
禁食,真是那些把政治當成譁眾取寵厚黑學的帝國主義者和中華黨國擁護者所認定的「以死相逼」嗎?倒想問問那些自以為聰明絕頂的獨裁者及其幫兇們:「換成是你們,有能力禁食禁語嗎?」另外,所謂的「以死相逼」或「一哭二鬧三上吊」總有一個必要前提,那就是行動者在「被逼者」心目中具有相當重要地位,至少,「被逼者」必須在乎行動者的生命安危,否則,萬一遇到像那種筆下盡是輕蔑「絕下去」戲謔文字的狠心人的話,不就白白犧牲了嗎?
暫且不提停建核四訴求,先談談林義雄禁食行動的意義,一如上述,林義雄訴求的對象是中國國民黨以及一個心智類似「就讓他絕下去吧」那種貧嘴絕情者的民選總統,難道林義雄會不知道他已經把自己的「無限期」擱置在死亡邊緣嗎?
當然應該知道!林義雄家族曾經慘遭滅門謀殺,那筆帳發生的時間點是林義雄被當成死囚監禁期,林家因此被廿四小時監控,而他的媽媽和一對雙胞胎女兒就在中國國民黨籍公僕日夜嚴密監控下慘遭「無痕」歹徒登門入室大屠殺,當時也被利刃斬切成重傷的大女兒林奐均,如果不夠幸運的話,根本不可能從垂死邊緣救回一命。儘管林義雄選擇原諒,卻不可能忘記中國國民黨及其政客群的殘暴不仁。
所以,只要具有正常判斷力的人,誰會無知假設林義雄不清楚中國國民黨和馬英九絕非尊重生命的善類呢?
既然林義雄應該心知肚明中國國民黨和馬英九都不是他可以「乞憐」的對象,怎麼可能心存「以死相逼」的僥倖念頭呢?
可見,那些邪門無恥的缺德貧嘴者只是依照慣例惡意詆毀他們的眼中釘,要不然,怎麼會說出那種既沒良心又沒常識的冷血糊塗話!
那麼,林義雄試圖透過禁食禁語行動要求停建核四的緣由會是什麼呢?
其實,從林義雄和他所創辦的核四公投促進會一路採取苦行、靜坐和絕食等方式期許人民作主廢除核四的過程,不難理解他的一貫思維與作風。在林義雄寫給僅存女兒林奐均的<核四公投>信中早已詳細論述來龍去脈,說穿了,這是他的常態運動方式,只不過,昔日的禁食禁語是和其他志工輪流接棒完成,這一次,他打算徹底結束「愚蠢的核四案」,既不願意讓其他志工加入無限期禁食的危險行列,又不肯眼睜睜看著中國國民黨籍政客群藉由將燃料棒插入致命的核四怪物機會任性延續和擴大核電發展計畫。
更重要的是,透過禁食禁語行動的「無聲說法」,凸顯核四議題早已在台灣爭辯三十年且早已從日本福島核災確知「萬一不幸」的恐怖後果,這道生命課題,關係台灣北部眾多居民的身家安全,更嚴重威脅全國每一位國民的生存權利與安居樂業基本尊嚴。
生命,必須是從政者最在乎的命題之一。林義雄不是為了「表演」一個人的「英雄氣概」才採取這樣的「絕招」。他一再強調,他很珍惜自己的寶貴生命,弦外之音,難道不夠清晰宏亮嗎?每一個人都該珍惜自己的寶貴生命。但是,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實際上早已因為核電廠潛在危險而蒙上陰影 ── 中國國民黨和馬英九卻不肯正視嚴肅無比的生命課題,甚至肆無忌憚利用政府部門推動危險核電政策嚴重威脅包含他們自己在內的每個台灣人的寶貴生命。
反觀馬英九,他到現在還停留在向民主進步黨「追討」核四廠「過去式」的小心眼無恥政客層次,不但「忘記」中國國民黨曾發動政變氣極敗壞阻擋前任總統陳水扁二OOO年停建核四政策,更忽略近六年來他快馬加鞭浮濫揮霍將近一千億元新台幣民脂民膏挹注核四續建過程必須同時公開檢驗的無數核四醜聞
很明顯,林義雄絕非作秀,更不可能「以死相逼」任何人,他十分嚴肅地進行一堂邀請所有台灣人重視寶貴生命的政治藝術或政治哲學課程,在課程中,該說的話,在過去三十年的反核行動中已經一說再說,剩下來的課題是:搶救生命。
所有環保人士以及有良心的人都在為搶救生命而努力,只有那群揮霍民脂民膏逆勢推動續建核四廠的政客及其支持者不把生命當一回事!
我們要搶救的不僅僅是林義雄或其他也加入無限期禁食禁語行列的可敬行動者的生命,同時也在搶救這一代人和後代人的生命。中國國民黨和馬英九,怎麼笨到現在還不懂啊?
總之,生命是每個人生存在地球上的必要主體,萬一不幸失去生命的話,所有理想或身外之物該怎麼附隨?同理,經濟必須奠基在良好生態環境上,否則,悲哀如美國三浬島、蘇聯車諾比爾和日本福島等核災區內,連生命都岌岌可危了,還奢談什麼經濟繁榮呢?請問,在美國、蘇聯和日本遭逢那些恐怖災難前,這三個高科技國家曾懷疑過那些核電廠不安全嗎?怎麼可能!所以,不要再把林義雄禁食禁語行動抹黑為「以死相逼」啦!我們在「搶救」林義雄的同時,也在搶救自己、台灣和地球生態的命,很緊急,不容怠慢。
以下附加相關參考資料。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政治新聞2014-04-27  12:15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中央研究院多位院士今日共同發布聲明,由院長翁啟惠、副院長王汎森、陳建仁、王瑜等 25 名院士連署,認為台灣缺乏核電風險評估,但碳排量居高不下亦待解決,籲朝野各界盡速在核四商轉前舉辦公投來尋求全民共識:「如果這是大家的選擇,就必須一同承擔。」
聲明書指出,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明確規定,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然台灣碳排量遠高全球平均,遭受國際壓力;然核廢料問題在台灣難以解決,目前核電廠冷卻池儲存已達飽和,全球有12座位在極高震災風險區的反應爐,台灣就佔去一半,缺乏核電風險評估,若災害事故:「將是不可承受之罪!」
聲明更直點,由於政府遲未制定節能減碳之能源政策,又未有讓全國人民信服的核四安全的數據分析,因此核四續建及商轉,迄今仍爭議不斷,101 年資料顯示核能佔發電量 8.3%,而據台電最新評估,在核四商轉前仍有時間,故多位院士今日發起連署聲明,呼籲政府盡速公投,尋求核四續建與否的共識:「今日的能源困境,是大家所共同造成,因此我們也有義務共同承擔。」
以下為聲明全文:
「對核四問題的看法與建議
核電的使用向來備受爭議。不可諱言,核能發電的技術不斷改進、成本穩定,較不會受到國際能源價格波動而產生大幅度的變動,且排放的二氧化碳相對較少。雖然直到目前核廢料處理未獲妥善解決,但在「京都議定書」約束二氧化碳排放的壓力下,各國紛將核能發電視為重要的替代能源。惟經歷了 1979 年美國三哩島核災、1986 年蘇聯車諾比核災,與 2011 年日本福島核災後,民眾深切體會核電災害的嚴重性。
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明確規定,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然而,102 年臺灣每人平均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為 11.3 公噸,遠高於全球平均的 4.50 公噸,也超過日本及歐洲國家,受國際節能減碳之壓力極大。依經濟部能源局統計,101 年我國核能僅占 8.3%,在全國大量減碳的過程中,同時廢核,將會帶來一些困難,但我們如果下定決心發展其他替代能源,同時改變我們的社會結構與生活方式,大量節約能源與自然資源;國家的基礎建設與產業政策,也朝避免費能耗電,增加能源效率的方向進行,必能兼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這是一個困難的決定,且會是一個辛苦的過程,甚至影響我們的生活、經濟活動、和國際競爭力。但如果這是大家的選擇,就必須一同承擔。
由於政府遲未制定節能減碳之能源政策,且對於確保核四廠之安全,又未有讓全國人民信服的數據分析,因此核四廠之續建及商轉與否,迄今爭議不斷。
現今各國對於核廢料之處理,並無完善之方法,僅有透過深埋方式置放於海洋或地底,或運至有認證的國家再處理,兩者皆所費不貲。臺灣之核一、核二及核三廠之核廢料目前放置於燃料池中,且早已達飽和狀態。2011 年日本福島核災後,美國著名環保團體自然
資源保護委員會(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 NRDC)已點名全球位於極高震災風險區的核反應爐有 12 座,其中有 6 座在臺灣。歐盟於去年公布的核電廠壓力測試報告中,亦對臺灣核電廠座落區域,潛藏著天然災害提出警示與建議。加上臺灣地小人稠,核四位處大台北人口密集之首都地區,且緊臨翡翠水庫,萬一天災釀成核電廠事故,或因人為疏失發生輻射外洩,將是不可承受之罪。
此外,核四發電廠計畫早在 1980 年代便已提出,1986 年因車諾比事件暫緩興建,直至 1999 年方正式動工,又於 2000 年停建,隔年宣布復工。核四廠興建工程並非採取統包方式,而是分由多家廠商合作興建,工程介面複雜,一旦有緊急事故,可能無法即刻統籌因應。
今日的能源困境,是大家所共同造成,因此我們也有義務共同承擔。雖然有些不在地震帶的國家為了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核能是他們選項之一,但是在台灣,尤其是核四,我們缺乏足夠的風險評估資訊及發展條件,也缺乏決心去努力發展其他替代能源。
據台電最新評估報告,在核四廠不商轉下,我們仍有時間進行理性探討。因此我們建議,儘快透過朝野同意且題目合理設計的公投辦法,尋求共識後,再決定核四是否續建及運轉。
連署人 (依姓氏筆畫排列):
中央研究院院士
王汎森、王惠鈞、王 瑜、伍焜玉、李文雄、李文華、李德財、李遠哲、李遠鵬、吳茂昆、林明璋、翁啟惠、陳定信、陳建仁、張俊彥、彭旭明、黃 鍔、楊泮池、劉太平、劉紹臣、劉國平、鄧大量、蔡明道、謝道時、龔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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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5日 星期五

生命遠比核電重要


不知所措!邪惡的迂腐瀰漫馬政府之內,即使生命正在它手中逐漸流失,到目前為止,它還是選擇見死不救。
領導馬政府的那個人,心靈空虛、邪惡且迂腐,他只看見股市,只看見中國,只在乎輸贏,看不見他領導下的中央政府的無能、無知與無恥,看不見核電廠在像他這麼漫不經心的見利忘義族群控制下狀況百出,看不見核四廠早已經七零八落拼湊成連核電廠製造專家都不敢接手的詭異怪物,看不見一位義人仍滿懷誠意試圖喚醒他的良心,不在乎這個國家被他領導的政府部門霸凌到教老天爺看了都應該垂憐的危險邊緣。
那座即將加入殺人行列的核四廠,是三十年前原本為了製造核子彈而添增的第四座核電廠,一開始就透過強迫推銷手段硬逼全民買單,一直以來,如果不是在黑箱作業裡胡亂建造,就是在五鬼搬運裡擴建分贓,當任何人試圖阻擋這座怪物拼裝成形時,所有躲在黑箱裡的「鬼魅」就會全員出動反噬被他們視為「阻擋財路」的「白癡」 ── 除了前仆後繼的反核運動家飽受明來暗往的武力戕害外,前總統陳水扁也曾經因為停建核四政策而差點被突來政變驅趕下台,如今,林義雄冒著生命危險禁食揭示眾所皆知的核四殺傷力,不但換來馬政府及其操控的不肖媒體的冷嘲熱諷,更因為關心林義雄和核電危機的人數眾多而招致警方與司法單位嚴陣以待。
到底要怎麼作,才能讓冷血無情的馬政府理解「本來無一物,何必蓋核電」的人生哲理?
核電不該存在,早已舉世皆知,否則,不會連小小的核廢料問題都無法解決。比如,馬政府至今仍不敢選定核廢料安放地點,甚至任由早已經被偷偷摸摸「入侵」的蘭嶼、屏東和桃園龍潭等地在核廢料汙染下「生靈塗輻」。
核廢料只是核電廠可以製造出來的恐怖毒物之一,連這道早該處理的「小問題」都沒能力誠實因應的馬政府竟然還有臉虛誇「核電安全」謊言!
再說,哪個人想碰到那種可能絕子絕孫的核災?只要基於自由意願,每個愛惜生命的人都會大聲說出:「就算只有萬分之一機會,也得完全避免。」難道這樣的要求算「苛刻」?
一向吊兒郎當的馬政府從來不重視人權,既鄙視台灣國民尊嚴,也輕忽台灣國民生命,它把核電看得比生命與尊嚴重要,當然不會把林義雄禁食請求廢核的嚴肅生命課題當一回事。
怎麼辦啊?林義雄把他的生命用來示範興建核電後人們必得面對的「預知極度危險紀事」,只要是有良心且懂環保的人都明白其中道理,偏偏那個掌控納稅人血汗錢卻胡作非為傾軋民間的馬政府就是鐵石心腸偏執於「明知核有毒,偏要續蓋核四」的詭譎暴政。
現狀下,林義雄因為無限期禁食而命在旦夕,台灣全民也因為馬政府偏執核電政策而命在旦夕,可是,馬政府還為了求贏求利的虛榮心而不斷加派警力和司法人員準備向反核人士「開戰」 ── 我們明明都生活在同一個國家,承擔相同的核電危機,馬政府卻顢頇無知到一心一意只知霸凌含辛茹苦繳稅的納稅人。
事實上,就算林義雄早已把自己當成被馬政府核電政策一起綁架的「人質」,不過,所有關心生命、尊嚴與地球生態的台灣人也不能坐視林義雄從容就義。
只能不斷提醒馬英九:他應該研習生命至上的人生道理,還有,他領導的馬政府也應該懂得環保是經濟的命脈的基本常識。
可惜,邪惡的迂腐深植在馬英九內心,也廣泛瀰漫在馬政府之中,而繳稅眷養政府的納稅人卻必須以生命當警鐘或群起發出救人怒吼,仍難以討回政府應該提供的人性化服務 ── 這樣的國家,算什麼民主國家?馬英九和他領導的政府有什麼資格享受民脂民膏賦予的所有優渥待遇和公務特權?
實在是國門不幸。林義雄滿懷慈悲意欲喚醒馬英九的良心,但是,面對絕情絕義且盲目推銷核四的馬英九,所有關心林義雄和期許廢核成功的台灣人,卻得忍住悲憤交加的淚水,眼睜睜看著馬英九繼續裝模作樣胡扯核電的「必要性」。
至此,就讓我們學習慈悲與寬大吧!同時,別忘了一邊祈禱林義雄的上帝讓他繼續留在人間陪伴愛他與他愛的親友,另一邊也認真祈禱馬英九的上帝(應該有吧?)讓他即刻頓悟生命價值遠遠高於虛名、特權與黑金之上。
但願人間有真情,就算沒有核電,相信更高貴聖潔的人性一定可以帶給台灣更良善美好的繁榮前途。二O一四這一年,讓我們終結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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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4日 星期四

林義雄禁食開課 ── 知識貧乏的理盲濫情擁核政客快進修吧!


APRIL 23, 2014 (支援小組說明:本文摘錄自「只有香如故:林義雄家書」)
奐均:
爸爸結束海外遊學回到台灣後,就試著把非武力抗爭的精神、理念和作法介紹給台灣社會。具體的作法,就呈現在核四公投的相關活動中。
核四就是政府要在新北市貢寮興建的台灣第四座核能發電廠。自 1985 年計畫要興蓋以來,就一直有相當大的反對聲浪,立法院也就凍結了已編列好的預算。1992 年核四預算解凍後開始興建,但此後兩年,在立法院裡核四預算成了很難通過的重大爭議。
1994 年,行政院為了避免核四預算年年在立法院引起爭議,不惜違反預算法「分年編列、逐年送審」的規定,一次編列了八年的核四預算  1,125  億。而立法院占多數的國民黨立委也準備在 7 月 12 日審議時,違法強行通過該預算,反核團體也因此準備發動強烈抗爭。當時我覺得像興建核四這麼重大、這麼有爭議的公共政策,應該交付公民投票由國家主人的人民來做決定才對,因此在 7 月 12 日以禁食的方式呼應反核團體推動「核四公投、十萬簽名」的行動,在六天中獲得了十一萬五千多人的簽名響應。
簽名活動後,我和幾位長期關心台灣社會發展的朋友組成了「核四公投促進會」,明定宗旨為:經由促進「用公民投票決定應否興建核四,來喚醒台灣人民的主人意識、培養台灣人民行使主人權利的能力」。所以這個促進會所追求的目標簡單地說,就是要促使台灣人民能夠有主人意識、有主人能力,因而能真正地「當家作主」。至於核四只是公投的議題,核四公投只不過是達到「人民作主」這個目標的手段而已。所以不管擁核、反核的人只要同意核四是否興建應由公民投票來決定就可以參加,只是發起的人大多有或深或淺的反核色彩,使得社會很輕易地把它歸類為反核團體,而完全漠視了它本來追求的目標——人民作主。
當然,反核也沒有錯。自1985年以來,反核人士的抗爭活動,次數之多、時間之長、程度之激烈,遠非反對其他不當公共政策之活動可比擬。例如:
  1. 遊行示威、說明會、座談會、禁食、靜坐抗議等大大小小的反核活動已經無法計數。
  2. 超過一千名的大學教授多次連署反核四聲明。
  3. 每逢立法院審查核四預算,院外就有禁食靜坐、大遊行等抗爭行動以阻止核四預算的通過。
  4. 核四建廠過程中,廠址附近居民抗爭不斷。
  5. 新北市、台北市、宜蘭縣分別為核四案舉辦縣民、市民公投。
會有這麼多的抗爭活動,必定有它極為堅強的理由,其中包括:
一、 台灣不缺電
2000 年時,民進黨政府停建核四遭到國民黨占多數的立法院反對,經過一番胡纏濫打後,不得已而復建。其實那時候就有充分的資料顯示台灣根本不會缺電。因為:
  1. 台灣各火力發電廠的機組全部汰舊換新,增加的發電量就多於核四廠。而費用比興建核四廠的三千多億便宜多了。 
  2. 依當時的經濟部資料,到 2005 年時,汽電共生與再生能源增加的發電量有  241  萬瓩,已接近核四廠的發電量。也就是說,如果在這方面多用點心力,就沒必要蓋核四廠。 
  3. 核四興建後,政府又於 1995 年開放多家民營電廠,發電總量為 818 萬瓩,相當於三座核四廠,這個事實使得核四的興建,顯得浪費而沒必要。
二、 核四不是什麼萬靈丹
2000 年反對核四停建的人,把核四說得比什麼都重要,好像它是什麼靈丹妙藥,有了它就會生活舒適、經濟起飛。不蓋核四,就會沒電可用,就會經濟衰退。其實,核四如果順利完工,可生產  270  萬瓩電力,大約相當於當時全國總發電量  3,438  萬瓩的  1/13。也就是說,假定原來有13度電可用,蓋好了核四就有  14  度電可用了,13  與  14  之間差那麼多嗎?少了這一度就真會使我們「沒電可用、經濟衰退」嗎?絕對不會!反對停建的人只不過危言聳聽而已。

我們在前面已經說明,台灣不會缺電。因為第一項的替代方案如果順利完成,就足足有五座核四廠的發電量,哪裡還需要花三千多億去蓋它。縱使那些替代方案都不成功,又沒有核四廠,也只不過是要我們努力學習節約用電的方法,在  14  度中省下一度而已。可見沒有核四廠,根本不會對我們有什麼大影響。

三、 核四是禍根
沒有核四廠,對我們不會有什麼影響,有了核四廠,卻對我們有天大的影響,因為它埋下了可能毀滅台灣的禍根。
核電災變無法完全避免,萬一發生,對人民健康、財產甚至生命的傷害,對土地環境的破壞,都可能巨大到無從估計、無法彌補。像車諾比的災變如果發生在核一、核二或核四,至少北台灣將成為廢墟,不能住人,其他地方,也只有沒能力逃到外國的人才不得不住。又因為台灣地狹人稠,加上缺乏核能災變緊急應變所需之人力、設備和平時充分的演練,一旦災變發生,根本無法在短時間內疏散,北部七百萬人以上的人口,如果僥倖逃過一死,也有一大部分會受到輻射傷害,而在幾年後得癌症死亡。(以台灣的人口、土地面積和交通設備,事實上也不可能有讓七百萬人安全的逃生方法。)
雖然有這麼堅強的反核理由,可是由於興建核電廠牽涉到許多人的既得利益,而操控台灣政局的又是極度反民主的國民黨,它不但藐視反核行動,也對公投的訴求不屑一顧,甚至在前年福島核災後,主政者仍然不知警惕,宣稱核電政策不變。在如此不利的情況下,核四公投促進會自 1994 9 13 日成立以來,也有以下的各項活動:
  1. 1994 年 9 月 21 日展開環島千里苦行,10 月 25 日結束,在 35 天中走了一千零五公里,散發傳單 20 萬份。接著在全台灣分區舉辦六場千里苦行檢討會。 
  2. 1995 年 2 月舉辦三個梯次的「帶組員講習營」,3 月舉辦「講員研討營」。 
  3. 1995 年 5 月舉辦「核四公投、千人守夜」的靜坐立法院行動。 
  4. 1996 年促成台北市舉辦核四公投,投票率為  58%,其中不同意興建核四的人占  53%,同意的占 46%。 
  5. 1997 年舉辦第二次千里苦行。 
  6. 1998 年促成宜蘭縣舉辦核四公投,投票率為 44%,不同意興建核四的人占  64%,同意的占  36%。 
  7. 2002 年舉辦第三次千里苦行。 
  8. 2003 年三月發起「誠信立國」行動。 
  9. 2003 年十一月,因立法院制定箝制人民公投權利的「公民投票法」,因而積極以各項行動要求相關機關及政黨補正公投法。 
  10. 2009 年發起「人民作主」行動,展開環島千里苦行,從 11 月 8 日到 12 月 26 日,走了 1,031 公里。
除了以上主要活動外,核四公投促進會自成立以來,就持續有社區苦行、分發傳單、志工講習營、志工聯誼會等各項活動。在進行這些行動時,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以及各政黨(主要是立法院占多數的國民黨),都成了核四公投志工,以拜會、靜坐、禁食、繞行等行動表達訴求的對象。
在台灣,核四公投促進會算是活動比較多的一個社運團體,但十多年來除了誠信立國行動的立委減半訴求外,可說是一事無成。今天核四照蓋不誤,並且預算不斷追加。公投更是淒慘,只引來一個箝制人民公投權利的「公民投票法」,使得沒有公投法以前,新北市、宜蘭縣、台北市都可以舉辦核四公投,現在行政首長如果辦公投,依公民投票法的規定,就會被判刑坐牢了。
會一事無成原因很多。我和其他執行委員的努力不夠,當然是一個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一般人民對非武力抗爭的理念和方法很是陌生,對苦行、靜坐、禁食等行動方法,不敢輕易嘗試,對公開、團結、守紀律等要求也不習慣。所以每次活動參與的人都不多,最多的一、兩次也只不過千人左右。對我來說,核四公投幾乎是一次失敗的嘗試,我只能希望將來還會有人認知非武力抗爭的價值,而繼續傳播推廣它。值得安慰的是,因為發起並參與了這個運動,我遇見了許多值得敬重的台灣人,其中有些成了長存我心中的好友。
平安

爸爸
2013.5.17


APRIL 24, 2014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這是民主政治最根本的含義。因此,公職人員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出,公共政策由人民直接或間接制定,也成了民主政治不可變更的原則,人民不可被剝奪、甚至不能任意放棄的權力。任何國家,如果它的法令規章積極地阻擾,或消極地使人民無法充分行使這兩項權力,就仍然不是一個充分民主的國家。
所以二十世紀以來,隨著民主的發展,公投也大為發展。實施國際法層次的公投,如獨立、與他國合併、與他國簽立條約、是否加入歐盟、使用歐元等等的公投就有一百多次。舉辦的國家也分布到全世界,甚至於不限於民主國家,如前蘇聯的共和國就大多以公投宣布獨立。至於國內事務的公投,就更加普遍,例如美國加州,每次選舉就有幾十件公投案。前年日本福島核電災變後,義大利也因之警惕,而以公投決定廢除核電。
選人的權力一般以選舉來實踐,制定政策的權力則由公民投票來實現。由於公職人員眾多,因此一般只選舉重要行政官員及議會議員,其他的公職就由這些議員或官員來選擇聘任。也由於公共政策繁多,因此也只就重要的政策舉行公民投票,其他的就由公職人員代為決定。重要的是,什麼才是重要公職應由公民直接選舉,什麼才是重要政策應由公民投票制定,都應該由公民自己來決定。
什麼是應選舉的重要公職呢?一般認為是行政首長和議會議員,就中央政府來說,就是總統以及立法委員。在台灣,這已漸漸成了習慣而少有爭議。至於什麼是重要政策,就有較多意見和爭論,不過以下幾點似均應經由公民投票來決定:
  1. 國家主權相關事項。例如憲法之修改,與他國合併、分割成兩個國家,領土之割讓或取得,與他國戰爭、締結與主權相關的條約等。
  2. 行政機關施行的行政措施,立法機關通過的法案或決議,有浪費國家資源、侵害人民權益之虞時,應經公民投票認可後始能施行或生效。
  3. 行政或立法機關怠忽職守不施行應有的政策,不制定應有的法案,則經由公民投票命其施行或制定。
  4. 行政及立法機關就某政策意見不同時,交由國家主人的人民來投票決定。
國家的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因此有關主權之各項事務,由公民投票來決定,不須人民選出的公職來代勞,以彰顯主權在民的事實,並避免公職人員做出與人民意志相反的決定。至於行政或立法機關之公職人員,本是人民選出之代表,其不應做而做,應做而不做的各項行為,作為主人之人民,自應有適當方法令其改正,而其適當方法就是公民投票。所以公民投票有避免公職人員跋扈專擅、墮落腐化的功用。也能在政府各機關間,就政策有異見而對立時,發揮仲裁的作用。
公民投票是人民把握最後決定權,藉以控制其選出的代表,防止其濫用權力、胡作非為以侵害人民權益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所以它的最大阻礙自然是那些想要藉著公職權位滿足私欲私利的政治人物。在台灣,建立公民投票制度的呼聲,此起彼落了十多年,在越來越多的人民認同下,立法院才遲至 2003 年 11 月 27 日制定了一個《公民投票法》,作為搪塞。
這個《公民投票法》,雖聲稱「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而制定,但事實卻是要用這項法律減縮甚至排除公民投票之可能性,其反民主之心態及作法,令人驚訝。以下舉出數項極度違反民主原則及一般事理之條文,並試行列出較為合理之修正意見。
一、提案、連署成案的門檻過高
公投法規定提案人應有最近一次總統選舉之選舉人總數的  0.5%,連署成案的人數應有選舉人總數  5%(第十條、第十二條),依目前情況,約需有九萬人才能提案,約九十萬人才能連署成案。台灣除了兩大政黨外,大概沒有其他團體或個人有能力完成這麼龐大的連署工程。

依據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依連署方式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只需一個人前去中選會領表,即可成為被連署人,連署成案也只需要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人總數 1.5%,足見公投法提案及連署成案的門檻都高得離譜,至少應降低連署成案人數到 1.5%,也不需要求提案人數才算合理。
二、公民投票結果之計算不合理
依公投法第三十條規定,應有投票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才算通過。
民主政治接受沉默或默許的意思表示方式,當選民決定不參加投票時,事實上也代表了他的態度願意接受任何一種結果。因此,先進民主國家不以規範投票率來衡量投票結果的有效性。而在台灣的總統副總統選舉中,也只規定選舉結果以候選人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透過選舉來投票產生政府官員、民意代表時,適用這樣的標準,透過公民投票來決定公共事務時,也應如此。公投法第三十條的規定,並不符合民主國家的常態,甚至只是要使所有公投案都不能通過的惡意設計。
依據 2004 年舉辦公投的結果,公投案的同意票數比總統當選人的得票數來得高,但這些公投案卻依第三十條之規定,因投票率未過半,而不能通過,可見其相當不合理,似應修改為:「公民投票的結果,以得票最多者、且該最多得票數超過投票人總數四分之一者為通過。」或做其他更合理的修正。
三、不應限制行政機關之提案權
公投法第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對各項議題辦理公民投票,違反的行政首長並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處以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種規定也是阻擾公投的惡意設計。
當行政機關要實施某項政策,認為有必要先徵詢民意,或其政策主張與立法機關有爭執時,即可交付公民投票,由國家主人人民決定應執行之政策,這是公民投票經常使用之情況,也是民主國家行政官員及人民應具備的基本常識。以上不准行政機關提案之規定,應無必要而該刪除。
以上所列者,只是較嚴重之錯誤設計,其他如對公民投票事項之限制(公投法第二條),及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之設置(公投法第二、三、四等條)。公投案經通過或否決者,限制於三年或八年內不得再度提出(公投法第三十三條)等等都有再行研議之必要。至於法條文字之拙劣,語意之不明,編列體制之雜亂,更為以前各項立法所少見,而為有國會之名的立法院留下了長遠的恥辱。
整部公投法的目的,顯然是為了阻擾人民行使公投權力,方便行政官員及立法委員規避人民之監督,以利其上下其手,遂行私利或個人意志而制定。因此施行十年來,台灣人民仍然沒能依此公投法通過一個公投案。在此惡法下,任一欠缺民主素養的行政團隊,均能肆無忌憚地推動其自以為是的政策,立法委員也能毫無顧忌地怠忽職守或制定不利大眾福祉的法案,而目前台灣的政治也因為不讓國家主人以公民投票做最後的仲裁,以至於各是其是、各非其非而陷入一團混亂中。
造成這種混亂,最根本的原因是政治人物視人民如草芥。一旦取得政治權位,就自認為高人民一等,而拒絕接受人民的監督敦促。不同意見的政黨或政治人物,也寧願訴諸毫無理性的惡鬥,而不願由人民以公民投票來裁決是非。要終結這樣的亂象,只有建立完整的公投制度,把本來就是人民的政策制定權,交回人民的手中。因此目前的公投法必須作必要的補正,甚至廢止此一惡法,另訂完善可行的公投法。
台灣人民如果不願忍受目前各政黨,及其政治人物所造成的政治混亂,必須聯合起來,以強大的人民力量,要求各政黨及其立法委員迅速制定一套完善可行的公投制度,讓人民能據此實行其主人權力,徹底根除目前「惡僕欺主」的現象。否則以目前掌握重要權位的各黨派政治人物的所言所行,不久的將來「台灣人民受政治人物串連宰割,國家被政治人物夥同出賣的命運」就可能到來。
林義雄
2013.9.25
 討論我們要怎麼活、我們認為什麼是正確而有意義的、我們要一起做些什麼、完成什麼。這樣的討論才能讓社會整合起來。  ~Erhard Eppler
 經過公民投票後,民主會更堅強,公民也會比從前更有自我意識。  ~Erhard Eppler
 【支援小組說明:本文節錄自「只有香如故:林義雄家書」下冊,頁235-241。】


希望有一天:充滿喜樂的臺灣
APRIL 14, 2014
「我隱隱地看到一個充滿喜樂的世界,在那裡心靈得以擴展,希望無窮。」 ---- 羅素
希望有一天,住在臺灣和附近島嶼的二千萬善良人民,不管他是老是少、是男是女,不管他是說什麼語言、信什麼宗教,也不管他是什麼時候從什麼地方來到臺灣,都能夠把這塊土地當作自己和子孫生存、繁榮、發展的所在。不管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場合,這二千萬人都能歡喜自信地對人說︰「我是臺灣人」。
希望有一天,這二千萬人所以能歡喜自信地對人說︰「我是臺灣人」,是因為每一個臺灣人都具備正義忠誠、自尊自信、尊重生命、愛護自然的素質。是因為臺灣人能結合全體同胞的心和力,創建一個和諧的社會、人間的樂園。
為了要創建這個人間樂園,希望有一天,二千萬臺灣人能夠真誠相處、心心相連地建立起自己的國家。這個國家扎根的土地,是當年臺灣人的祖先冒死飄洋追尋的樂土,是活生生地存在每一個臺灣人心中的美麗島-臺灣。那時候,臺灣人能夠自然自在、滿心歡喜地叫自己的國家為「臺灣共和國」。
希望有一天,臺灣共和國的政治是一種良心的事業、純潔無私的奉獻,而不是爭權奪利的遊戲。它的主人是全體臺灣人民,它的總統和民意代表是由人民直接選出,其它的公務人員是由人民直接或間接任命。這些公職人員個個都是忠實誠信、言行一致,並且樂意接受人民的嚴密監督,遵照人民的意願來辦理公共事務。
希望有一天,臺灣共和國內的財富和經濟利益會得到合理的分配。在那裏,弱勢族群、老弱婦孺、生理上或心理上有障礙的人都受到特別保護。在那裏,沒有受到剝削欺凌的農工,沒有貧苦無依的殘障,也沒有私心自利的財閥。
希望有一天,臺灣共和國的人民會相信「尊重和維護人的自由和權利,是建立文明社會的先決條件。」也會相信「人類的糾紛,應該用和平方式來解決。」在那裏,人的尊嚴受到絕對的尊重,人權受到充分的保障。沒有強者欺侮弱者、多數壓制少數的現象。也不會因為性別、種族、語言、信仰、意見等的不同而受到差別待遇。在那裏,每一個人都會用互尊互愛互惠的方式,來求得各自利益的滿足。並且因為人與人互相尊重信任,糾紛自然會比較少,所有怒目相向、惡言相加、欺詐誑騙、殺人搶劫等種種的病態都會減到最輕。
希望有一天,臺灣共和國的人民能夠看輕財富、特權或官銜。用品德、能力、為人群服務的熱忱、為公義真理犧牲的精神等等做標準來衡量人的價值。他們會棄絕拜金腐化的浮華世界,追求一個充滿理想、處處生機的美滿社會。
希望有一天,臺灣共和國的人民會了解︰人只是自然的一分子。各種動物、花草樹木、山河大地等等都有權利和人類平等地存在自然中。他們會善待宇宙中的各種生物和無生物,更會珍惜臺灣大地中的一草一木、一寸泥土、一塊石頭,而使臺灣成為青山碧水、綠草如茵、鳥語花香的樂園。
希望有一天,臺灣共和國的人民會了解︰臺灣人只是全體人類的一小部分,在人類向真善進化的旅程中,臺灣人也有一部份責任在。所以他們將依據平等、合作、互惠的原則和世界各國和平交往、互助合作。主動地加入國際組織,積極地分擔國際義務,使臺灣共和國和它的人民,在國際社會上受到肯定、尊敬和讚揚。
希望有一天,這個希望會變成臺灣人共同的希望。更希望有一天,全體臺灣人能夠下定決心、鼓足勇氣來實現這個希望。相信只要每一個人有決心來排除自己內心的自私懦弱,有勇氣來打倒不義的統治、衝破邪惡的障礙。這個希望,終必成為活生生的事實。有一天,臺灣人民必能創建一個偉大的國家,生活在一個美麗的人間樂園。
有一天,公義、自由、民主的鐘聲,和平、安詳、喜悅的詩歌必將從北部的臺北到南部的屏東、從西部的澎湖到東部的臺東,傳遍整個美麗的臺灣大地。
林義雄 April 1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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