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8日 星期三

在國際社會自取其辱的山寨版「中華民國」


台灣民選中央政府至今還迷信山寨版「中華民國」虛體,於是,一如預料,至今仍經常被國際社會「封殺」,即使是一向自我感覺絕頂聰明的中國國民黨籍總統馬英九所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至二O一六年五月十九日),也只是放棄「中華民國政府」虛構名號並唾面自欺「務實」地屈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保護」下假扮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地區)」,才讓我國中央部會公僕進入國際組織坐在中國政府公僕座席背後糗扮「小跟班」。事實早已證明:山寨版「中華民國」謊言連中國國民黨蔣介石幫派徒眾都不敢在中國政府面前與國際社會間胡扯了,請問,台灣人還需要「迷戀」那個不實在也不存在的山寨版「中華民國」虛體嗎?
簡介真實存在過的中華民國,概略要點如下:
  1. 中華民國是存在於一九一二年至一九四九年之間的已故「舊中國」:中國國民黨以一黨專制手段控制中華民國,最明顯實證,除了以黨徽充當國徽、以黨歌充當國歌以及以黨旗充當國旗外,還有,就是在一九四七年頒布的中華民國憲法序言中,公然揭示獨尊一人一黨言論的獨裁法則:「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以及第 1 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可知,謊稱全亞洲第一個民主國家的已故中華民國,完全欠缺自由民主精神。
  2. 中華民國政府於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非法入侵台灣: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由美軍領導的盟軍打敗日本,然後,在聯合國成立之前,盟軍統帥麥克阿瑟發出一般命令第一號委託中華民國政府來台灣接受日本投降,其中有關台灣部分是:「在中國(滿洲除外)、台灣及北緯十六度以北之法屬印度支那境內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只要有能力閱讀一般命令第一號內容的人,應該都能看懂:麥克阿瑟僅僅授權蔣介石執行受降儀式,蔣介石完全沒資格假借中華民國政府名義濫權侵占台灣與澎湖,尤其,當中華民國成為聯合國創始會員之後,依據聯合國憲章第一章第二條第四款條文「所有會員國處理國際關係時,請勿武力威脅或攻擊任何國家的國土整合或政治獨立運作,或行使任何違背聯合國宗旨的手段」(All Members shall refrain in their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from the threat or use of force against the territorial integrity or political independence of any state, or in any other manner inconsistent with the Purposes of the United Nations.),更不得違法侵佔當時仍是日本領土的台灣。(詳見<台灣民主建國理論 vs. 中國國民黨侵略台灣史>)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消滅中華民國的「新中國」:只要認真參考與對照台灣維基百科被「中華民國黨國洗腦資料」誤導的「中華民國歷史」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兩大網頁,就可以理解,所謂的「1949 年 12 月 7 日,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根本是一派胡言。理由至少如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於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除了與中華民國同樣否定主權在民的反民主黨國謬論外,包含國民總數與國土範圍幾乎全部以武力「強制繼承」已故中華民國;(二)中華民國最後一任總統為李宗仁,至於號稱「播遷來台」的中國逃難政客組織卻是早已於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九日「引退」的武裝難民蔣介石以「中國國民黨總裁」名義「率領」的所謂「中華民國政府」。可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消滅中華民國(舊中國)後成立的另一個新中國,而且,蔣介石偽稱的所謂「中華民國政府」是由一群毫無民主素養的武裝難民虛構出來的殘暴政客組織,這個組織無法在中國立足,一旦逃亡到台灣後,卻透過大屠殺與白色恐怖鎖國暴政體系侵奪台灣主權、民權與領土,最可惡的是,為了竊據台灣作為「反攻大陸」戰爭基地,竟然打壓台灣歷史和偽造中國歷史,並且透過黨國洗腦填鴨教育和死背標準答案聯考手段將台灣義務教育體系塑造成中國國民黨的「中華民族沙文黨國洗腦機器」。
只要台灣國民能充分了解真實的現代中國歷史,就不必為了中國國民黨的謊言和中國共產黨的黑吃黑詐術,而昏頭轉向流連在這兩個專門製造一黨專制「中華黨國」的獨裁政黨所製造的「一個中國」和「統一中國」狡詐迷霧中。
換句話說,無論是「中國究竟有幾個」或「中國究竟是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問題,都是中國國民應該關心的內政事務,完全與台灣國民無關。
作為台灣國民應該關心的事情,應該是台灣內政與國際關係,比如:
  1. 台灣要不要成為一個能夠讓國際社會理解的獨立國家?
  2. 如果台灣人民不願擁有國家,為什麼要在台灣領土範圍內由全體選民直選總統以及繳稅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3. 如果台灣已是國家,國土面積有多大?人口總數有多少?是一個民主國家或獨裁國家?誰能決定這個國家的國號、國旗、國歌和國格?還有,誰能制定我國憲法?現行國家法政體制有沒有能力創造本國全民理想與共同福祉?
萬一台灣全民連以上三個簡單問題都無法達成共識,國際社會該如何看待台灣這個全民無共識且至今還冒充「中華民國」的舉世無雙「獨特政體」?
還有,請問有多少台灣國民仔細閱讀過聯合國憲章(尤其是第二十三條)?可不可以「敦請」目前仍霸凌台灣「呼風喚雨」的「中華民國人」檢驗以下條文摘要:「中華民國、法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大不列顛和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美利堅合眾國應為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The Republic of China, France,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shall be 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其中的 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仍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喔!怎麼從來沒看過在台灣頗跋扈囂張的「中華民國人」據此向聯合國要求坐上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啊?看不懂英文嗎?聯合國憲章有簡體中文版喔!
當據台「中華民國人」總是霸道十足橫眉豎目「命令」台灣國民必須將國號取為「中華民國」時,能不能先在聯合國安理會坐上常任理事國席位呢?
一般來說,騙子通常是詐騙資訊不足或不認識騙子的陌生人,可是,當前台灣的許多國民既有足夠能力充分獲取國際政治資訊,而且,代代接棒「認識」中國國民黨的時間已遠遠超過半世紀,在台灣人與「中華民國人」彼此熟識的現狀下,請問那群至今還企圖濫用山寨版「中華民國」謬論詐騙台灣國民且多數為中國國民黨蔣幫支持者的「中華民國人」居心何在?
回頭再檢視聯合國憲章第二十三條規定,既然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 是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就代表聯合國內還存在一個名叫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的會員國。
可是,我們都知道中華民國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消滅啦!聯合國究竟在「玩」什麼「文字遊戲」呢?
答案很簡單,只要仔細閱讀聯合國大會一九七一年通過並於一九七二年頒布的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文(Resolution 2758),就可以理解「中華民國之謎」。美國在台協會刊登的 U.N. Resolution 2758 - Oct. 25 1971全文如下:
THE GENERAL ASSEMBLY. 
Recalling the principles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nsidering the restoration of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essential both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for the cause that the United Nations must serve under the Charter.
Recognizing that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e the only lawful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hat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one of the five 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Decides to restore all its rights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o recognize the representatives of its Government as the only legitimate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o expel forthwith the representatives of Chiang Kai-shek from the place which they unlawfully occupy at the United Nations and in all the organizations related to it.
維基百科中文翻譯版本的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全文如下:
大會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他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所以,聯合國不但遵行聯合國憲章原則,認知中華人民共和國(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政府是唯一合法中國代表,還明白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另外,更別漏看提及「立即將非法竊據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各個席位的蔣介石代表驅逐出聯合國」的最後一段內容。
美國在台協會 U.N. Resolution 2758 - Oct. 25 1971 網頁上,還特別加註說明:「聯合國投票承認共產黨中國,驅逐國民黨代表(U.N. VOTED TO ADMIT COMMUNIST CHINA, EXPEL NATIONALIST DELEGATES)」,很明顯,對聯合國來說,一個中國就是「共產黨中國」,至於被驅逐的「國民黨代表」依法不能再自稱是中國或中華民國的政府。
至此,關於中華民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在聯合國內糾纏不清的「多角關係」應該釐清了吧!簡單的說,就是:聯合國驅逐非法的蔣介石代表後,不但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既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更支持該國政府是聯合國唯一合法中國代表
在這麼清晰的脈絡下,如果台灣政府仍堅持使用「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國號行走在聯合國會員國密布的國際社會的話,至少必須說明這個「中華民國」與聯合國憲章第二十三條的「中華民國」的差異,比如,只是「剛好」同名嗎?或蓄意「仿冒」?或所謂的「中華民國政府」山寨版根本就是當年被驅逐出聯合國的非法「蔣介石代表」?
當許多台灣政客熱中使用山寨版「中華民國」霸凌台灣國民時,總把國際社會拒絕「中華民國政府」的理由歸咎為「中國打壓」和「聯合國打壓」,卻從來不提從一九七二年之後就存在的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文,更不敢前往聯合國要求履行聯合國憲章第二十三條規定,相信他們早已心知肚明: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之後仍假借「中華民國」虛名侵略和霸凌台灣的中國國民黨蔣介石集團,根本是非法中國武裝難民組織。
何況,聯合國憲章第一條第二項指出聯合國宗旨(The Purposes of the United Nations )是「根據尊重各族群平等權與自決權等基礎在國際間發展友善關係,以及採取其他適當措施強化普世和平(To develop friendly relations among nations based on respect for the principle of equal rights and self-determination of peoples, and to take other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strengthen universal peace)」,據此,為我國全民爭取平等權與自決權不就是當前台灣最需要追求的目標嗎?
反觀現狀下的台灣,至今不肯脫離山寨版「中華民國」也不善用人民自決權改造我國國體,卻一天到晚抱怨外國霸凌和國際打壓,不覺得本末倒置嗎?
連台灣是不是國家或台灣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都爭吵不休的莫名其妙現狀下,別說要濫用聯合國早已否決掉的蔣介石代表及其山寨版「中華民國」虛構謬體遊走國際社會,恐怕連台灣本尊都很難在國際社會獲得認可!關鍵點是台灣國內各說各話且認知錯亂,如果這個根本問題不解決,卻持續模仿「蔣介石代表」那款恃強凌弱、欺善怕惡、無知無能卻自大自誇的阿 Q 模樣,到底想要開闢出什麼樣的台灣前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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