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4日 星期六

「輔大心理系性侵案」是偵查中的司法案件!


開始關心 20150628 輔大心理系性侵案,是意外看到受害者向包括輔大社科院長夏林清、輔大心理學系及其工作小組成員等事件相關人道歉時。在此之前,我一直認為在定讞前不該對偵查中的司法案件提出太多「網民觀點」,所以,對這個事件的案情討論「不感興趣」。
不過,現在,我很在乎:為什麼一件已透過司法途徑解決的性侵案,會詭譎演變成性侵案受害者出面向輔大心理學系許多師生道歉?
尤其令人難過的是,性侵案受害者對夏林清和輔大心理系的道歉理由竟然是我在跟老師談話的過程裡,確實很受傷,但夏老師沒有吃案以及因為我的事件,而讓輔大心理系蒙羞
這是怎麼一回事?好吧,我相信女學生,算夏林清沒吃案啦!可是,作為一位即將退休的「國際級心理學大師」竟然無能無智到無法善用「專業學養」與「人生歷練」等「優點」避免讓一位身心煎熬的受害者在「談話的過程裡很受傷」?
還有,讓輔大心理系蒙羞的人,明明是性侵事件中的加害者、無能保護學生安全的校方,以及在司法尚未定讞前就透過「教育工作小組」名義公開揣測受害女學生與其男友因為內在關係無法解決的痛苦,在找不到解決方法後,使得男友向外轉移而在五月底發表文章,並以扭曲的指控傷害他人」的特定「教育工作者」。結果,被「培力」過的受害者居然誤把莫須有責任全攬到自己身上。
即使受害者道歉對象之一的夏院長不改她「長期參與社會運動」與「反抗威權體制」的「民主鬥士」(?)風格,高分貝「抗爭」她口中的「網路魔人」,可是,我只想問這位「國際級心理學大師」:做為一位心理諮商師,您滿意受害者被「培力」後的表現嗎?還有,一位曾被「培力」兩個多月的性侵案受害者,不但在今年五月二十九日之前仍贊同她的男友對「教育工作小組」的犀利批評,而且,即使已經「事過境遷」一年了,至今依舊自責「因為我的事件而讓輔大心理系蒙羞」,代表什麼「培力」成果?
以下摘要所採用的資料絕大部分來自維基百科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內容剪貼自原文)。如果推論錯誤,責任在我個人:
  1. 據說,夏林清自去年七月十二日「接受邀請投入心理學系主導成立的教育工作小組」,該小組於七月二十日召開性侵案工作小組第一次團隊會議。
  2. 「(去年)九月二十四日,教育工作小組完成工作報告後,宣告任務完成而停止運作。
  3. 不過,「受害女學生和男友兩人開始對夏林清領導的工作小組感到極為失望」,終於「決定將案件送至性別平等委員會」,所以,「九月三十日,兩人正式將這次性侵案提報給性別平等委員會,並在申請受理後展開調查。」
  4. 「同年十月,性別平等委員會獲知心理學系事前組成教育工作小組,並收到小組的調查報告,不過這時並未提出異議,並採用報告內容而認定此案屬於猥褻、而非性侵事件」。
  5. 到了今年二月初,「受害女學生和男友兩人在補充證據與司法調查證明為性侵案件後,輔仁大學校方重新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將該次案件重新判斷為性侵案件。同時輔仁大學校方決定依照《輔仁大學學生獎懲辦法》,予以加害學生退學懲處。不過王姓男學生則先行辦理休學,並因學籍暫停而無法使其退學。」
  6. 五月二十八日,受害女學生的男朋友在臉書發文討論這件校園性侵案,「進一步質疑夏林清在二O一五年七月十三日與被害人談話,目的便是企圖掩蓋案情。夏林清則是因為學生雙方間的意見不和諧,認定受害女學生及其男友善於捏造事實」。
  7. 五月三十一日晚間,輔仁大學心理學系表示將在六月七日召開師生討論會,以回應受害女學生男友的網誌文章。
  8. 夏林清也分別於五月三十日、六月一日與六月七日等三天,連續發出三份聲明自清。其中在五月三十日,「她批評女方男友的相關指控與事實不符合,表示輔仁大學心理學系是和學校同步啟動處理工作與專案工作小組,強調自己教育立場是將矛盾與衝突性的校園事件轉為共同學習的題材」。
  9. 夏林清臉書於六月六日發表將於六月七日上午十時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夏林清還原真相記者會」消息,除了開宗明義說「不負責的學生為自己私利,編纂『事實』構陷老師 該如何負責?學生『凌霸』老師,卻反咬是老師霸凌學生?夏林清教授不在台灣,為何被誣陷為主導被性侵學生『喪權』的元兇?」外,還在說明文第四項中嗆聲「公開要求惡意指控的朱生,不要規避出席今晚 7 日在輔大心理系討論會,負起責任,為其網路殺人正當性舉證,不要任意在網路放火,闖了禍就準備溜回大陸!!」(註:我必須承認實在看不懂「今晚 7 日」是什麼意思)
  10. 在六月七日上午,「夏林清趁著心理學系於當天舉行師生討論會,先行在臺灣大學校友會館召開『夏林清還原真相記者會』,並獲得心理學系系友周佳君及其學生支持。她在記者會上公布事件發生後,輔仁大學校方和由心理學系主導成立的教育工作小組處理性侵案的過程,反駁網際網路上關於掩蓋案情和控制言論的指控,強調處理流程全部合法、並認為應調查事件真相。」
  11. 六月七日晚上六時,輔大心理學系邀請全系老師和學生共同參與「師生討論會」,「最後共有兩百多名教師和學生參與這次長達六個小時的討論會會議,但過程中除了未清楚說明事件經過外,反而讓與會的受害女學生和男友遭到擁護夏林清的學生攻擊,並且以捍衛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和夏林清個人清白為由,公開要求兩人逐字逐句地共擬聲明稿。」
  12. 六月十七日,輔大向教育部坦承處理過程中出現疏失,「包括在在第一時間未能積極啟動性別平等程序,及對於性侵案發生知情、但在知悉後卻未能及時督導疏失」。
  13. 六月二十四日,輔大指出「心理學系副教授何東洪即日起免兼心理學系系主任職務」,不過,「公文中並未提及免職原因」;另外,「在這之後,與夏林清具有關聯的人民民主陣線、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等團體也開始在日常生活和網際網路上,發起一連串支持夏林清的行動,包括召開記者會自清、要求朱姓學生出席民主對話、新聞媒體回應等,也因此和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等關注女性權益的社會福利機構發生衝突」。
  14. 八月十五日,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召開專案會議審查輔大心理學系性侵案,認定輔大校方處理該事件時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到了九月十二日,教育部正式發出公文給輔大,要求限期最慢於十月三十一日提報改善計畫給教育部。
  15. 九月二十一日,性侵案受害人透過臉書向包括夏林清、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工作小組成員等事件相關人道歉。「許多人對於女學生的發言表示心疼,並質疑為何是由被害人公開道歉。許多聲援受害女學生的網友進而質疑案情發展,質疑夏林清與輔仁大學校方的不負責任的處置作為;亦有批評認為女學生是在權力不對等情況下決定道歉,甚至質疑夏林清涉嫌施壓、或是認為必須對此負起責任」。
  16. 九月二十二日下午,夏林清於臉書分享性侵受害者致歉貼文,「並做出回應內容,同時批評各界的指責。她指稱先前受害女學生與其男友因為內在關係無法解決的痛苦,在找不到解決方法後,使得男友向外轉移而在五月底發表文章,並以扭曲的指控傷害他人。之後受害女學生終於願意認清其不當作為,決定向因為男友發布文章而受傷的對象道歉」。另外,她也指控網友「將自己不敢看清、面對真相的害怕與恐懼,轉而向外遷怒,以掩飾自己看清真相,無法遷怒的失落,而最好的策略是把自己的問題扭曲轉化成是別人的問題,再來把我當作遷怒轉嫁的對象,如果重演一次網路霸凌審判事件,這絕對是你們不長進的錯誤。
  17. 九月二十二日,「二十多名不滿事件導致女學生出面道歉的輔仁大學學生、校友、校外人士,聚集在校園內開啟對話平臺」,另外,著名駭客組織匿名者一度癱瘓網際網路系統。
  18. 輔大校方於九月二十二日緊急做出兩項決議︰包括「交由外聘成員組成調查小組,而教師、學生、系所工作小組等該案相關成員,不得以書面、言語或網際網路等形式干擾或報復被害人」;以及「暫時停止夏林清的社會科學院院長職務,以利進行相關調查」。
  19. 「夏林清在第一時間對於遭輔仁大學校方暫時停權表示訝異,並認為輔仁大學若是基於平息社會風波、而不願參考近日資料而做出決議,將無法接受校方的處理方式」。
概要整理過「爭議」脈絡後,我想告訴夏院長:您的心理諮商實踐成果,實在很不符合一般人期許心理學教授應達到的標準。更重要的是,您似乎不明白,性侵案是司法案件,即使您懷抱善念熱情要「培力」當事人,也不該在法院定讞之前依照您引以為傲的心理學專業判斷力公開質疑受害者及其男友對性侵案的敘述內容,您難道不知道,法律與心理學是兩門完全不同專業背景的學科嗎?如果您對這個司法案件有意見,可以依法要求到法庭陳訴啊!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就算「國際級心理學大師」也必須與學生遵守相同的法律要求,何況,心理學教授或社科院長既不是檢察官,也不是法官,麻煩在案情真相大白前多多忍耐,如希望研究或調查事件,請等待法院定讞之後,再大鳴大放您對當事人的「心理分析」,不難吧。

請參考以下影片:
影片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影片來源:東森新聞 CH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