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 星期五

陳為廷自爆性騷擾案的政治貢獻


十二月九日宣佈即將登記參加苗栗立法委員補選的太陽花學運主將之一陳為廷,自從十二月廿二日自己爆料曾因性騷擾陌生女子而在檢方留下犯法記錄後,短短三天內,即因緩起訴書流出且惡評如潮等衝擊,而於十二月廿五日主動宣佈棄選。這樁台灣參選史上罕見的「自爆閃退」案,在許多人還來不及釐清來龍去脈之際,就已經為全面「反轉」台灣政壇負面形象立下不同凡響大功。
在陳為廷自爆性騷擾案之前,許多台灣人可能一直認定台灣政壇充斥不良人種和厚黑惡習,不過,短短猛轟三天就 GG 的陳為廷性騷擾議題,卻讓人「驚覺」台灣政治領域似乎已提升至聖賢當道勝境,比如:
  1. 儘管陳為廷犯案的時間點是在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晚間七點五十分左右,而且,經檢方審判後,認為他沒有前科、素行還好、因一時失慮才犯法、事後已坦承犯行,所以,詢取被害人同意後,給予緩起訴處分一年,後來,陳為廷依照檢方要求,如數履行寫悔過書、緩起訴處分確定後半年內向國庫支付一萬元以及參加新竹地檢署法治教育六小時等法定制裁事項;可是,批評聲浪卻沒有因為陳為廷已經接受過法律制裁而選擇原諒陳為廷,甚至接二連三出現一些原本不知道為了什麼壓力而不曾揭密的事後諸葛型「正義之士」和「受害人」不斷爆料陳為廷的「不堪記錄」,於是,陳為廷終於知難而退。可見不少台灣國民對政治人物的要求很嚴謹,至少,即使是依法接受制裁過的性騷擾更生人也不會被允許登記參選立法委員。
  2. 批評者當中,不乏「婉君」,更不乏政治人物,看來,就算是一度被抬舉如神的太陽花學運主將也必須接受「婉君」檢驗,更值得注意的是,本國政治人物和熱中政治評論者對於有心加入政壇的新人要求嚴格程度之高,頗令人「耳目一新」,即使像前苗栗縣長劉政鴻那種曾害人家破人亡、半夜毀人農作物且再三出動大批武警非法劫取民地和粗暴拆除民宅卻不曾接受過法律制裁的惡劣無品政客,都大剌剌扛起清高無比的政治道德標準教訓所有為陳為廷護航的人必須思考「換作是女生、你的女兒、太太或親人給人家這樣(指性騷擾),你會怎樣?」,更了不起的是執意厚顏參選立委補選的他,竟然有能力提醒陳為廷「不要老是只有講人家」,真令人刮目相看!原來連殘暴濫權的劫地政客劉政鴻的字典裡也已經蹦出「將心比心」四個字了。
經過這場眾聲喧嘩的「太陽花癡漢 GG」三日短劇後,表面看來,台灣政壇似乎頓時昇華到仰之彌高的「道德崇高」境界,所以,連一個曾經在「年幼無知」的大三學生時期犯下性騷擾案且接受過司法懲處的初生之犢立委參選人都無法獲得登記資格。當然,依照這麼「高尚」的「政治道德標準」,我們實在不應該再質疑任何已經通過嚴格參選資格盤查的當選人和從政者的良知與良心了。
只是,就在短短三天的「高標政治道德宣傳期」尾聲裡,竟然同時出現許多縣市議員賣票投選金牛議長的政治醜聞。顯然,唱不起高調的台灣政壇又恢復厚黑常態了。
無論如何,陳為廷自爆性騷擾案再次清晰傳達一項眾所皆知的現實訊息:我國政壇與輿論界對政治人物的道德要求不但因人而異且相當兩極化。
至此,忍不住要請教:有沒有高人可以清楚解釋我國從政者的道德指數究竟根據什麼標準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