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7日 星期四

生命與尊嚴


七月一日上午八時十五分金江艦發射雄三飛彈毀損我國翔利昇漁船,並釀製一人死亡、三人受傷慘痛災情,至今為止,這件不該發生卻發生的悲劇和鬧劇還被許多政客淹沒在疑雲重重「口水重災區」中,甚至,竟有退伍老將軍和昔日高喊「金馬撤軍論」的「和平主義者」不約而同口出狂言片面強調「軍人尊嚴」卻輕鄙漁民生命與尊嚴,很明顯,在這個國家裡,還存在許多「軍國主義者」。
關於「誤射事件」的爭議,至少如下:
  1. 事發不久,連國防部長、行政院長和三軍統帥(總統)都還不知軍艦亂射鬧事之前,上午約八點四十分,已有未查明真相就急著通風報信的「不知名」軍人傳訊向已無公職身分的中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報告」軍情,而蔡正元則像一個不具專業職能的菜鳥記者被一則「天外飛來」的「獨家大新聞」沖昏頭般,立即在完全不查證且「不知」消息來源等無能無知狀態下,迫不及待於八點五十四分興沖沖在臉書公布「快訊」:「飛彈危機!今天早上 8:20 金江艦據傳誤射,雄三飛彈,射程 300 公里!」這則烏龍「獨家新聞」透露無知政客偏愛「未審先判」的壞習慣,比如,尚未求證就一口咬定「據傳誤射」以及斬釘截鐵誇大宣傳「雄三飛彈,射程 300 公里」,卻不知「根據監測,這枚導彈的射程大約是 40 海里(約等同 74 公里),從台灣南部的左營軍港所射出」(引號內容摘自<台灣「誤射」導彈事件 海軍司令等七人受處分>BBC 中文網 2016 年 7 月 1 日),最惡劣的是,到目前為止,疑點密布的發射飛彈過失殺人毀船案還在嚴密調查中,可是,從蔡正元在臉書發布消息那一刻起,到各家媒體眾說紛紜的「名人」評論,全部口徑一致定調為「誤射」,這種說法就像先射飛鏢再畫靶心一樣,毫無基本法律素養,更無專業辦案職業道德。
  2. 既不是軍人或主跑軍事的媒體人,也不是主管軍隊的政府首長,蔡正元卻在軍情不明之前就獲取「不知名」軍人提供的第一手「誤射新聞」並斬釘截鐵咬定是「國安事件」,難免引發「洩露軍事機密」聯想,可是,蔡先生卻一再狡辯「這件飛彈誤射事件,是國安事件,不是洩密事件。國家機密保護法明文規定,違法及失職事項不是機密且不得列為機密」(詳文請參考蔡正元臉書),可議的是,當飛彈射出時,連三軍統帥都未發表言論,為什麼蔡正元就「未卜先知」一口咬定是「誤射」、「違法」和「失職」?萬一,根本不是「誤射」、「違法」或「失職」呢?是蔡正元說了算?還是國安首長說了算?何況,根據壹週刊報導:「左營軍港海軍官兵向本刊透露,自上午八點十五分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後,整條船艦都被封鎖,所有官兵均不得離艦,也不許對外聯繫,由軍方派專案小組登艦蒐證調查,海軍司令及副司令也趕到艦上了解狀況,但停留約一個小時後即離艦向高層回報」(<中士射雄三破漁船 督導幹部竟全缺席>2016 年 7 月 1 日 20:26),如果這則新聞無誤,那麼,為什麼會有一群違反軍令的軍人於九點十五分之前就已在 LINE 群組熱烈討論「案情」,更有「不知名」軍人迫不及待向蔡正元通風報信呢?
  3. 莫名發射飛彈且損傷無辜漁民生命與財產的過失殺人毀船案,本該嚴肅看待,卻有不少「愛看熱鬧」的軍閥、政客和媒體人比三軍統帥、行政院長、國防部長和軍隊更熱中窺探案情和通報軍情,除了不斷隨興發布未審先判「獨家軍事新聞」的蔡正元幾乎每天在臉書假扮法官或檢察官發表「辦案心得」外,還有不少和他一樣停留在「軍國時期」的「軍國主義者」,面對過失殺人的軍人前往喪家靈堂循古禮爬行跪拜瞻仰死者遺容的場景時,非但不懂對不幸罹難者致哀,竟然還胡扯「罔顧軍人尊嚴」離譜說法,比如, 聯合報記者程平報導<施明德:動不動叫軍人下跪 台灣完了>(2016-07-04 20:56)指出:「曾就讀陸軍官校的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在臉書貼文,台灣動不動就叫軍人下跪,總要有大人出來維護軍人尊嚴,並表示他已經哭了,台灣完了。」隔天,就有「大人」如國防部前發言人羅紹出面放言:「軍人應該是跪天地、跪國家、跪父母、跪良心才對,怎麼可以任意下跪?」(<軍士官跪進靈堂 國防部前發言人:軍人怎可任意下跪?>【壹週刊】2016年07月05日 13:56),卻不知,本該保護「全體國民 = 國家」的軍人過失殺死國民就是對不起天地、國家和良心,除了理該依法究辦外,讓他們在保留生命與尊嚴前提下跪爬瞻仰死者遺容以取得受害者家屬原諒,已算寬大厚道了,哪來「任意下跪」?
  4. 從七月一日八點五十四分起,蔡正元一路忙著在臉書刷「獨家新聞興奮感」過程中,一再堅稱「誤射」對象是中國廈門,還「化身」為「軍事專家」,自己發明一套「雄風飛彈差點打中廈門 …… 從大陸看是被漁船擋住,否則被打中的是廈門」詭論,甚至變本加厲假扮中國解放軍發言人,多次在臉書指控「兩岸誤擊事件都是台灣挑起的」(如:蔡正元臉書7月2日 23:43),他似乎完全不知道臺灣海峽飛彈危機?根據維基百科:「臺灣海峽飛彈危機(又稱第三次臺灣海峽危機,1996 年臺海危機),是指 1995 年至 1996 年間,在兩岸關係持續緊張的情況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軍事演習行動所引發的危機。解放軍第二炮兵和南京軍區分別向臺灣外海試射飛彈及舉行兩棲登陸作戰演習,美國則緊急調動兩個航艦戰鬥群進行應對,一時臺海戰雲密布。」若再對照「在北京大學參加一項活動結束凖備離開的時候,張志軍(按:中國國台辦主任)向媒體表示由於兩岸現在沒有『九二共識政治基礎』,故而誤射導彈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台灣「誤射」導彈事件 海軍司令等七人受處分>BBC 中文網 2016 年 7 月 1 日)這則新聞,不禁讓人疑惑:蔡正元是中國國民黨人兼中國共產黨人?
  5. 就事論事,金江艦發射雄三飛彈誤殺漁民事件疑點多如滔滔海水,比如,從艦長到飛彈中士全是「菜鳥」,卻可以把金江艦和雄三飛彈操控臺當成「教練船」和菜鳥練習室?金江艦的裝備和造價只「配」分發給「菜鳥」?雄三飛彈「無害」到可以任由看不懂作戰模式或訓練模式的「菜鳥」獨自留在操控臺「守值」?我國國軍「資本雄厚」到可以把金江艦和雄三飛彈當「遊樂場」和「玩具飛彈」?尤其,根據<金江艦發射飛彈不必鑰匙 前艦長呂禮詩遭國防部重打臉>(蘋果日報2016年07月02日20:23)報導內容,國防部新聞稿在 QA 答覆中指出「十、艦長為何未謹慎做好飛彈發射鑰匙管制? 答:本型飛彈發射系統並未設置發射鑰匙,亦不需以發射鑰匙管制發射。前新江艦艦長呂禮詩先生所言:『飛彈發射必需經過重重關卡,其中最後一關[發射鑰匙〕應該在艦長…』等言,均係對系統之錯誤發言,曾擔任同型艦艦長的呂先生,對艦上裝備如此的不瞭解,隨意誤導社會大眾,本部深表遺憾」,可是,如果<雄三誤射究責 指向金江艦「菜味濃」>(蘋果日報 2016 年 7 月 4 日 07:37 )報導屬實,那麼「高嘉駿供述,7 月 1 日當天上午 10 點要出海『甲操』,他怕艦測校準官實測時裝備『出包』,才在 8 點許就先接上火線。」稍微具備「基本常識」的人應知「火線接頭俗稱鑰匙」(<《封面故事》亂射飛彈天兵起底 要命40秒解密>2016 年 7 月 6 日 05:56),所以,事實是呂禮詩打臉國防部吧!難道發布國防部新聞稿的「寫手」連這點基本常識都不懂?
  6. 未審先判為「誤射事件」後,最新「調查報告」的媒體通稿是「金江艦本次誤射,係艦長、兵器長、射控士官長均未按標準作業程序於現場監督執行;該艦不遵守操作紀律,再加上系統備便及操作模式選用錯誤,致生憾事。此為一連串的違反紀律與連續犯錯所造成」(資料來源:<金江艦發射飛彈不必鑰匙 前艦長呂禮詩遭國防部重打臉>【蘋果日報】2016 年 7 月 2 日 20:23),難道不知道錯誤太多就是人謀不臧嗎?
無論如何,軍隊存在目的應該是保家衛國,所謂的「家」是每一位國民的家,所謂的「國」是以全體國民為國家主人的國,所以,軍人本來就應該守護這個國家每一位國民的基本人權,一旦愧對軍人職守,甚至奪取國民生命,就已經把國民和軍人的尊嚴都丟棄,當生命被剝奪後,什麼是尊嚴?換句話說,爬行跪拜亡者只是乞求受害家屬原諒的簡單儀式,當家屬不報殺親之仇且接受這樣的道歉方式時,就已經充分尊重加害者的生命與尊嚴,不是嗎?否則,萬一家屬要求加害者贖回亡者生命的話,加害者該怎麼處理?愚蠢自大者應該無能思考以下問題:只有留下生命的人可捍衛或維護尊嚴,至於不幸罹難者的生命與尊嚴,誰還得起?
另外,國防部於七月四日發布的新聞稿<海軍司令部已於今日上午函請高雄地檢署依法查察雄風三型飛彈誤射洩密案>,全文如下:
針對雄風三型飛彈誤射洩密案,國防部今(4)日作以下三點說明:
一、依據「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洩漏中華民國(註:台灣軍隊仍被「中華民國派」霸凌中)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紀錄或物品,屬違法行為。
二、本案發生後,外界立即得知相關消息,循戰情系統回報人員,若有人同時將訊息洩漏外界,恐已觸法,本部有請司法機關查察之必要。
三、海軍司令部已於今日上午函請高雄地檢署依法查察,本部將全力配合調查。
更新日期:105-07-04
基於國防部承諾配合調查「自律」原則,希望司法單位更進一步同時秉公處理這件軍方過失殺人毀船案以及在軍方未釐清發射飛彈因果前即爭搶發布不實「獨家新聞」洩密案,至於其他軍閥、政客、好事者或外國好戰份子加油添醋胡扯的「閒言閒語」,不妨當成「參考資料」審慎看待並嚴謹把關吧!畢竟,只有全民生命獲得充分保障,國家才有尊嚴,如果政府連這麼容易達成的基本義務都無法善盡,教全體國家主人怎麼授予公權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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