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2日 星期五

台美關係


台灣與美國之間有國際關係嗎?這個問題,對國不成國的台灣人來說舉足輕重,在主導國際趨勢的美國眼裡,卻只是一樁無足輕重的小事,可想而知,現實世界裡,美國民間和政府應該沒有時間或心力特別為台灣人想很多。
七月二十一日,美國華盛頓郵報刊登了一篇標題為<Taiwanese President Tsai Ing-wen: Beijing must respect our democratic will>(By Lally Weymouth July 21 at 10:31 AMLally Weymouth is a senior associate editor at The Washington Post)的專訪文章,國內各大媒體都迅速將原文翻譯為中文。從問答內容分析,總統蔡英文回答華盛頓郵報資深助理主編 Lally Weymouth 問題的內容可說四平八穩,反而是這位美國主編和部分台灣媒體譯者,似乎對於政治用詞或國際情勢略顯生疏。
以下,謹摘錄和翻譯華盛頓郵全文中的一則問答:
Q: Is it fair that Washington has considered Taiwan an entity, not a country, since 1979, when the United States changed sides and recognize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its capital in Beijing) — in lieu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in Taiwan (with its capital in Taipei) — as China?
問:自從一九七九年起,當美國換邊站並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在北京)取代中華民國(首都在台北)為中國後,華盛頓就認為台灣是一個實體而不是一個國家,這樣公平嗎?
A: I am not clear what the U.S. means when they use the term “entity.” For us here in Taiwan, we believe that we are a country, a democratic country.
答:我不清楚美國使用「實體」這個術語的意涵。對我們台灣人來說,我們相信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
在「藍媒」和「紅媒」蔚為主流的台灣媒體界中,被歸類為相當罕見的「不反台獨」和「支持綠營」的自由時報所刊登的<《華郵》專訪蔡英文 談台灣不被世界承認>(2016 7 22 14:51)文中,這道問答內容被翻譯如下:
問:美國只將台灣視為一個「政治實體」(entity)而非國家。美國自1979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以來,就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不承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首都台北)。這樣公平嗎?
答:我並不清楚美國使用「政治實體」(entity)字眼的用意。對我們台灣來說,我們相信自己是一個國家,一個民主的國家。
細心的讀者應該可以看出原稿作者與台灣翻譯的不同問題,比如:
  1. 華盛頓郵報編輯 Lally Weymouth 強調美國華盛頓「考量」或「認為」(has considered)台灣為「an entity, not a country」時,顯然「小看」entity 這個英文字的意義。依照Cambridge Dictionary 的解釋與翻譯,entity 是「something which exists apart from other things, having its own independent existence;實體、獨立存在體」,所以,這個字既可以概括所有大大小小「獨立存在」的「實質事物」,當然也可以用來「代換」國家。只要我們理解「國家也是實體之一」後,就會明白,美國政府經常刻意選用 entity 這個「廣義」字彙討論台灣現狀的理由。
  2. 同一道問答題中,當 Lally Weymouth 使用「the United States changed sides and recognize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its capital in Beijing) — in lieu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in Taiwan (with its capital in Taipei) — as China」說法時,也可以看出她不了解美國政府「換邊站」(changed sides)的起因是:原本扶持蔣介石黨羽假冒「中華民國未亡政府」的美國政府,對蔣介石黨羽所謂的「消滅共匪,統一中國」口號已不再信任後,只好誠實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於一九四九年消滅中華民國的歷史事實,並於一九七九年起,迫不得已選擇遵守聯合國大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文(一九七二年頒布的U.N. RESOLUTION 2758 ,在美國在台協會網站上加註說明:U.N. VOTED TO ADMIT COMMUNIST CHINA, EXPEL NATIONALIST DELEGATES)規定,改和聯合國法定的「共產黨中國」政府建立政府間關係,並且,從此以後不再支持「國民黨代表們」虛構的所謂「the Republic of China in Taiwan with its capital in Taipei(首都在台北的中華民國)」;同年,美國政府被國會要求遵行「台灣關係法」 (Public Law 96-8 96th Congress),這套美國國內法第二條直言「由於美國總統已終止美國和臺灣統治當局(在 1979 年 1 月 1 日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間的政府關係,美國國會認為有必要制訂本法:(1) 有助於維持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安全及穩定;(2) 授權繼續維持美國人民及臺灣人民間的商務、文化及其他各種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的推行」(詳文請參考美國在台協會中文版<台灣關係法>),所以,儘管美國國會與政府不再承認那個自欺欺人的所謂「首都在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卻仍把國際法理上早該由台灣全民共有共享共治的台灣視為一個等同國家的「實體」,並且為了「維持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安全及穩定」的利己緣由而透過<台灣關係法>尊重和守護全體台灣住民的所有基本人權,以便「促進美國外交政策的推行」。
  3. 相較於 Lally Weymouth 「縮小」解釋 entity 的字義,蔡英文的回答「I am not clear what the U.S. means when they use the term “entity.”」顯得相當務實與明智。以台灣現狀來看,只要台灣能和美國保持良好互動的「兩個實體關係」,就足以共同維護普世價值和聯手嚇阻中國政府非法侵台野心,何樂不為?
  4. 反觀台灣媒體,即使是相較之下很不受中國國民黨的「中華黨國」謬論箝制的所謂「親綠」自由時報,在同樣問題上,也難免被昔日黨國教育遺毒影響判斷力,比如 Lally Weymouth 的問題明明是「自從一九七九年起,當美國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在北京)取代中華民國(首都在台北)為中國後,華盛頓就認為台灣是一個實體而不是一個國家」,該報翻譯卻「誤解」為「…美國…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不承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首都台北)」。這種譯文,可說是「差之毫釐,謬之千里」,因為 Lally Weymouth 明顯採用「取代(in lieu of)」觀點解釋美國的「一中政策」,自由時報翻譯卻忽略了「取代(in lieu of)」在這個問題上的重要性!換句話說, Lally Weymouth可能認為「由於美國不承認台灣是中國,所以不承認台灣是國家」,而自由時報翻譯卻誤解為「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卻不承認『首都在台北的中華民國』(台灣或另一個中國?)」,前者錯將台灣看成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推翻」的「中華民國」,所以,假設美國政府抱持「台灣是應該被新中國取代的舊中國」才不肯承認台灣,後者卻假設美國政府「支持中國,否定台灣(或另一個中國)」。由此可以看出,原作的錯誤來自對台灣與「中華民國」的錯誤認知,至於翻譯的錯誤則明顯和其他「藍營」支持者一樣,深受蔣介石黨羽長久灌輸的鎖國教育誤導卻不自知。
  5. 比較起完全忽略「取代(in lieu of)」在原問句中的重要地位,自由時報翻譯「自作主張」將「entity」翻譯成「政治實體」的失誤,只能算是小瑕疵了!其實,如前述,這個字相當「廣義」,並非政治專用術語,如果自由時報翻譯願意勤查字典的話,應該不會犯下這項不尊重原文的「任意加字翻譯」錯誤。
從一篇訪問稿和一篇中文譯稿,就可以清楚看見台灣與美國當前的國際關係已複雜到連理應見識豐富的「資訊最前線」資深新聞工作者都不容易辨識那些由不學無術的中華國族沙文主義獨裁暴力政客捏造出來的陳年謊言。
可知,如果台灣不先解決本國被「兩個虛實中國」聯手欺壓的現狀,台美關係可能繼續苟且殘喘在沒有共識的和平疏離中各說各話。只有誠實解除「虛實中國礙台灣」現狀,才是大幅提升台美關係的關鍵策略!
問題是,究竟什麼是「虛實中國礙台灣」現狀呢?很明顯,除了蔣介石黨羽帶來的「國民黨中國(中華民國)」實際壓迫台灣作為一個主權在民獨立民主國家的國際地位外,另有中國共產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假借「中國內戰未結束」謬論,透過「再一次消滅國民黨中國(中華民國)以統一中國」的黑吃黑手段,企圖從曾經侵占台灣的中國國民黨手中盜取台灣。
想要破解「虛實中國礙台灣」困境,全體國民至少必須先充實以下近代史、現代史與現代國際法常識:
  1. 台灣曾於一八九五年被滿清帝國永久割讓給日本
  2. 日本作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敗國,無力固守殖民地,以致台灣於一九四五年被那個建立於一九一二年並於一九四九年亡國的中華民國的無法無天軍隊非法侵占
  3. 中華民國是簽署聯合國憲章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的聯合國創始會員國之一,依照聯合國憲章規定,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殖民地都享有主權在民和人民自決等基本人權,所以,知法犯法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公開違背聯合國憲章
  4. 聯合國大會於一九五二年頒布對日舊金山和平條約,其中的第 2 章【領土】(CHAPTER II TERRITORY;第二章 領域)第 2 條《領土放棄》(Article 2;第二条《領土権の放棄》)明文規範:「… b. 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日本国は、台湾及び澎湖諸島に対するすべての権利、権原及び請求権を放棄する)」。根據這項條文,台灣可以依法要求實踐聯合國憲章《第一一章 關於非自治領土之宣言》規定。
  5. 聯合國憲章《第一一章 關於非自治領土之宣言》第73條:「聯合國各會員國於其所負有或擔承管理責任之領土,其人民尚未臻自治之充分程度者,承認以領土居民之福利為至上之原則,並接受在本憲章所建立之國際和平及安全制度下,以充分增進領土居民福利之義務為神聖之信託,且為此目的: (一)於充分尊重關係人民之文化下,保證其政治、經濟、社會、及教育之進展,予以公平待遇,且保障其不受虐待。 (二)按各領土及其人民特殊之環境、及其進化之階段,發展自治;對各該人民之政治願望,予以適當之注意;並助其自由政治制度之逐漸發展。 (三)促進國際和平及安全。(四)提倡建設計畫,以求進步;獎勵研究;各國彼此合作,並於適當之時間及場合與專門國際團體合作,以求本條所載社會、經濟、及科學目的之實現。 (五)在不違背安全及憲法之限制下,按時將關於各會員國分別負責管理領土內之經濟、社會、及教育情形之統計及具有專門性質之情報,遞送秘書長,以供參考。本憲章第十二章(按:<國際託管制度>)及第十三章(按:<託管理事會>)所規定之領土,不在此限。」
  6. 聯合國憲章《第一一章 關於非自治領土之宣言》第74條:「聯合國各會員國共同承諾對於本章規定之領土,一如對於本國區域,其政策必須以善鄰之道奉為圭臬;並於社會、經濟、及商業上,對世界各國之利益及幸福,予以充分之注意。」
  7.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暨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都列為第一條(人民自決權)的內容:「一,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種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二,所有人民得為他們自己的目的,自由處置他們的天然財富和資源,而不損害基於互利原則的國際經濟合作和國際法而產生的任何義務。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剝奪一個人民的生存手段;三,本公約締約各國,包括那些負責管理非自治領土和託管領土的國家,應在符合聯合國憲章規定的條件下,促進自決權的實現,並尊重這種權利。」(陳隆志主編,《國際人權法文獻選集與解說》,二OO六年,台北前衛出版社,頁 27 至頁 51)
  8. 聯合國大會於一九七二年頒布的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文,是依照中國實況處理前後中國取代關係,既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已故中華民國獲取聯合國內舊中國(中華民國)所擁有的會員國權利與義務,也破解「蔣介石中國國民黨代表」冒充已故中華民國政府的謊言並驅逐這群國際騙徒。這項法律條文與台灣無關。
  9. 符合聯合國成立後現代國際法規範的台灣全民直選總統政治活動為台灣實質獨立邁出第一個重要步驟,在這項民主程序中,台灣國民總數和領土範圍已經透過公開透明資訊獲得全民確認,同時,由全體公民伸張國民主權遴選並委任一位政治人物進入中央政府領導全國公僕的法理程序,也等同確認台灣是一個主權在民的主權獨立民主國家,所以,從第一任台灣民選總統李登輝就職的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日起,台灣已實質具備現代民主國家三大要素,即人民、主權與領土,即使尚未進一步制憲和命名,卻已是有實無名的事實存在獨立國家。
以上常識經常面臨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等迷信「有制裁,才有法理」的流氓政客的惡意挑釁和蓄意否定,不過,稍微具備人文素養的人應該理解:即使在先進民主法治國家內,也會出現一些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裡的不法之徒,何況是那種長期迷信武力革命和侵略戰爭的帝國主義和黨國謬論的無知政客!總不能因為不法之徒或暴力政客目無法紀,就毫無理智地否定所有試圖在人間奠定自愛自律平等基礎的人權法規吧!
無論如何,如果我國國民都能理解台灣近代史、現代史和聯合國成立後的現代國際法基本常識,並持續支持民主、人權、自由、平等、和平與博愛等普世價值,相信台灣與美國這個始終強調民主立國的長期友好國家的國際關係可以更加穩固,同時,也可能因此擴展台灣與世界其他將近兩百個國家的正面國際關係,所以,如何讓台灣自立自強並自律自愛,應該是台灣大步走入國際社會前必須先建構的非常重要「內涵」之一。
###








2016年7月13日 星期三

南海仲裁案與台灣無關


菲律賓向聯合國常設仲裁法院提出南海仲裁案,判決書已於十二日公佈,不少人可能連國際法院ICJ)和常設仲裁法院PCA)是兩個完全不同司法機構都不清楚,或者連仲裁標題都沒看過,僅憑媒體快報就開始大肆評論,問題是,這個特別仲裁法庭的原文簡稱清楚標示「The South China Sea Arbitration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v.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南海仲裁案-菲律賓控訴中國),不知道台灣政界和媒體在起鬨什麼勁?
如果有人誤以為 ICJ 負責南海仲裁案,一定會在網站首頁發現以下內容:
「國際法院(ICJ)在此希望媒體和公眾注意,南海仲裁案(菲律賓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裁決結果由常設仲裁法院(PCA)提供秘書服務下的一個特別仲裁庭做出(註:中文翻譯明顯有誤,應訂正為『南海仲裁案判決書是由常設仲裁法院的特別仲裁法庭發布並由該機構提供秘書服務』)。相關資訊請訪問PCA網站(www.pca-cpa.org)。國際法院作為完全不同的另一機構,自始至終未曾參與該案,因此在國際法院網站上無法查詢到相關資訊。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 wishes to draw the attention of the media and the public to the fact that the Award in the South China Sea Arbitration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v.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as issued by an Arbitral Tribunal acting with the secretarial assistance of the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 can be found on the PCA’s website (www.pca-cpa.org). The ICJ, which is a totally distinct institution, has had no involvement in the above mentioned case and, for that reason, there is no information about it on the ICJ’s website.

因此,別太尷尬,這代表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多到讓 ICJ 不勝其擾。為了表現「好學精神」,評論者最好「知過能改」,立即前往常設仲裁法院PCA)官方網站了解這個司法機構的成立背景和職務內容,然後,再謹慎思考台灣應該以什麼態度面對菲律賓和中國兩國製造的國際糾紛。
最起碼,總應該先了解 PCA 一百二十一個會員國以及菲律賓和中國都名列其中等基本常識吧!另外,根據該法院中文網站「極簡要」介紹,可知:「常設仲裁法院是基於條約創立於 1899 年的政府間國際組織,為國際社會提供多種糾紛解決服務。」綜合以上基本常識,可以理解,就算南海仲裁案裡談到的 Spratly Islands(我國稱為「南沙群島」,含「太平島」在內)涉及我國領土劃界課題,比如「the Tribunal concluded that none of the Spratly Islands is capable of generating extended maritime zones」(特別法庭裁定「南沙群島」不能延伸經濟海域),我們也必須面對一個現實狀態:南海仲裁案是根據菲律賓和中國兩國爭議內容把南沙群島視為中、菲「爭議海域」中的「礁群」。換句話說,台灣既不是當事國,也不是 PCA 會員國,對這個特別法庭的法官們來說,台灣根本是不相干國,連「作證」資格都沒有。
建議對此案有興趣的人,仔細閱讀以下兩個文件(目前還沒有中文版):
The Award of AN ARBITRAL TRIBUNAL CONSTITUTED UNDER ANNEX VII TO THE 1982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南海仲裁案判決書)
以及
THE SOUTH CHINA SEA ARBITRATION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V.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南海仲裁案新聞稿)
接下來,應該面對的問題是:像台灣這樣一個不敢宣布獨立的國家,在國際社會到底在扮演什麼角色?比如,當菲律賓和中國為南海吵到不可開交時,菲律賓可以透過聯合國和常設仲裁法院等國際組織會員國身分對抗好戰好鬥愛侵略鄰國的中國政府,即使民主國家絕不可能像獨裁國家一樣蠻橫叫囂國族主義和動輒揮霍國庫發動侵略戰爭,至少可以透過國際仲裁案引發國際社會關注和要求民主陣營依法相助,反觀台灣,明明也是南海水域爭議案當事國之一,可是,除了任由中國政客霸道十足「狂吃豆腐」將本國領土劃入他們的「固有領土」到處挑釁他國外,有能力像菲律賓一樣踏入國際社會直接訴諸國際仲裁嗎?
現在的台灣,不要說要狂妄假冒「中華民國」盡做那種「統一大陸」無知癡夢,根本連「小小」的約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國土都已經被中國政府口頭「侵占」很久了,現狀下的台灣,還在扯什麼「登太平島護主權」啊?
如果連主權在民的基本民主常識都要捐棄給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的已故中華民國和現存中華人民共和國等一黨專制前後中國政客組織踐踏,台灣還剩下什麼?明明有約兩千三百萬名國民、約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國土以及啟動主權在民建國工程的直選總統民主程序,卻還丟不開中國國民黨帶來的中華黨國腐體,甚至還要被「國、共兩黨關係」牽絆國家命運,這樣的台灣,連自己國家人民、主權和國土都不敢公開明說,卻企圖在一樁從頭到尾「不知」台灣是國家的仲裁案中表達立場,難怪中國政客動不動對台灣人跋扈嘶吼:誰理你們啊?
台灣人,該管好自己國家了吧!至少得讓中央政府明白:台灣是一個主權在民的獨立民主國家,我們的國民總數約兩千三百萬、國土範圍約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如果連這樣的國家基本元素都無法捍衛,如何到國際社會告訴其他國家:台灣是南海水域國家之一!
###








2016年7月9日 星期六

英國學者為台灣仗義執言批判一篇《富比士》謬文


新聞來源:民報
許銘洲/編譯  2016-07-09 13:30
《富比士》(Forbes)雜誌,7  月  6  日一篇由亞太版編輯提姆弗格森(Tim Ferguson),撰寫的簡短專文,內容評論,蔡英文當選台灣總統,是亞洲國家一件暴動起義(uprising,另一件為,今年 5 月間當選菲律賓總統的杜特迪  Rodrigo Duterte。)任職於中部大學的外籍英語教師麥克爾特登(Michael Turton)在其部落格撰文指出,弗格森「天龍國」言論,係因不屑台灣民主進程,並說作者的觀點是大便言論。特登還說,《富比士》先前就有一些偏頗傾向,例如該雜誌亞洲版,上海分社的社長范魯賢(Russell Flannery),就曾對台灣某位失敗者(魯蛇)領導人馬英九,多次給予激賞評價(其呵護程度,或許還不到「人間極品」地步)。
對於《富比士》的奇特異論,英國諾丁罕大學中國政策研究所非住民研究員寇謐將( J. Michael Cole),7 7 日在《關鍵評論網國際版》(The News Lens International),發表一篇評論,名為「富比士對台灣無比費解的蔑視」(Forbes’ Inexplicable Contempt for Taiwan),內容指出,《富比士》總是對台灣這個島嶼國家的民主成就,表達「鮮明嫌惡感」;而且一次又一次,發布危言聳聽的專欄文章;並透過其「肆無忌憚」言論,企圖證明台灣是台海之間和平、經濟繁榮的麻煩製造者(或阻礙者)。
這次《富比士》又重施故技,由弗格森(Tim Ferguson)發表專文,表達其厭惡褊狹歐洲民族主義者的立場,也批評一些川普者流的政治人物,並將其競選美國總統行徑,視為「荒誕」(grotesque);另一方面,這篇《富比士》文章,對於英國「脫歐」的民主公投,則將之與「政治時尚」(political craze-- 本部落格註:應翻譯為「政治狂熱」)劃上等號。
弗格森的專文指出,目前多數亞洲國家,皆已掙脫「保護主義」潮流;不過,仍有 2 個國家還在負隅頑抗,其一是,剛就職菲律賓總統的羅德里戈·杜特迪(Rodrigo Duterte),另一個遭點名的亞洲國家,就是台灣。台灣的成就,對許多人而言,是亞洲民主轉型成功的「亮點」;從弗格森觀點看來,台灣只得到「膚淺表面」成就,實質上跟「荒誕激情」的英國脫歐公投,歐洲封閉式民族主義,以及川普現象,根本是「半斤八兩」。
弗格森的專文,用極其不公失真的詞彙「起義暴動」(uprising),來形容小英當選台灣總統;該字詞暗示其勝選,並非(或很少)透過自由、公平,以及和平等理性手段(或公眾期待)的權力轉移。弗格森的敘述,還提到其它負面詞語,如「荒誕」(grotesque)、「政治時尚」(political craze -- 本部落格註:應翻譯為「政治狂熱」);他還更進一步說,當作者 6 月抵達台灣期間之際,嗅出民進黨一股「衝動魯莽的本性」(impetuous bent),該黨在台灣史上第一次取得國會多數黨控制權(弗格森並沒說明,哪些事件,讓他有這番觀感)。作者也提到,對於北京咄咄逼人的敵意,台灣採取較為小心的「民主抵禦」立場,是可以被理解的(譯註:此一描述是文中唯一的客觀見解。)
很難想像,關於 2016 1 16 日台灣總統大選,作者會用「揭竿而起」(uprising)一詞,加以形容;難道透過魔法影像,作者看到了暴力、不受節制激情,以及民粹主義嗎?難道作者不曉得,台灣陳水扁 2000-2008 年就擔任台灣總統;以及 2014 11 月間的縣市長選舉,民進黨也獲得壓倒性勝利。寇謐將專文,設想指出,《富比士》作者可能推斷,國民黨 KMT 選戰慘敗,可能因其政黨內部的「中國因子」使然;實際上(正如其它國家的多數例證顯示),「內政治理」不力,才是 K 黨敗北主因;導致其 8 年來乏善可陳的施政,遭民意「嚴懲」;另一方面,K 黨一直承諾要重振台灣經濟,結果卻看不到起色。其三、K 黨執政 8 年來,民主發展處境艱難,民意監督機制失靈;而且政府做錯事未受究責,民怨日深。
寇謐將專文的尾聲指出,北京對台灣咄咄逼人敵意,當然是大選期間的「影響因素」之一;然而《富比士》作者卻拒絕詳細察看其背後意涵,即中國蠻橫,威脅到台灣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正如香港經驗所呈現的諸多警示,北京的高壓統治,以及併吞主義政權野心,這才是挑激港人想要「揭竿而起」,推翻暴政的原動力。民進黨的勝選,係因 K 黨喪失民意支持,以及 K 黨的統一願景未獲青睞(主張中台終極統一者,民意支持度不到 10%),這才是 K 黨失利關鍵,而非民進黨暴動起義(uprising)。
悲哀的是,《富比士》作者不但對台灣民意潮流無知;對於北京強力暴力鎮壓中國民間社會,管制媒體,逮捕律師,以及嚴打少數民族等作為,這些才是真正的「荒謬醜陋」(grotesque,);作者弗格森,卻對於這類北京政權醜陋面,沉默不語(譯註:這豈非《富比士》作為媒體公器的另一層醜陋面貌?)



Why you need to know
By putting it in the same category as Donald Trump, European nationalists and Rodrigo Duterte, Tim Ferguson provides an image of Taiwan’s democracy that is unfair in the extreme.

新聞來源:The News Lens 2016/07/07, Politics
作者:J. Michael Cole
There is something about Forbes magazine and Taiwan that I’ve always struggled to explain, and that’s the publication’s apparent dislike for the island nation’s democratic achievements. Time and again, Forbes has published articles, many of them alarmist, that unashamedly present the democratic choices that the Taiwanese make as an impediment to peace and stability in the Taiwan Strait, or to its economic prosperity.
Forbes renewed its assault in its current issue with an op-ed by Tim Ferguson titled “Asia Can Avoid Unprofitable Passions Of Nationalism.” In his piece, the author makes it very clear that he dislikes European nationalists and politicians like Donald Trump, whose candidacy he describes as “grotesque,” as well as the democratic decision surrounding Brexit, which he likens to a “political craze.” 
But “thankfully,” he writes, Asia “has been spared most of the protectionist wave that’s come ashore elsewhere.” If I read him correctly, Ferguson seems to argue that Asians are somehow more “rational” and “in the main are still hopeful of rising through that mid-rung status and on to even more prosperous days.”
However, two countries seem to have failed to meet Mr. Ferguson’s standards, “spot expressions of frustration and doubt, and surprises,” he writes. One is the Philippines, where the controversial Rodrigo Duterte was recently elected. And the other is Taiwan, to many people a glowing example of successful democratic transition in Asia, but to Ferguson ostensibly on par with the “grotesque” passions of Brexit, European nationalism, and the Trump phenomenon.
Ferguson uses a very loaded term to describe the election of Tsai Ing-wen (蔡英文) in January: “uprising,” which suggests that her victory was something other, and certainly much less “rational,” than what it was: a free, fair, peaceful transition of power based on public expectations. One can almost hear him refer to it as “grotesque” and “a political craze.” What’s worse, during his visit to Taiwan last month, Ferguson says he sensed an “impetuous bent by her party,” the 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 which in the same elections gained control of parliament for the first time in the nation’s history. What that impetuousness is he doesn’t tell us, but it is presumably related to its more careful approach to Taiwan’s relations with China (“Democratic resistance to an overweening China,” he writes, “is understandable”).
It is difficult to see how the electoral outcome of the Jan. 16 elections could be compared to an uprising, which conjures images of violence, unchecked passions and populism. After all, the DPP has held office before (2000-2008) and swept Taiwan in the municipal elections in late 2014. Ferguson’s reading of the elections, moreover, seems to assume that China was a major factor in voters’ decisions, when in reality, just as in any other country, the key variables were primarily domestic. The election was no uprising: it was electoral retribution for eight years of underwhelming, and certainly disappointing, rule by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Party (KMT), which failed to resuscitate Taiwan’s economy as it had promised it would. Those eight years were also marked by ailing democratic mechanisms and an erosion of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And since we must discuss China, yes, Taiwan’s “overweening” neighbor, as Ferguson rightly puts it, was a factor in the elections. What is hard to digest, however, is his notion that a refusal to see one’s liberal-democratic way of life undermined, as the Hong Kong experience reminds us, by an increasingly repressive and annexationist regime constitutes an uprising. The author makes no mention of the fact that less than 10% of the Taiwanese, including many of the (in his book) more enlightened people who voted for the KMT, see unification with China as a desirable future. And sadly, on China’s intensifying crackdown on civil society, the media, lawyers and minorities, which in my book is grotesque, Ferguson is mum. 
A similar, financially-driven logic applies to his criticism of the government’s decision to shut down its nuclear power sources, which he says “might not be the wisest course in an economy struggling to regain its footing.” What he fails to mention are the reasons for the apprehensions over nuclear power, which are primarily related to doubts as to the safety and integrity of Taiwan’s nuclear power plants in the wake of the Fukushima disaster in Japan. Whether Taiwan should become nuclear-free, as President Tsai and her DPP advocate, is a matter of debate. But to attribute such policies to an “impetuous bent” and, presumably, since he puts them in the same basket, “political craze” is, well, grotesque, unless Ferguson also believes that Germany, which also aims to be nuclear-free by 2022, is part of the “irrational” camp he so clearly holds in contempt.
First Editor: Edward White
Second Editor: Olivia Yang
J. Michael Cole is chief editor of The News Lens International, a senior non-resident fellow with the University of Nottingham’s China Policy Institute and an associate researcher with the French Centre for Research on Contemporary China (CEFC).
###






台東災情慘重 需要關懷與援助


最新消息7/9 18:00 |努力到最後一刻



圖片與文字資料來源:「台東不一樣」臉書

-089-357576分機724(臺東縣災難應變中心
-089-330124
(臺東市救災反應專線
-1999
(公共領域問題通報
----------------------------

我願意協助做災區志工
-
請填寫表單:https://goo.gl/gNejZ4
目前志工需求會依照災區通報媒合,為減少行政人力如果沒有主動聯繫上,還是非常感謝您願意提供台東協助的心!團隊持續統整電話通報的需求,再依照需求做志工媒合。
----------------------------
我願意捐款協助台東
臺東縣政府臺東縣社會救助金專戶:
臺灣銀行 臺東分行023-038-295107
- ATM、網路銀行、臨櫃
可使用網路銀行即時捐款、親至金融機構匯款,捐款時請註明捐款人姓名、電話、地址,並於備註欄指定用於「尼伯特颱風災後重建」。
如需要開立收據,請於匯款後將資料傳真至 089-350154,縣府收到傳真,核對帳戶無誤後,將開立收據並寄送。
- 便利商店捐款
目前最新 7-11 全家 二家便利商店通路均同意,發揮愛心增設捐款管道,並願意吸收相關手續費。7-11 ibon 及全家FamiPort陸續開放臺東風災愛心捐款,讓各地的愛心以最便捷的形式,傳達給臺東需要的人們。
- 款項運用
關於善款運用目前將以台東縣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為標準:https://goo.gl/QOwJID
----------------------------
知道大家很焦急與心繫著每一個需要幫助的災民,團隊每一個人不敢闔上眼,為了就是趕快幫助到需要的人!
做的都還不夠好,但我們不斷努力到最後一刻,不放棄!



尼伯特轟炸蘭嶼綠島 孤島缺物資急需外援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2016 7 9 20:53
強颱尼伯特在台東太麻里登陸,在離島的蘭嶼率先遭十七級強風襲擊,島上受災情況慘重,一堆房子的屋頂都被強風開,磚瓦碎片到處散落,蘭恩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瑪拉歐斯說,基金會受損也很嚴重,提供幼兒用餐的廚房毀了,給背包客住宿的建物屋頂被吹走,島上猶如被「原子彈轟炸過非常慘!」
瑪拉歐斯說,島上居民孤立無援,需要各界援助。瑪拉歐斯說,強颱約在凌晨兩點襲擊蘭嶼,當時的強風應該超過十七級,當時有十多名到島上校外教學的台東大學師生入住宿舍區,他們住宿的房間屋頂被強風掀開,風大雨大的就躲在房間屋角,床濕了衣物全都濕了,經歷的一場驚恐之旅,後來是求救 119,救護車將他們載到安全處安置。
瑪拉歐斯指出,島上的自來水管線都被強颱摧毀了,電力也一度中斷,經歷一夜沒水沒電的生活,雖然電力恢復了,但仍無自來水,居民只好自助去裝載山泉水食用。他說,蘭嶼是台灣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但每次風災居民都會覺得孤立無援,尤其船沒開、飛機也沒飛,台灣島上的物資進不來,居民只能自救「這裡突然變成孤島。」
他估計光是蘭恩文教基金會的建物毀損,至少就災損一百六十萬元,後續要復健可能需要一段時間,尤其他們原本可以靠背包客住宿區賺點經費,但七、八月暑假期間的旅遊旺季,他們恐怕是無法營業,最實際的幫助還是小額捐款,讓他們可以利用島上的建材就地,幫助他們重建。(突發中心李光濱/台東報導)
###








2016年7月7日 星期四

生命與尊嚴


七月一日上午八時十五分金江艦發射雄三飛彈毀損我國翔利昇漁船,並釀製一人死亡、三人受傷慘痛災情,至今為止,這件不該發生卻發生的悲劇和鬧劇還被許多政客淹沒在疑雲重重「口水重災區」中,甚至,竟有退伍老將軍和昔日高喊「金馬撤軍論」的「和平主義者」不約而同口出狂言片面強調「軍人尊嚴」卻輕鄙漁民生命與尊嚴,很明顯,在這個國家裡,還存在許多「軍國主義者」。
關於「誤射事件」的爭議,至少如下:
  1. 事發不久,連國防部長、行政院長和三軍統帥(總統)都還不知軍艦亂射鬧事之前,上午約八點四十分,已有未查明真相就急著通風報信的「不知名」軍人傳訊向已無公職身分的中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報告」軍情,而蔡正元則像一個不具專業職能的菜鳥記者被一則「天外飛來」的「獨家大新聞」沖昏頭般,立即在完全不查證且「不知」消息來源等無能無知狀態下,迫不及待於八點五十四分興沖沖在臉書公布「快訊」:「飛彈危機!今天早上 8:20 金江艦據傳誤射,雄三飛彈,射程 300 公里!」這則烏龍「獨家新聞」透露無知政客偏愛「未審先判」的壞習慣,比如,尚未求證就一口咬定「據傳誤射」以及斬釘截鐵誇大宣傳「雄三飛彈,射程 300 公里」,卻不知「根據監測,這枚導彈的射程大約是 40 海里(約等同 74 公里),從台灣南部的左營軍港所射出」(引號內容摘自<台灣「誤射」導彈事件 海軍司令等七人受處分>BBC 中文網 2016 年 7 月 1 日),最惡劣的是,到目前為止,疑點密布的發射飛彈過失殺人毀船案還在嚴密調查中,可是,從蔡正元在臉書發布消息那一刻起,到各家媒體眾說紛紜的「名人」評論,全部口徑一致定調為「誤射」,這種說法就像先射飛鏢再畫靶心一樣,毫無基本法律素養,更無專業辦案職業道德。
  2. 既不是軍人或主跑軍事的媒體人,也不是主管軍隊的政府首長,蔡正元卻在軍情不明之前就獲取「不知名」軍人提供的第一手「誤射新聞」並斬釘截鐵咬定是「國安事件」,難免引發「洩露軍事機密」聯想,可是,蔡先生卻一再狡辯「這件飛彈誤射事件,是國安事件,不是洩密事件。國家機密保護法明文規定,違法及失職事項不是機密且不得列為機密」(詳文請參考蔡正元臉書),可議的是,當飛彈射出時,連三軍統帥都未發表言論,為什麼蔡正元就「未卜先知」一口咬定是「誤射」、「違法」和「失職」?萬一,根本不是「誤射」、「違法」或「失職」呢?是蔡正元說了算?還是國安首長說了算?何況,根據壹週刊報導:「左營軍港海軍官兵向本刊透露,自上午八點十五分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後,整條船艦都被封鎖,所有官兵均不得離艦,也不許對外聯繫,由軍方派專案小組登艦蒐證調查,海軍司令及副司令也趕到艦上了解狀況,但停留約一個小時後即離艦向高層回報」(<中士射雄三破漁船 督導幹部竟全缺席>2016 年 7 月 1 日 20:26),如果這則新聞無誤,那麼,為什麼會有一群違反軍令的軍人於九點十五分之前就已在 LINE 群組熱烈討論「案情」,更有「不知名」軍人迫不及待向蔡正元通風報信呢?
  3. 莫名發射飛彈且損傷無辜漁民生命與財產的過失殺人毀船案,本該嚴肅看待,卻有不少「愛看熱鬧」的軍閥、政客和媒體人比三軍統帥、行政院長、國防部長和軍隊更熱中窺探案情和通報軍情,除了不斷隨興發布未審先判「獨家軍事新聞」的蔡正元幾乎每天在臉書假扮法官或檢察官發表「辦案心得」外,還有不少和他一樣停留在「軍國時期」的「軍國主義者」,面對過失殺人的軍人前往喪家靈堂循古禮爬行跪拜瞻仰死者遺容的場景時,非但不懂對不幸罹難者致哀,竟然還胡扯「罔顧軍人尊嚴」離譜說法,比如, 聯合報記者程平報導<施明德:動不動叫軍人下跪 台灣完了>(2016-07-04 20:56)指出:「曾就讀陸軍官校的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在臉書貼文,台灣動不動就叫軍人下跪,總要有大人出來維護軍人尊嚴,並表示他已經哭了,台灣完了。」隔天,就有「大人」如國防部前發言人羅紹出面放言:「軍人應該是跪天地、跪國家、跪父母、跪良心才對,怎麼可以任意下跪?」(<軍士官跪進靈堂 國防部前發言人:軍人怎可任意下跪?>【壹週刊】2016年07月05日 13:56),卻不知,本該保護「全體國民 = 國家」的軍人過失殺死國民就是對不起天地、國家和良心,除了理該依法究辦外,讓他們在保留生命與尊嚴前提下跪爬瞻仰死者遺容以取得受害者家屬原諒,已算寬大厚道了,哪來「任意下跪」?
  4. 從七月一日八點五十四分起,蔡正元一路忙著在臉書刷「獨家新聞興奮感」過程中,一再堅稱「誤射」對象是中國廈門,還「化身」為「軍事專家」,自己發明一套「雄風飛彈差點打中廈門 …… 從大陸看是被漁船擋住,否則被打中的是廈門」詭論,甚至變本加厲假扮中國解放軍發言人,多次在臉書指控「兩岸誤擊事件都是台灣挑起的」(如:蔡正元臉書7月2日 23:43),他似乎完全不知道臺灣海峽飛彈危機?根據維基百科:「臺灣海峽飛彈危機(又稱第三次臺灣海峽危機,1996 年臺海危機),是指 1995 年至 1996 年間,在兩岸關係持續緊張的情況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軍事演習行動所引發的危機。解放軍第二炮兵和南京軍區分別向臺灣外海試射飛彈及舉行兩棲登陸作戰演習,美國則緊急調動兩個航艦戰鬥群進行應對,一時臺海戰雲密布。」若再對照「在北京大學參加一項活動結束凖備離開的時候,張志軍(按:中國國台辦主任)向媒體表示由於兩岸現在沒有『九二共識政治基礎』,故而誤射導彈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台灣「誤射」導彈事件 海軍司令等七人受處分>BBC 中文網 2016 年 7 月 1 日)這則新聞,不禁讓人疑惑:蔡正元是中國國民黨人兼中國共產黨人?
  5. 就事論事,金江艦發射雄三飛彈誤殺漁民事件疑點多如滔滔海水,比如,從艦長到飛彈中士全是「菜鳥」,卻可以把金江艦和雄三飛彈操控臺當成「教練船」和菜鳥練習室?金江艦的裝備和造價只「配」分發給「菜鳥」?雄三飛彈「無害」到可以任由看不懂作戰模式或訓練模式的「菜鳥」獨自留在操控臺「守值」?我國國軍「資本雄厚」到可以把金江艦和雄三飛彈當「遊樂場」和「玩具飛彈」?尤其,根據<金江艦發射飛彈不必鑰匙 前艦長呂禮詩遭國防部重打臉>(蘋果日報2016年07月02日20:23)報導內容,國防部新聞稿在 QA 答覆中指出「十、艦長為何未謹慎做好飛彈發射鑰匙管制? 答:本型飛彈發射系統並未設置發射鑰匙,亦不需以發射鑰匙管制發射。前新江艦艦長呂禮詩先生所言:『飛彈發射必需經過重重關卡,其中最後一關[發射鑰匙〕應該在艦長…』等言,均係對系統之錯誤發言,曾擔任同型艦艦長的呂先生,對艦上裝備如此的不瞭解,隨意誤導社會大眾,本部深表遺憾」,可是,如果<雄三誤射究責 指向金江艦「菜味濃」>(蘋果日報 2016 年 7 月 4 日 07:37 )報導屬實,那麼「高嘉駿供述,7 月 1 日當天上午 10 點要出海『甲操』,他怕艦測校準官實測時裝備『出包』,才在 8 點許就先接上火線。」稍微具備「基本常識」的人應知「火線接頭俗稱鑰匙」(<《封面故事》亂射飛彈天兵起底 要命40秒解密>2016 年 7 月 6 日 05:56),所以,事實是呂禮詩打臉國防部吧!難道發布國防部新聞稿的「寫手」連這點基本常識都不懂?
  6. 未審先判為「誤射事件」後,最新「調查報告」的媒體通稿是「金江艦本次誤射,係艦長、兵器長、射控士官長均未按標準作業程序於現場監督執行;該艦不遵守操作紀律,再加上系統備便及操作模式選用錯誤,致生憾事。此為一連串的違反紀律與連續犯錯所造成」(資料來源:<金江艦發射飛彈不必鑰匙 前艦長呂禮詩遭國防部重打臉>【蘋果日報】2016 年 7 月 2 日 20:23),難道不知道錯誤太多就是人謀不臧嗎?
無論如何,軍隊存在目的應該是保家衛國,所謂的「家」是每一位國民的家,所謂的「國」是以全體國民為國家主人的國,所以,軍人本來就應該守護這個國家每一位國民的基本人權,一旦愧對軍人職守,甚至奪取國民生命,就已經把國民和軍人的尊嚴都丟棄,當生命被剝奪後,什麼是尊嚴?換句話說,爬行跪拜亡者只是乞求受害家屬原諒的簡單儀式,當家屬不報殺親之仇且接受這樣的道歉方式時,就已經充分尊重加害者的生命與尊嚴,不是嗎?否則,萬一家屬要求加害者贖回亡者生命的話,加害者該怎麼處理?愚蠢自大者應該無能思考以下問題:只有留下生命的人可捍衛或維護尊嚴,至於不幸罹難者的生命與尊嚴,誰還得起?
另外,國防部於七月四日發布的新聞稿<海軍司令部已於今日上午函請高雄地檢署依法查察雄風三型飛彈誤射洩密案>,全文如下:
針對雄風三型飛彈誤射洩密案,國防部今(4)日作以下三點說明:
一、依據「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洩漏中華民國(註:台灣軍隊仍被「中華民國派」霸凌中)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紀錄或物品,屬違法行為。
二、本案發生後,外界立即得知相關消息,循戰情系統回報人員,若有人同時將訊息洩漏外界,恐已觸法,本部有請司法機關查察之必要。
三、海軍司令部已於今日上午函請高雄地檢署依法查察,本部將全力配合調查。
更新日期:105-07-04
基於國防部承諾配合調查「自律」原則,希望司法單位更進一步同時秉公處理這件軍方過失殺人毀船案以及在軍方未釐清發射飛彈因果前即爭搶發布不實「獨家新聞」洩密案,至於其他軍閥、政客、好事者或外國好戰份子加油添醋胡扯的「閒言閒語」,不妨當成「參考資料」審慎看待並嚴謹把關吧!畢竟,只有全民生命獲得充分保障,國家才有尊嚴,如果政府連這麼容易達成的基本義務都無法善盡,教全體國家主人怎麼授予公權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