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2日 星期三

台灣憲政與總統直選


儘管自一九九六年以來,台灣每隔四年就舉辦一次全民直選總統活動,可是,到目前為止,台灣憲政體系仍未建立。從台灣民主政治發展角度觀看,這種將近二十年原地踏步的怠散慣性,無疑是阻礙進步的最大絆腳石之一。
全民直選總統的意義,對於台灣這個尚未完成法理建國工程的事實存在獨立民主國家而言,至少包含以下要點:
  1. 聯合國大會於一九五二年頒布對日舊金山和平條約後,根據該國際條約第二條 b 項規定以及回溯聯合國憲章主權在民與住民自決等法理原則,台灣與澎湖全體住民早該依法實踐的住民自決政治前途權利,直到一九九六年,才在台澎金馬區域範圍內透過全民直選總統程序第一次行使。
  2. 由於全民直選總統活動的主旨是甄選中央政府元首,所以,這道實踐舊金山和平條約、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現代國際法原則的民主程序,可視為台澎金馬領域內全體住民伸張國民主權自決政治前途的法理實踐。換句話說,一九九六年之後的台灣,由於在約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的台澎金馬領土上每隔四年由全體住民定期甄選一位國家級中央政府首長,所以,根據全民共有共享共治國家主權的主權在民原則,台灣已透過這道符合現代國際法理的民主程序確立國家主權、國民總數與國土範圍等國家基本元素。
  3. 全民直選總統只是全體公民甄選一位政治工作者領導中央政府的選舉程序,不涉及制憲和重建國家法政體系等進階建國工程。
由上可知,雖然台灣不曾進行全民公投建國程序,可是,全民直選總統活動已經實質確定台灣國土上的全體國民具有執行國民主權甄選國家級中央政府首長的能力。
只是,一個國家的建立不可能僅止於成立政府和任命政府首長。因此,如果台灣全民不進一步完成法理建國程序的話,台灣這個事實獨立國家就會一直「飄搖」在國不成國的詭異現狀中。
法理建國程序其實不難,基本步驟大約如下:
  1. 透過公投程序宣佈獨立建國和決定國號。
  2. 啟動制憲工程,透過公開民主程序制定一部以本國全民在本國領土範圍內均權分享福祉與共治國家大事為基本規範的自由民主人權憲法。
  3. 當公投通過民主憲法後,依照憲法內容全面重建我國行政制度與法律系統。
當然,看似簡單的法理建國工程實踐之前,勢必先解決一些政治糾紛,比如:
  1. 一九四五年底非法入侵台灣的中華民國雖然已於一九四九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消滅而完全喪失主權、人民與領土等國家條件,可是,從一九四九年底之後,蔣介石領導約一百萬名中華民國武裝難民繼續假冒已故中華民國政府名義侵佔台灣,即使一九九六年全民直選總統活動開啟後,台灣主權已經確實掌握在台灣國土上全體國民手中,可是,由於至今不曾制憲、正名和重建法政體系,所以,仍有不少國民誤信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省」,此外,居然另有一些政治人物誤以為只要把事實存在的台灣套入蔣介石虛構的山寨版中華民國空殼內,就等同「完成主權在民的獨立建國理想」。事實上,無論是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四九年非法入侵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或一九四九年之後假扮成中華民國「殖民」台灣的「蔣介石中國國民黨中華民國(偽)政府」,都是違背一九四五年聯合國成立後頒布的聯合國憲章主權在民與住民自決等現代法理原則的國際侵略犯。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聯合國憲章是所有聯合國會員國都必須簽署與遵行的當代「國際憲法」,因此,曾為聯合國會員國之一的已故中華民國侵略台灣歷史,明確是一則違法記錄。
  2. 除了已故中華民國政府與蔣介石率領的中華民國武裝難民團先後非法入侵台灣卻捏造「台灣自古屬於中國」偽史並透過無中生有的「開羅宣言」謊稱「依法光復台灣」外,那個實際上已經消滅中華民國並延續「中國」簡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更離譜到突然於一九八二年修訂該國憲法,無中生有自創一段荒唐妄想文字:「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一九五四年版本九七五年修正版九七八年修正都沒有這段謬論)。至今為止,無論是早已侵門踏戶霸凌台灣的「蔣介石中國國民黨中華民國集團」或無所不用其極文攻武嚇威脅台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都惡意把台灣獨立運動謬解為「背叛祖國」的「滔天大罪」,這種內憂外患現狀,不但嚴重阻礙台灣法理建國工程,更持續受困於中國政府處心積慮要殲滅台灣的實質威脅。為了免除一群群不知所云的「兩個中國」或「一個中國」政客集團假借「一中各表」或「一中同表」等「統一中國」藉口非法侵台噩運,台灣必須比一般國家更積極強化國際安全互助網絡的深度與廣度,否則,不但國內民主政治可能慘遭摧毀,恐怕連國家能否存在,都必須聽命於早已入侵台灣的中國國民黨和亟欲侵佔台灣的中國共產黨。
為了解除眼前內外夾擊困境,台灣不能繼續像「義和團」般,誤以為躲在已故中華民國虛殼內就可以「飛彈不入」或「外敵不侵」。相反,積極建設台灣為法理獨立國家並加入聯合國,或至少透過努力實踐自由、民主與人權等普世價值的現代化文明政治行動廣泛結交民主國家和深入國際民主陣營,才是自保之道。
簡單的說,如果台灣全民還想繼續發揚光大民主政治精神的話,就不能躊躇停滯在全民直選總統這項僅止於任命中央政府首長的低階民主程序上。其實,以台灣全民當前擁有的政經實力來看,想要同時鞏固國家安全與執行法理建國工程,並沒有太大困難,問題只是全國民心趨向哪個方向?從一九九六年邁入二O一六年的廿年歷練,總該呈現起碼的民主智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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