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政府的責任


根據主權在民原則,現代民主國家的主體是國民,而且是全體國民,至於國家主權和領土則由全體國民平均分享,所以, 每一個國民平均分享到的那一份國家主權,便成為國民主權,以此類推,理論上,國家領土也應該由每一個國民平均分享。當全體國民共同決定在國土範圍內建立一個主權獨立國家時,為了方便起見,可以成立政府和委託一群對政府工作有興趣的政治專業人士進入政府部門負擔服務全民事務,在這樣的程序中,政府被全民賦予公權力,相對必須對全民負責,否則就不可能獲得公信力。
可知,在現代民主國家中,全體國民是最重要的組成元素,主權與領土是因為全體國民而存在,當三者確立後,國家便事實存在。
不過,事實存在的國家未必獲得其他國家或國際社會的認識或認可,為了讓國家順利運作並建立國際關係,全民才會委託政府和民意機關執行政務,也就是說,政府和民意機關可有可無,只有全民認為有必要的時候,才需要下放權利給政府和民意機關,如果政府與民意機關不符合全民期待時,政府與民意機關不但可以被更換和修改,更可以被撤除。
這套民主理想與實務,對民主先進國家來說,既是基本常識,也是日常準則,可惜,對台灣這樣的初階民主國家來說,似乎還相當生疏。為什麼呢?不妨從歷史背景探討原因。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台灣,還來不及認知聯合國成立時揭示的國際民主法理與人權普世價值觀,就被台灣海峽西岸的中華民國政府非法佔領。
中華民國是一個建立於一九一二年的一黨專制獨裁國家,在軍閥割據和內憂外患頻仍的動盪政局中,從來沒有足夠機會熟悉民主與人權等現代國家必備知識,連那部折騰多時才草草出爐的中華民國憲法,也在獨尊中國國民黨「國父」孫文一人「遺教」的獨裁黨國謬論下,完全暴露該國制憲者無能理解現代民主國家基本常識的落後政治觀念,其中最突兀的謬誤就是推崇三民主義為唯一建國基礎,儘管也抄襲了西方國家的「民有、民治、民享」理想,卻把民族主義當成與民主主義、民生主義三足鼎立的憲法指導最重要支柱之一,以致中華民國憲法框架下的中華民國不但嚴重缺乏民主理論與人權素養必定支持的多元價值、民權優先與生命至上等普世理想,更被孫文「遺教」主宰的中華黨國與中華民族沙文主義等狹隘偏見綑綁,除了明顯排斥人民作主的現代政治思維外,也幾乎無法包容異族、他黨與異議份子。
反觀台灣,原本是日本勢必放棄的殖民地,在二戰後,理當依據聯合國憲章法理執行住民自決程序。可是,不幸被缺乏現代民主知識的中華民國政府非法侵略,不僅橫遭包含二二八慘案在內的種族屠殺戰禍侵襲,更在軍事戒嚴暴政的獨裁鐵幕中與世隔絕,因此,即使許多解除宗主國束縛的戰前殖民地從一九四五年底起根據聯合國憲章啟動民主法理建國風潮,台灣卻只能在淒風苦雨中飽受一黨專制中華黨國霸凌。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華民國正式滅亡,在原有領土上新建了一個共產黨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表面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繼承」同樣簡稱為「中國」的中華民國,實際上,這兩個都是透過武力戰爭、一黨專制和強奪國民主權等暴力手段壓迫全體中國人民接受毫無民主人權素養的暴力政黨控制的國家,除了當年迫害國民人口總數相差不多外,其他如領土、國家圖騰、法政體系和政府工作群等國家形貌和內容幾乎都有巨大歧異。在這樣的前提下,就算台灣曾被中華民國政府非法入侵,法理上,自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後,已經亡國的中華民國就斷喪佔領事實,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既是武力推翻和非法侵奪中華民國領土的新國家,當然不可能成為台灣的「宗主國」。
可悲的是,中華民國雖然亡國,台灣並沒有因此獲得早該獲取的自由。原因是,中華民國亡國之前就下台的卸任總統蔣介石頂著中國國民黨總裁頭銜率領一批逃兵和難民逃亡到台灣,並且自封為「中國唯一正主」、「中華民族救星」和「中華民國總統」,還仗勢美國軍方保護和逃亡期間攜帶的武裝配備繼續非法侵奪台灣主權、領土與財富。
蔣介石軍團配合當時美國「反共抗俄」政治訴求,因而獲得美國政府支持他捏造出來的山寨版「中華民國政府」偽造地位,直到一九七二年才因為聯合國大會通過的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文,被聯合國拔除中國政府代表權和會員國政府資格。不過,台灣這個被蔣介石非法侵佔的戰前殖民地並沒有因此依循一九五二年生效的聯合國大會舊金山和平條約取回主權在民基本人權和追溯住民自決法理,更沒有依循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等國際人權法典獲得聯合國保護和解除被非法佔領的喪權噩運。
根據以上歷史脈絡,台灣枉當了四年中華民國殖民地和六十五年的蔣氏中國國民黨殖民地,至今為止,在中國國民黨霸凌下,即使已經開始實施總統直選民主活動,台灣全民卻未能進一步行使制憲、更名、共創國家理想和重建法政體系等其他國民主權要項。
因為中國國民黨延續一九四九年底之後蔣介石非法侵佔台灣編造出來的山寨版「中華民國」謬論,所以,台灣全民的國民主權和分享國土權利始終被中國國民黨假借「中華民國」名義非法侵奪。
更教人啼笑皆非的是,台灣過去必須為中國國民黨發動的「消滅萬惡共匪,解救大陸同胞」對中戰爭而草木皆兵和鎖國戒嚴,現在,卻一百八十度大轉變成必須為中國國民黨高舉「中國統一,兩岸和平」降中口號而被中國國民黨聯合中國共產黨迫害到假扮成「中國一部分」。甚至,連本國從一九九六年全國直選總統民主程序起就已經落實主權在民政治理想的事實獨立民主國家現狀,都被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貶抑為隨時可以被「沒收」的「祖國恩典」。
尤其,從二OO八年五月廿日馬英九就任民選總統後,台灣曾於一九八九年至二OO八年之間創造出來的民主初階狀態就不斷惡化,連原本民主國家政府必須為民服務的基本責任也不斷退化或凋零,其他,如自由集會和街頭運動這類民主國家常見民間活動,更屢受政府部門派出的鎮暴警察武力攻擊和嚴厲掣肘,就算是直接民主必要程序的公民投票實務,也因為中國國民黨透過國會多數暴力迫害民權手段制定出來的鳥籠公投法而窒礙難行。
在多事之秋現狀下,如果台灣仍是民主國家的話,政府不但不能繼續濫權扯民間後腿,更該善用公權力負起為民服務的基本職責。只是,事與願違,以最近熱門話題為例:
  1. 爭議非常大的所謂「兩岸」經貿合作案,如 ECFA 及其架構下的服務貿易、貨品貿易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等不符合國際法理且出賣許多國民基本權益的偏差協議,不但不應該由政府擅自委託民間機關海基會在不受全民監督的黑箱作業中私下和中國政府委託的民間機關海協會簽署,更應該依循台灣已經具備的 WTO 會員國身分在國際經貿平台上與中國政府平起平坐談判和協商。然而,在現實世界裡,馬政府不但不斷欺矇本國國民,甚至企圖透過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在立法院耍陰耍狠非法霸凌全民無條件買單,這樣的不合情理法作為,顯示馬政府是一個缺乏責任感的反民主政府,它既「不知」必須負責的對象是台灣全民,更不願背負必須向全民公開政策和獲取全民授權的基本職責。更重要的是,許多台灣國民不信任中國政府並非莫名敵意,而是理性判斷後的自保選擇,比如:全世界唯一公然架設約兩千枚飛彈瞄準台灣且宣佈不排除武力「解放」台灣的政客組織是中國政府。面對這個始終武力威脅台灣的好戰外國政府,任何一個稍具責任感的本國政府都不可能偷偷摸摸走小徑簽約。詭異的是,馬政府竟然一方面領取國庫裡的民脂民膏和中國政府簽署黑箱邪議,另方面更極力阻絕民意機關和全體國民的監督權與否決權。
  2. 自從馬英九於二OO八年就任總統後,無論是向中國政客表達反侵略訴求、民運、工運、學運或其他各種不同類型的街頭運動,都常面臨鎮暴警察武力攻擊、非法限制行動自由、噴水車噴灑強力水柱或當街非法逮捕等暴行。這類只有警察國家和獨裁國家才會出現的反集會醜劇,在李登輝擔任總統後已經明顯減少,尤其是一九九六年之後更幾乎絕跡,及至陳水扁擔任總統後,許多號稱百萬人次的超大型街頭運動紛紛出籠,當時的警察不但不會武力攻擊街頭人士,甚至還會妥善保護人員安全,比如連宋敗選不認輸的抗爭運動和高扛「反貪腐」口號反扁的紅衫軍,都是陣容浩大且長期「佔領」街頭和公共場所的「不需政府批准」集會,卻不曾出現過鎮暴警察武力驅離或當街非法逮人暴行。如今,台灣卻好像回到兩蔣戒嚴年代,政府部門動輒出動鎮暴部隊圈限大範圍「禁地」,只要任何人進入這些非法劃設的「集會禁地」,即使是手無寸鐵的老弱婦孺和非暴力和平運動人士,照樣會被汙名化為「暴民」,並濫權毒打,以致街頭濺血事件頻繁,挨打的異議份子不但無法討回公道,更會被嚴刑峻法坑害。可見,邪惡的迂腐政客群早已不把政府服務人民的基本職責當一回事了。
  3. 自從台電興蓋核電廠以來,反核運動從來不曾終止。早期的反核理由是根據美國三浬島和前蘇聯車諾堡核災而起,近年來,更因為近鄰日本福島核災而將原本「冷門」的反核運動擴大到幾乎成為全民運動。問題是,馬英九領導的中國國民黨政客群幾乎全是擁核人士,他們不但曾於二OOO年陳水扁政府宣佈停建核四廠時發動政變逼迫陳水扁領導的民進黨團隊繼續啟動核四興建案,甚至從二OO八年至今為止,為核四增加約一千億元新台幣經費,處心積慮極欲早日啟動這座早已被台電拼湊成極不專業的高危險核電廠。相反,為了要求核四停建,無論是反核團體的持續抗爭、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的無限期禁食運動或公投護台灣聯盟與反核人士發動的包圍立法院與佔領台北市忠孝西路等民主運動風起雲湧。不過,馬英九政府不但極盡所能抹黑羞辱和武力攻擊反核運動,更玩弄「停工」取代停建的文字遊戲企圖伺機再讓核四廠興建案「起死回生」,在連串暴政過程中,馬政府從來不願清楚交代台灣綠色能源和多元能源發展方案被認為「窒礙難行」的理由,對於核電廠災變防範與核廢料處理等棘手難題,更刻意迴避。事實上,如果馬政府是一個有責任感的政府的話,早該先處理至今仍被視為燙手山芋的核廢料,而不是放任台電偷偷摸摸將核廢料埋藏在不知情民眾的居住環境裡。也就是說,即使馬政府和台電仍自大認定有能力萬無一失安全運作核電廠,也不能把必定附隨核電廠的核廢料和核廢水當成不必處理的「無物」。可惜,馬政府似乎始終無法理解反核民意。
以上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卻足以洞悉台灣民主一路走來有多麼坎坷。當政府公僕無法理解民意,甚或自詡為「菁英」、「貴族」或「皇族」,以致不把民意放在眼裡,更不把全民福祉擺在施政第一位時,這個政府就喪失公信力,也喪失存在價值。
如果台灣是一個具有民主理想且有能力實踐民主的真材實料現代民主國家,絕不可能容許像馬政府這種不負責任的反民主政府跋扈專斷,不過,台灣畢竟仍是一個連憲法、國號和政府體制都被中國國民黨壓迫抑挫的民主初階國家,面對艱困現狀,如何改變台灣命運並且順利成為足以讓全民駕馭政黨和領導政府的主權在民國家呢?這個問題很重要,值得全民集思廣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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