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2日 星期日

哀痛!奧蘭多夜店悲劇:同類相殘何時休!!

美國境內近六十七年來單日傷亡人次最多的槍擊案件……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2016 年 6 月 13 日 01:02 
美國佛州奧蘭多市知名同志夜店「奧蘭多脈動」(Pulse Orlando)12 日凌晨 2 時許,發生血腥槍擊案釀 50 死 53 傷,警方最後攻堅擊斃槍手,為美國史上死傷最慘重的槍擊案,槍手身分為歐瑪馬丁(Omar Mateen),27 歲(另一說為 29 歲),為阿富汗裔的美國公民。有支持激進組織「伊斯蘭國」的推特帳號貼出歐瑪馬丁的照片,並指他就是同志夜店「奧蘭多脈動」槍擊案的槍手。
01:02
美國國會情資委員會民主黨議員稱執法當局懷疑槍手效忠激進組織「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 IS),表示該組織先前就曾呼籲其信徒和成員在齋戒月期間發動攻擊,現就發生這起槍擊案,如果當局懷疑的為事實,顯示這起槍擊案是受 IS 啟發。
00:58
佛州州長史考特(Rick Scott)12日稱該槍擊案「明顯是恐怖攻擊」。



新聞來源:CNN Library Updated 1505 GMT (2305 HKT) June 12, 2016
(CNN)Here is a list of the 30 deadliest single day mass shootings in U.S. history from 1949 to the present.
If the shooter was killed or committed suicide during the incident that death is not included in the total.
Events:
50 killed - June 12, 2016 - Pulse nightclub in Orlando, Florida. Omar Saddiqui Mateen, 29, shoots 50 people to death inside Pulse, a gay nightclub. Police shot and killed Mateen after he briefly held some people hostage.
32 killed - April 16, 2007 - Virginia Tech in Blacksburg, Virginia. A gunman, 23-year-old student Seung-Hui Cho, goes on a shooting spree killing 32 people in two locations and wounds an undetermined number of others on campus. The shooter, Seung-Hui Cho then commits suicide.
27 killed - December 14, 2012 - Sandy Hook Elementary School - Newtown, Connecticut. Adam Lanza, 20, guns down 20 children, ages six and seven, and six adults, school staff and faculty, before turning the gun on himself. Investigating police later find Nancy Lanza, Adam's mother, dead from a gunshot wound. The final count is 28 dead, including the shooter.
23 killed - October 16, 1991 - In Killeen, Texas, 35-year-old George Hennard crashes his pickup truck through the wall of a Lubys Cafeteria. After exiting the truck, Hennard shoots and kills 23 people. He then commits suicide.
21 killed - July 18, 1984 - In San Ysidro, California, 41-year-old James Huberty, armed with a long-barreled Uzi, a pump-action shotgun and a handgun shoots and kills 21 adults and children at a local McDonalds. A police sharpshooter kills Huberty one hour after the rampage begins.
18 killed - August 1, 1966 - In Austin, Texas, Charles Joseph Whitman, a former U.S. Marine, kills 16 and wounds at least 30 while shooting from a University of Texas tower. Police officers Ramiro Martinez and Houston McCoy shoot and kill Whitman in the tower. Whitman had also killed his mother and wife earlier in the day.
14 killed - December 2, 2015 - Married couple Syed Rizwan Farook and Tashfeen Malik open fire on an employee gathering taking place at Inland Regional Center in San Bernardino, killing 14 people.
14 killed - August 20, 1986 - Edmond, Oklahoma, part-time mail carrier, Patrick Henry Sherrill, armed with three handguns kills 14 postal workers in 10 minutes and then takes his own life with a bullet to the head.
13 killed - November 5, 2009 - Maj. Nidal Malik Hasan kills 13 people and injures 32 at Fort Hood, Texas, during a shooting rampage. He is convicted and sentenced to death.
13 killed - April 3, 2009 - In Binghamton, New York, Jiverly Wong kills 13 people and injures four during a shooting at an immigrant community center. He then kills himself.
13 killed - April 20, 1999 - Columbine High School - Littleton, Colorado. 18-year-old Eric Harris and 17-year-old Dylan Klebold kill 12 fellow students and one teacher before committing suicide in the school library.
13 killed - February 18, 1983 - Three men enter the Wah Mee gambling and social club in Seattle, rob the 14 occupants and then shoot each in the head, killing 13. Two of the men, Kwan Fai Mak and Benjamin Ng, are convicted of murder in August 1983. Both are serving life in prison. The third, Wai-Chiu "Tony" Ng, after years on the run in Canada, is eventually convicted of first-degree robbery and second-degree assault. He is deported to Hong Kong in 2014.
13 killed - September 25, 1982 - In Wilkes-Barre, Pennsylvania, 40-year-old George Banks, a prison guard, kills 13 people including five of his own children. In September 2011, the Pennsylvania Supreme Court overturns his death sentence stating that Banks is mentally incompetent.
13 killed - September 5, 1949 - In Camden, New Jersey, 28-year-old Howard Unruh, a veteran of World War II, shoots and kills 13 people as he walks down Camden's 32nd Street. His weapon of choice is a German-crafted Luger pistol. He is found insane and is committed to a state mental institution. He dies at the age of 88.
12 killed - September 16, 2013 - Shots are fired inside the Washington Navy Yard killing 12. The shooter, identified as Aaron Alexis, 34, is also killed.
12 killed - July 20, 2012 - Twelve people are killed and 58 are wounded in a shooting at an Aurora, Colorado, movie theater screening of the new Batman film. James E. Holmes, 24, is taken into custody outside of the movie theater. The gunman, dressed head-to-toe in protective tactical gear, set off two devices of some kind before spraying the theater with bullets from an AR-15 rifle, a 12-gauge shotgun and at least one of two .40-caliber handguns police recovered at the scene.
12 killed - July 29, 1999 - In Atlanta, 44-year-old Mark Barton kills his wife and two children at his home. He then opens fire in two different brokerage houses killing nine people and wounding 12. He later kills himself.
10 killed - March 10, 2009 - In Alabama, Michael McLendon of Kinston, kills 10 and himself. The dead include his mother, grandparents, aunt and uncle.
9 killed - October 1, 2015 - Gunman Christopher Sean Harper-Mercer shoots and kills nine people, injuring another nine, at Umpqua Community College in Roseburg, Oregon. The shooter dies after a gun battle with police at the college. Six weapons were recovered at the school; another seven were recovered at Harper-Mercer's home.
9 killed - June 17, 2015 - Dylann Roof, 21, shoots and kills nine people inside the historic Emanuel African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 in Charleston, South Carolina. Eight die at the scene; a ninth dies at a hospital. Roof is arrested the following day; according to police, he confesses and tells investigators he wanted to start a race war.
9 killed - March 21, 2005 - Red Lake High School, Red Lake, Minnesota. 16-year-old Jeff Weise kills his grandfather and another adult, five students, a teacher and a security officer. He then kills himself.
9 killed - August 10, 1991 - Six monks, a nun, a monk in training and a temple worker are found shot to death at Wat Promkunaram, a Buddhist temple in Waddell, Arizona. Johnathan Doody, 17, and Alessandro Garcia, 16, are later convicted of the crime and receive multiple life sentences.
9 killed - June 18, 1990 - In Jacksonville, Florida, 42-year-old James Pough, angry about his car being repossessed, opens fire at a General Motors Acceptance Corp. office, killing nine people. Pough takes his own life.
8 killed - October 12, 2011 - Eight people are killed during a shooting at the Salon Meritage in Seal Beach, California. The suspect, Scott Evans Dekraai, 41, of Huntington Beach, is arrested without incident as he is trying to leave the scene. The eight dead include Dekraai's ex-wife, Michelle Fournier, 48. He was armed with three guns -- a 9 mm Springfield, a Smith & Wesson .44 Magnum, and a Heckler & Koch .45 -- and was wearing body armor during the shooting rampage.
8 killed - August 3, 2010 - Manchester, Connecticut - Omar Thornton kills eight co-workers at Hartford Distributors before turning the gun on himself. Thornton had been asked to resign for stealing and selling alcoholic beverages.
8 killed - January 19, 2010 - Christopher Speight, 39, kills eight people at a house in Appomattox, Virginia. He surrenders to police at the scene the next morning. February 2013, he is sentenced to five life terms plus 18 years.
8 killed - March 29, 2009 - In Carthage, North Carolina, 45-year-old Robert Stewart kills a nurse and seven elderly patients at a nursing home. In May, the Moore County district attorney announces she will seek the death penalty. On September 3, 2011, a jury finds Stewart guilty of second-degree murder. Stewart is sentenced to 141 to 179 years in prison.
8 killed - December 5, 2007 - In Omaha, Nebraska, 19-year-old Robert Hawkins goes to an area mall and kills eight shoppers before killing himself.
8 killed - July 1, 1993 - In San Francisco, 55-year-old Gian Luigi Ferri kills eight people in a law office and then kills himself.
8 killed - September 14, 1989 - In Louisville, Kentucky, 47-year-old Joseph Wesbecker armed with a AK-47 semiautomatic assault rifle, two MAC-11 semiautomatic pistols, a .38 caliber handgun, a 9-millimeter semiautomatic pistol and a bayonet kills eight co-workers at Standard Gravure Corporation and then kills himself. He had been placed on disability leave from his job due to mental probl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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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0日 星期五

台灣與中國


台灣和中國有什麼關係呢?這個問題,答案無數,值得探討。
先看看台灣與中國這兩個名詞的差異,比如:台灣可以是地理名詞和國家暱稱,中國則是國家簡稱。
當台灣作為一個地理名詞時,台灣是亞洲太平洋上的一個島嶼,面積約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北岸面對日本(國家名稱)南岸,南岸面對菲律賓(國家名稱)北岸,西岸面對中國(國家簡稱)東岸,東岸瀕臨太平洋與美洲(地理名詞)遙遙相望。
反觀「中國」這個名詞,以現代人角度來看,不算地理名詞,至少,在地理科學上,無法定義「中國」是什麼地名。
當台灣代表一個國家暱稱(政治專有名詞)時,代表的是一九九六年全民直選總統後所設定的全國選區內由全體來自不同國族裔的多元族群人民共建的一個民主國家。不過,這個多元族群國家至今沒有制定憲法,也沒有民主憲政體制,更離譜的是,連國號、國歌和國旗都不肯(或「不被允許」)討論,卻一直沿用一組由已故中華民國武裝難民非法入侵台灣後強迫全體人民假扮「中華民國省(區)民」所留下的山寨版中華民國「限政」體系,以致本國中央政府仍謊報為「中華民國政府」,並依照中國國民黨於一九一二年在中國建立的一黨專制中華民國殘留架構,搖擺在「中華民國台灣省(區)」、「中華民國在台灣」和「中華民國是台灣」等詭譎不一的不同「限政」版本,任由「主流菁英」政客各自表述。
換句話說,雖然台灣這個至今沒有正式國號且不肯建立民主憲政體制的新興「台灣-中華黨國搖擺政體」已經連續二十年實踐全民直選總統的獨立民主國家法理程序之一,可是,由於從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八八年間被中國國民黨籍軍閥蔣介石及其長子蔣經國透過獨裁黨國暴政手段鎖國長達四十四年,至今仍有許多被徹底洗腦的「中華民國人」不肯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在民的獨立民主國家,他們剛愎自用地把台灣視為中華民國在中國滅亡後跨海附身的一個「千變萬化政體」,而且,這個被「阿飄國」附身的政體,依照不同「意識形態」(其實是選擇說謊話或說實話)的不同政治人物各自表述後,分化出「中國的省」、「中國的區」、「中國的島」或台灣全民的國家等不同版本「現狀」。
簡單說法是:因為台灣人中有許多被中國國民黨洗腦成功的「中華民國人」,所以,即使台灣已經實施全民直選總統(中央政府首長)的獨立國家民主程序,卻仍被許多不肯面對實際世界的「中華民國人」想像成「不是國家」。
讓人啼笑皆非的是,許多「中華民國人」不但認定台灣人只能當「中國人」,還認定台灣只能由中國「統治」,在他們絕對服從兩蔣「遺教」的「忠黨愛國信念」下,台灣獨立是「毒」,必須嚴厲禁止。矛盾的是,有一群「中華民國」政客卻很熱中參與台灣總統直選活動,而且完全不介意「中華民國」選區僅限在台澎金馬的台灣國境內,為了掩耳盜國,他們處心積慮將兩蔣時期所謂的「自由中國」詭詞明文寫入那部二戰前草率亂湊的中華民國「孫文遺教三民主義一言堂」憲法裡,理不直氣很壯地讓「自由中國選區」內選舉出來的民選總統「自動直升」為可以「統治台灣和大陸」的「中華民國總統」。這種瞎掰鬧劇,全世界應該只有分不清楚真假世界的「聰明絕頂」中國黨人才會入戲成迷(謎)吧!
很明顯,台灣這個名詞,作為國家暱稱,是許多相信主權在民和人民作主的全球民主人士的共識,卻被迷信厚黑學和槍桿子出政權的「中華民國」政客當成絕不容忍的「毒品名」。
另外,對台灣作為國家暱稱也會歇斯底里激動暴亂反應的另一組人是現存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共產黨人。這群中國黨人目前仍在中國境內實施一黨專政獨裁暴政霸凌民間。他們的「前軍團」於一九四九年推翻中華民國後,即在中國境內全面清剿中國國民黨。更在蔣介石率領百萬餘名武裝難民逃亡台灣後,把蔣介石竊據下的台灣假掰成「國共內戰延長賽」的新戰場,你來我往之間,一個打起殲滅「中國叛亂組織」和「光復神聖領土」口號企圖黑吃黑侵吞台灣,另一個則妄想利用台灣當作「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復興基地」以及「消滅共匪、解救大陸同胞的反共跳板」。非常明顯,中國共產黨不希望台灣獨立的假掰理由幾乎和中國國民黨一模一樣,他們都把侵奪台灣鬼扯為「中國統一大業」,差別只是:中國兩黨的獨裁暴君都認定自己是「中國唯一統治者」。
由上可知,台灣作為國家暱稱現狀,一直被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等兩個厚黑中國黨領導的中華民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和中國人等「廣義中國人」一致否定,這群「廣義中國人」完全情緒化地否定台灣「升級」為國名的任何可能性,依照他們膜拜的槍桿子出政權厚黑黨國政治謬論,台灣作為政治名詞,頂多是「省名」或「區名」。另外,關於台灣作為地理名詞(如:島名)的事實,至今為止,他們還沒有太多意見。
反觀中國這個政治名詞,無論是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明定為國家簡稱,比較離奇的是,這兩個前後中國,都把中國「無限上綱」為「五千年文明古國」,可是,依照事實,即使五千年前真有「堯舜禹湯」,也不存在任何國號是中國的國家,而且,自有文字紀錄的春秋戰國「周朝」直到近代滿清帝國,在現存中國國土上來來去去的不同族裔所建立的不同版圖古帝國中,更沒有任何一個自命國號為中國,甚至,連兩個建立在二十世紀的前後中國,也各自取了不同正式國名,所以,硬要假掰「中國」有「五千年歷史」,根本是兩個中國黨政客不學無術或自欺欺人的胡言亂語。
也就是說,「中國」作為政治專有名詞,是中華民國的「創舉」,至於消滅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國,則是為了搜刮中華民國原有政治資產才故意選擇充當中華民國的「追隨者」。至於,其餘所有在滿清帝國之前建立的亞洲東部古帝國,就算曾經以管窺天,誤以為黃河流域是「全天下的中心」而自詡為「中國」,他們所說的「中國」,就像「中原」這個名詞一樣,既非政治專有名詞,也不算地理名詞,頂多是夜郎自大的誇大浮辭。
現實世界裡的古今東亞人,幾乎不曾把「中國」當作地理名詞,所以,除了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各自簡稱中國(國名為政治專有名詞)而各自擁有不同國土面積外,其餘古詞中的「中國」全部無法界定「地理面積」,甚至連「地理位置」都很難達成共識,畢竟,古東亞人口中的「中國」就像現代人說的「世界中心」一樣,就算他們把黃河流域想像成世界中心的「中國基地」,「中國」這個充滿想像的一般名詞,也各有不同解釋,比如,有人把「世界中心」定位在黃河流域後,指涉黃河洛水一帶為「中國」,也有人可能連長江流域都納入「中國版圖」,當然,貪婪十足的兩個中國黨人口中的「廣義中國」還可以擴及蒙元帝國和滿清帝國曾經武掠的遼闊「故土」,比較矛盾的是,蒙古人和滿州人明明被兩個「崇漢」中國黨人視為「異族」,甚至三不五時就控訴「蒙古人入侵中國」和「滿洲人入侵中國」,不知道為什麼這兩個中國黨人會把元帝國和清帝國也納為「中國」且強詞奪理要「光復元、清故土」?
可知,中國這個名詞可確認為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前一後選用的國名簡稱(政治專有名詞),既沒有明指為地理名詞,也沒有被定義為族群名稱。
比較麻煩的是,兩個新舊中國都存在國族不分的致命盲點,他們一方面糊里糊塗宣稱中國人等同中華民族人,卻說所謂的中華民族只包含漢滿蒙回藏等五「小族」,另方面又強迫所有中國境內的非中華民族人都必須自稱為中國人,更讓人難以理解的是,他們對於中華民族的解釋常獨尊漢族,以致動輒為了「漢族」而把「非我族類」的滿蒙回藏視為「異族」。所有腦筋清醒的人都會搖頭的全無邏輯謬論,卻被這群「以漢為尊」的中國人當成無限上綱的國族論述,至今為止,他們還無法思考:為什麼中國人一定是中華民族人?為什麼與「漢族」並列在「中華民族」內的蒙古族和滿州族是「異族」?為什麼許多中華民族人遊走世界各國拿不同國家護照,卻必須繼續自(謊)稱為中國人?
當我們分析過台灣與中國這兩個名詞的不同詞格後,再回想台灣與中國關係,就會明白台灣與中國只能在政治專有名詞項目上相提並論,即使許多中國人不肯承認台灣是國家簡稱或暱稱,也沒有道理強迫台灣人當中國人,因為這兩個國家很不相同。更重要的是,中國人應該先務實釐清自己對於中國這個名詞的想像與解釋是否合乎事實!依照事實,二十世紀期間,兩個新舊中國共同選用「中國」作為國家簡稱(政治專有名詞),這個名詞並非地理名詞,也不是民族專有名詞。分據台灣與中國的中國人們,如果連名詞定義基本常識都不知道,卻一直強迫異族異國的台灣人必須當「中國人」,根本是強人所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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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7日 星期二

便宜行事的馬英九


五月二十日卸任,六月一日提出將於六月十五日走訪香港申請案,前總統馬英九似乎完全忘記他最愛掛在嘴邊謬談國事的「依法行政」口頭禪。
儘管馬先生目前已經不再頂戴總統職銜,依法,還是不該冒失違背以下法條:
以上條文規範他必須遵守下列事項:
  1. 一個「於國防、外交、科技、情治、大陸事務或其他經核定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機密業務」的政務人員在退離職後未滿三年內,「應經審查會審查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之期間,原服務機關、委託機關或受託團體、機構得依其所涉及國家機密及業務性質增減之」
  2. 「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影響臺灣地區重大利益或於兩岸互動有重大危害情形者,得經立法院議決由行政院公告於一定期間內,對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採行禁止、限制或其他必要之處置,立法院如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視為同意;但情況急迫者,得於事後追認之」
  3. 「國家機密核定人員」退、離職或移交國家機密未滿三年內「應於出境二十日前檢具出境行程、所到國家或地區、從事活動及會晤之人員等書面資料,向(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提出申請,由該機關審酌申請人之涉密、守密程度等相關事由後據以准駁,並將審核結果於申請人提出申請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之」
根據既有法規,如果蔡小英政府依法行政的話,馬先生的不合法申請案根本沒有討論餘地,早該被駁回!原因很簡單,馬先生於六月一日提案,卻妄想於六月十五日出訪「大陸地區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完全無視國家保護法施行細則規定的「二十日前」提出申請規定,何況,主審機關審核時間的規定是「十日內」,換句話說,馬先生如果守法的話,至少應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而不是惡意違法企圖強迫尚未熟悉中央政府作業程序的蔡小英配合他的政治動作,任由「馬義和團」成員亂噴口水強詞奪理。
另外,更重要的是,馬先生不但企圖違背「國家機密核定人員」退離職權未滿三年內的「法定有條件限制出境」法條,他更莫名其妙地選擇前往那個全球唯一武力威脅本國全民安全且企圖侵略我國的中國政府管轄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也許,他一廂情願認定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保護他的人身安全,可是,中國解放軍的飛彈和砲火至今虎視眈眈瞄準台灣國土,馬先生敢保證他不會突然變成中國政府挾持來逼迫蔡小英乖乖就範的人質嗎?
即使國際知名的 Bumbler Ma 總是過度迷戀獨裁暴力政客而不顧自己目前仍是他向來偏執推銷的「中華民國」法律明文責成必須有條件限制出境的「極重要人物」,蔡小英政府也不能「任馬宰割」到讓這個「舉足輕重」的「前國家機密核定人員」在「移交國家機密未滿三年內」,就冒冒失失直闖那個對台灣不懷善意的中國政府管轄領土上一日遊或半日遊,卻罔顧他仍具備可讓敵方利用來威脅全民安全和打擊國家威信的「身分地位」吧!
便宜行事是馬先生的慣常作風,問題是新政府要不要「任馬宰割」?馬先生過去八年內口口聲聲都是「依法行政」,姑且不談他實質違法亂紀到背負眾多官司的現狀多麼嘲諷他日常的「官腔官調」,現在,如果這個仍由國庫濟助極優渥待遇的「一介平民」可以無視整套由他這類「中華民國人」制定且強迫全民遵行的法律條文,請問:蔡小英未來四年內,該怎麼向台灣全民解釋「依法行政」原則?還有,蔡政府敢保證馬先生在中國政府管轄下的香港境內可以安全無恙嗎?萬一,殘暴善變的習近平突然心生惡念綁架卸任未滿月的貪玩「前中華民國國家元首」來威脅我國政府,蔡小英能百分之百保證平順營救人質、維護國家尊嚴與確保國土安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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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6日 星期一

馬英九的香港「自由行」


五月二十日卸任的前總統馬英九,迫不急待於六月一日向總統府提出前往香港旅行的申請,根據中央社報導,馬英九早在尚未卸任的一月間,就接受六月十五日出席香港亞洲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並發表英語演講的邀約,所以,現在的馬英九自認為「理直氣壯」地對新政府擺出一副「就是要去香港」的任性姿態。然後,政壇和媒體當然議論紛紛。不過,我個人比較關心的是:馬英九並非一般台灣國民,他是一個主張「中華民國包含自由地區和大陸地區」的「中華民國」退職公務人員,而且,這位退職公務人員曾是三軍統帥並主掌中央政府一切機密事務,就算他目前沒有背負百條官司,也應好好思考香港「自由行」的適法性吧!
首先,馬英九必須面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檢驗,這項條文的全文如下:
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應經一般出境查驗程序。
主管機關得要求航空公司或旅行相關業者辦理前項出境申報程序。
臺灣地區公務員,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及其所屬各級機關未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員,應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但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不在此限;其作業要點,於本法修正後三個月內,由內政部會同相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臺灣地區人民具有下列身分者,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成之審查會審查許可:
一、政務人員、直轄市長。
二、於國防、外交、科技、情治、大陸事務或其他經核定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機密業務之人員。
三、受前款機關委託從事涉及國家機密公務之個人或民間團體、機構成員。
四、前三款退離職未滿三年之人員。
五、縣(市)長。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所列人員,其涉及國家機密之認定,由(原)服務機關、委託機關或受託團體、機構依相關規定及業務性質辦理。
第四項第四款所定退離職人員退離職後,應經審查會審查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之期間,原服務機關、委託機關或受託團體、機構得依其所涉及國家機密及業務性質增減之。
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影響臺灣地區重大利益或於兩岸互動有重大危害情形者,得經立法院議決由行政院公告於一定期間內,對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採行禁止、限制或其他必要之處置,立法院如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視為同意;但情況急迫者,得於事後追認之。
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者,不得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動。
第二項申報程序及第三項、第四項許可辦法,由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另外,即使他的申請資料已齊全(?)且通過總統府審核,他還必須注意<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規範事項,比如:
第 10 條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動。
二、違反本條例第五條之一或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擅自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簽署協議或為其他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
三、洩漏或交付法令規定應保守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資訊。
四、從事其他法令所禁止或應經業務主管機關許可而未經許可之事項。
(以下略)
以上「許可辦法」中特別標示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條文內容如下:
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 (構) ,非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 (構) ,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臺灣地區之公務人員、各級公職人員或各級地方民意代表機關,亦同。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除依本條例規定,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或各該主管機關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 (構) 簽署涉及臺灣地區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 (構) 、團體或涉及對臺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 (構) 、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
二、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
三、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聯合設立政治性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臺灣地區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合作行為,不得違反法令規定或涉有政治性內容;如依其他法令規定,應將預算、決算報告報主管機關者,並應同時將其合作行為向主管機關申報。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從事第一項所定之行為,且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後仍持續進行者,應自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已從事第二項所定之行為者,應自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內申報;屆期未申請許可、申報或申請未經許可者,以未經許可或申報論。
所以,馬先生必須先做好功課,以免觸犯以上法條,比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1 條「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 (構) 簽署涉及臺灣地區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
另外,值得進一步討論的是,馬先生向來強調「依法行政」,他的法理中心思想是「中華民國憲法」,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 條「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以及第 11 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等條文規範,國民大會早已被廢除,當前的所謂「中華民國領土」根本不知所云,所以,「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或所謂的「兩岸」所有法規中,除了「自由地區」是所有「中華民國人」在毫無法律規範的「自由心證」下共同想像為「台灣地區」外,即使是所謂的「大陸地區」領土範圍,也毫無法律規範。
換句話說,即使馬先生之類的「中華民國人」一直強調「大陸地區」是除了「自由地區」或「台灣地區」之外的「中華民國領土」.可是,到現在為止,「中華民國憲政」下的所有法律條文中,根本沒有任何一則條文明確規範過「中華民國領土」的地理位置和面積大小。
在這種「中華民國領土不明」現狀下,我們當然可以請教「中華民國」總統府和馬先生:前往香港,是出國旅行呢?還是國內旅遊?
如果是出國旅行的話,就表示香港不在「中華民國領土」範圍內,即使馬先生如願被批准前往香港,也應拿「中華民國」護照前往,不該另外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申辦莫名其妙的「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簡稱「台胞證」)。
如果是國內旅遊的話,那麼,馬先生只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就可以自由行,何必畫蛇添足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宰的「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更重要的是,當前世界各國中,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以武力威脅台灣並在國際社會全面封鎖台灣外交關係,如果總統府和馬先生都能正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這個充滿敵意的莫名其妙動作,應該更謹慎思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武力威脅本國全體國民基本人權的不安全現狀下,應不應該讓一個卸任不及三年的前總統懷抱許多攸關台灣全民基本生存權的國家機密冒著生命危險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管轄下的香港進行一場看似「天真無邪」的英語演講?萬一,那個對台灣始終不懷好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伺機綁架了「羊入虎口」的馬先生當作脅迫新政府的人質或屈打逼供要他洩露國家機密時,新政府該怎麼營救馬先生?或者,新政府有能力確保馬先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管轄下的香港境內安全無虞嗎?
依照現實狀態,一意孤行的馬先生既不思考他退職三年內仍應謹守的法理分寸,也過度輕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台灣全民的實質威脅,就算他滿腔熱血要促進「中國統一」,最好也先想清楚:前往香港「自由行」有這麼迫切嗎?
向來執迷傾中的馬先生可以不顧個人安全和所有他強迫台灣人遵行的「中華民國」法規,可是,蔡英文領導的台灣中央政府不可以忽視馬英九這位國民的個人安全和重要性,尤其,當這個國民持有許多攸關本國全民安全的國家機密而極可能成為全球唯一企圖侵占台灣的外國政府綁架目標時,蔡政府更該深思熟慮,千萬不要像馬英九一樣完全忽視身陷「敵營」的「萬一」險境,畢竟,比起其他不了解我國三軍內幕和中央政府運作機密的一般國民,前總統馬英九可被惡意利用和浮濫炒作的「實際價值」高出太多啦!
以下附錄相關報導:
新聞來源:中央社
發稿時間:2016/06/01 12:46
最新更新:2016/06/01 15:05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日電)前總統馬英九15日將出席在香港舉行的亞洲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雖然馬英九過去在台北市長任內曾訪問香港,但這次是馬英九卸任後首次出國,也是首位卸任總統赴港。
馬英九1950年7月13日香港出生,1歲3個月時回到台灣;馬英九曾於1999年、2001年台北市長任內,率團訪問香港。
馬英九1999年訪問香港時,香港給予馬英九的禮遇與其他訪港的中華民國官員有所不同,包括讓馬英九用機場的貴賓通道,前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更派遣特別顧問葉國華全程陪同。
與1999年相比,馬英九2001年訪問香港時,除使用貴賓通道及參觀部分政府機構外,也與董建華晤談,引發港台媒體瘋狂追逐,一言一行都受到高度關注。
馬英九當時曾說:「這次訪問能夠得到行政長官董建華的接見,是50年來第一次有香港官員接見台灣的官員,雖然我只是一個地方首長,但覺得這個意義也不同凡響」。
馬英九曾表示,他在台北市長任內訪問香港,下機有清潔工打招呼「Hi,馬先生歡迎回來」,這位清潔工認為他在香港出生,「把我看成是香港人,讓我很感動」。
雖然曾成功訪問香港,不過,馬英九曾透露,2005年時,又申請了,結果被拒絕,原因不是非常清楚。
隨著馬英九2008年就任總統,8年任期,不曾再訪問香港,這次受邀出席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的亞洲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將是他卸任後首次出國,也是繼台北市長任內後,再度訪問香港。
根據規定,官員卸任後因涉密等級,在管制期間內若要出境必須向原服務單位申請報准,管制期間後,則申請報備;至於管制期間,由現任總統決定。以馬英九為例,當時循例給前總統陳水扁3年管制期。
據了解,馬英九辦公室已於今天上午向總統府遞件申請報准,由總統府方面決定是否能成行;上網申請香港電子簽證的作業也同步進行。
馬英九香港行程單純,15日下午1時40分搭乘華航飛機,約下午3時35分抵香港後,直接赴晚宴現場,發表專題演說後,晚間10時25分的飛機離港,約16日凌晨抵達台灣。
這不是首位卸任元首出訪,前總統李登輝卸任後也曾多次訪問日本,並曾在卸任總統5年後訪美。1050601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日電)前總統馬英九辦公室今天證實馬英九應亞洲出版業協會邀請,15日晚間將出席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的亞洲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以英文發表專題演講,分享對兩岸關係和東亞情勢看法。
馬英九辦公室說,全程透明公開,馬英九當天來回,歡迎媒體隨行全程採訪。
馬英九辦公室表示,今年1月,「亞洲出版協會」就透過「天下雜誌」,邀請馬英九擔任今年頒獎典禮的演講貴賓。1月21日馬英九出席第7屆「天下經濟論壇」開幕式時,天下雜誌群創辦人、董事長殷允芃也當面向馬英九提出邀請,希望馬英九能共襄盛舉,出席這個一年一度的亞洲媒體盛會。
馬英九辦公室指出,「亞洲出版業協會」成立於1982年,為香港非營利團體,成立宗旨在維護新聞自由,每年舉辦「亞洲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表彰亞洲各國媒體從業人員的優異表現,不僅是亞洲媒體的年度盛事,更是國際新聞媒體的知名指標。
馬英九辦公室表示,為免有心人士惡意炒作,馬英九此趟行程將當日來回,全程透明公開,歡迎媒體隨行全程採訪。1050601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2016 年  6 月  6 日  13:30
作者:凌博志(律師)
馬英九冶國的本事沒有,搗蛋的工夫一流,他用  8 年的時間,搞砸了台灣,也幾乎搞死了國民黨。
第二個任期開始,他恣意妄為,胡搞油電雙漲、強徵證所稅、悍推黑箱服貿,惡整政治異己,亂調高中課綱,鎮壓太陽花學運,黑手干預司法。在一陣胡天亂地後,舉國動盪,社會不安,全民雞飛狗跳。
形容馬英九,用「偏執自私,冷血無情」8 個字即可概括,因為偏執自私,所以偏聽、偏信,排斥異己,永遠自我感覺良好;因為為冷血無情,所以「有我無黨」,「有我無國」,他的妻子說他只在乎自己,不會關心別人,真是一語中的。去年  11 月他去新加坡會習近平,在眾目睽睽下硬是把一直掛在嘴邊的「一中各表」吞入肚,國人幹聲連連,但他要的個人榮耀和歷史定位皆已入袋,至於世人評價,國人觀感,值多少錢一斤?
這幾天他迫不急待的想去香港,為媒體頒獎是幌子,真正的目的是給新政府添亂,製造麻煩,光是蔡小英給不給去,就已吹皺一池春水,後續的發展,還必須仔細觀察他的邪惡佈局,才能洞察其奸。
他出生的香港,此時是中國特區,又在敵方治下,正常的話,剛卸任的總統來此,十分尷尬,也倍覺敏感,但馬出身特殊,又是天朝新貴,此來一可大方的認土認親,二可就近和習辦互拋媚眼,三可為馬習二會充電暖身,四可在此狂刷存在感,重溫港人簇擁,道為之塞的舊日風光。可惡的是,他洞悉蔡英文不喜他卸任就來港取暖,招搖搗蛋,但話難出口,只能生生悶氣,此刻的馬可能樂在一旁竊笑。
卸任元首出境出國,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必須在  20 日前向總統府提出申請,身為法學博士的馬英九,當然知之甚詳。為了「圖利」自己,他卸任前還特別讓身邊的馬屁隨從為自己量身訂做了一份只需在  15 天前提出申請的「說明書」,還欲蓋彌彰的附了一個註記「過去沒有不准的前例」來消遣小英。他預定  6 月  15 日中午抵港,卻故意在  6 月  1 日向府方申請,其間只相隔14天,既不合法律「20 日前」的規定,也與自己訂的在「15 日內」不合,如果依法言法,總統府可逕以程序不合駁回,乾淨俐落。
很多人認為那些個  20 日、15 日,在行政慣例和一般的認知下,只是「訓示」規定,不是不能動搖的「鐵則」,相關政府單位,在經驗上多能彈性處理,從寬通融,換成卸任總統,基於禮遇和尊重,當然更可以迴旋妥協,不必鐵板一塊。但馬試圖以自訂的「說明書」和可笑的「過去沒有不准的前例」(可以合稱「馬英九條款」)混水摸魚,明顯要用這些測試小英的肚量和氣度,小英准他出國,是英明神武的馬前總統當得應得,實至名歸。如果依法駁回,是小英雞腸鳥肚,格局太差,對前總統進行報復和刁難,馬用盡機關算計蔡總統,還虛情假意的裝模作樣,實在非常可惡。因此,結論只有一個,維護國家利益(機密)重於個人榮辱,法的適用不能因人而異,更不能便宜行事,政府必須照章行事,不能讓馬說走就走,輕易離開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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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日 星期三

輔大女舍終於可以廢除宵禁了!


新聞來源:民報
記者李秉芳/綜合報導 2016-06-02 12:25
輔大女宿爭議今(2)號校方召開校務會議,會議中投票表決,贊成全面解除女宿宵禁 90 票、反對 51 票,下學期起全面解除女宿宵禁。輔大學生的四項訴求包括宿舍幹部直選、電子刷卡系統等也全數通過。
校方承諾即日起女宿晚歸將取消罰則,並落實宿舍幹部由住民直選,接下來將實施學生證悠遊卡結合宿舍門禁卡,宿舍改為電子刷卡系統,「輔大灰姑娘」提出的四項訴求:一、廢除女宿宵禁制度,性別平權。二、裝設電子刷卡機,廢除晚點名。三、分明舍監修女、行政阿姨職權。四、女宿幹部民主民選、落實自治。終於全部達成,很多人表示,為了這麼簡單的事情抗爭了七年,終於有結果了!
校務會議中已經絕食超過 72 小時的輔大學生會長賴郁雯因為身體虛弱,坐著輪椅由醫生陪同出席,發言時講到情緒激動處,一度落下眼淚,觀看直播的網友同學們紛紛表示心疼不捨,大喊「加油!」「辛苦了!」
不少老師幫學生發聲,強調男女不應有別,校方應該落實校園民主及性別平等的精神,原本堅持要分階段試辦、全盤調查意願等的校方及部分神父只好投票表決,最後以贊成 90 票,反對 51 票達成決議。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立刻在臉書上發佈動態表示「勇敢的女孩們辛苦了!」,許多輔大學生跟校友們也都為此結果感到十分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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宵禁的理由:因為無能維護安全環境!



資料與圖片來源:輔大灰姑娘 FJU Cinder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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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女宿宵禁制度,性別平權
裝設電子刷卡機,廢除晚點名
分明舍監修女、行政阿姨職權
女宿幹部民主民選、落實自治

我們會在6/2 09:00 校務會議(層級最高校內會議)將聯署書送給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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