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1日 星期一

不容忽視的氣候變遷現實課題


影片來源與文字說明:NGC Taiwan
《洪水來臨前》線上限時 7 天免費觀賞,正版高畫質,11/6 為止。
李奧納多狄卡皮歐出任聯合國和平大使,接下關注氣候變遷議題的終身任務。李奧納多前往格陵蘭的荒野、蘇門答臘炙熱的森林,再前往梵蒂岡教廷拜訪,一路上探索氣候變遷對地球帶來的重大衝擊。他利用前所未有的機會,與社運人士、科學家,和各國元首會談,包括美國總統歐巴馬、創業家伊隆馬斯克,以及教宗方濟各。李奧納多帶領大家深入瞭解危機形成的原因,並揭露可能的解決之道,並且為下列問題找到答案:「我們能夠在為時未晚之前,採取行動阻止災難發生嗎?」





2016年10月29日 星期六

活在「二十世紀中國」幻覺中的一民二中


這個世界已進入二十一世紀,可是,專業平均表現始終敬陪台灣與中國各領域末座的兩國政壇人士至今仍糾纏在二十世紀中國內戰史的「兩個中國爭奪一個中國」或「中華國族兩個黨國內戰」虛構謬論中。眼前看來,如果台灣人不努力解除無知或貪婪政客製造的「台灣被鎖入二十世紀中國」不良現狀,必會拖累台灣當代人與後代人的正向前途。
稍具民主常識的人都知道,現代民主國家與古腦獨裁帝國的最大差異是:前者主張國家屬於全體國民,後者謬指國家只屬於一個人、一小群人、一個家族或一個政黨。換句話說,民主國家的終極目標是人人平等與分工合作共創均富等福平權理想國家;獨裁帝國卻強迫絕大多數人必須奴從特定一人、一家、一族、一黨或一小群寡頭政客,更惡劣的獨裁帝國,甚至會允許獨裁者或寡頭政治組織為達貪婪私慾而採取暴力手段奪取其他人的財富、自由、尊嚴與生命。
令人難過的是,在人類政治進程中,獨裁帝國體系是惡性循環數千年的同類相殘無知暴政,直至十七世紀,才逐漸被風起雲湧的民主政治理論批判和厭棄,此後,歷經數百年篳路藍縷的民主政治發展過程,從歐洲發源與實驗,慢慢擴散到其他各洲,終於形成一股革除獨裁血腥帝國劣根的新興力量。這股強調人性良知善能與人人權責相等的政治風潮,在二十世紀中葉,透過聯合國憲章立下里程碑,本該在二十一世紀更加成熟,可惜,當前人類世界仍有許多無知無能的不良暴徒耽溺在獨裁帝國謬論惡行中,以致這個世界的民主與獨裁依舊呈現拔河狀態,至今為止,民主善政仍難以全面取代獨裁暴政。台灣也不例外。
從正面角度觀看台灣現狀,應該從一九九六年談起。這一年,經過約兩千三百萬名台灣人民中的多數公民同意後,在亞洲太平洋台灣群島範圍內約三萬六千平方公里領土上,舉辦第一次全民直選總統民主活動,這場符合聯合國憲章明文規定的自由公開公平住民自決程序,由全體台灣公民執行每個人的國民主權,成功選出當時的中國國民黨籍候選人李登輝擔任第一屆民選總統,並於該年五月二十日正式接受全民委託與授權帶領全國各級政府工作者為民服務。自此開始,台灣全民總數已能明確計算、國家主權確立、國土範圍確定,即使至今仍未補足公開宣布獨立、制憲命名與整頓法政機制等建國充分條件,不過,台灣作為一個事實存在民主國家的必要條件已經完備,無疑已是一個實存於二十世紀末的新興民主獨立國家。
可惜的是,由於多數政府工作者無法善用或理解現代民主政治知識,更無能具體從事現代民主政治實務,再加上黨國幽靈未除魅下的全民平均民主常識有待大幅提升,以致我國民間與政府始終嚴重忽略明確定義這個已經舉辦過六次總統直選民主程序的事實存在國家的理想與規格的重要性。更糟糕的是,在近乎得過且過心態下,許多國民甚至不在乎一群群由全體國民聘用並由國庫發餉的政府勞工們持續「癱瘓」在二十世紀的過時中華黨國謬制與謬論中。
這套糾纏台灣政治領域的二十世紀「中國歷史幽靈」妄念,雖然是從一九四五年開始由中國國民黨及其中華民國黨國體系透過獨裁鎖國殖民暴政散播到台灣各地,可是,入腦入心的黨國意識形態與大中華沙文民族帝國謬論等源流卻必須追溯到一九一二年。理由大致如下:
1.         一九四五年非法入侵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其實是中國國民黨在中國境內控制的一黨專制軍閥組織,原本是受盟軍委託來台接受日本軍國政府投降,卻趁第二次世界大戰終結初期世局混亂之際,違背該國簽署的聯合國憲章規定,監守自盜當時仍為日本領土的台灣群島。
2.         中國國民黨控制下的中華民國,是一個動用血腥戰爭、同類相殘手段與排斥異族口號建立於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的中華國族沙文主義黨國。由於中華民國是一個毫無民主素養也無人權知識的「自由民主國家」冒牌貨,所以,好戰的中國國民黨始終無法容許國內出現其他政黨,當該國境內出現由蘇聯扶持壯大的另一個好戰政黨(中國共產黨)後,兩個中國黨一直廝殺在互鬥互爭的你死我活疆場,讓中國現代史平添許多慘烈悲哀的內戰紀錄。
3.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國共產黨透過武力革命消滅中華民國,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用血腥戰爭手段輪替下的兩個不同意識形態一黨專制獨裁國家,卻同樣偏愛「中國」簡稱。
4.         中華民國被消滅前,號稱國土約一千一百萬平方公里,國民總數約四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土則約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目前的國民總數約十四億。這兩個前後中國,都獨尊所謂的中華民族中的漢族,不過,意識形態與國土面積都不同。至於國民總數,則因存活在不同年代,無法比較。
5.         中華民國被消滅前,許多軍閥割據國土且各擁國號,不過,當時的確存在一個中華民國政府,最後一任總統是李宗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即全面清算中國國民黨,所以,不少擔心留在中國會被清算的非共黨軍閥紛紛逃亡,其中,逃難到台灣的蔣介石及其武裝組織,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不敢滯留中國而四處逃竄的中國國民黨逃難人馬中的其中一群,人數約一百萬。
6.         蔣介石雖曾擔任過中華民國總統,卻於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一日被迫下台,所以,當中華民國滅亡時,他根本無法代表中華民國政府。不過,就像他不肯承認被迫下台而假裝「宣布暫行引退」一樣,當他以中國國民黨總裁身分帶領約百萬難民與逃兵流亡到台灣後,他也不肯承認中華民國已經被消滅,反而謊稱中華民國跟著他及其人馬一起來「統治」台灣,更於一九五O年起「復行視事」當了二十五年「中華民國總統」,即使蔣介石過世後,經「過渡期」三年後,「中華民國總統」席位還是「依法世襲」給他的兒子蔣經國,同樣,蔣經國也熱中不斷表演「萬民擁戴」的「連任」戲碼,直至十年後,蔣經國過世,才不得不卸下「中華民國總統」頭銜。
7.         兩蔣當「中華民國總統」期間,一直以戒嚴軍法封鎖台灣,並假借「三民主義統一中國」與「消滅共匪,解救大陸同胞」等口號,強徵台灣年輕男子加入必須無條件服膺黃埔軍校指令的「反共抗俄中華民國國軍」行列。直到一九八八年蔣經國過世前,台灣始終被迫以「中華民國復興基地」名義為蔣幫中國國民黨的「中華民族國仇家恨」捲入所謂的「國共戰爭」中充當「唯一戰場」,也因此,除了被中國國民黨強迫扮演「中華民國台灣省(區)」外,也被妄想黑吃黑的中國共產黨假借「消滅中華民國餘孽」與「收復中國叛亂省分」名義列入「中國統一」目標下必須征討的「中國神聖領土」。
8.         一九五二年,聯合國大會頒布舊金山和平條約,根據聯合國憲章明文法理,要求日本放棄台灣與澎湖。因此,如果蔣介石父子及其中國國民黨流亡組織沒有強佔台灣的話,台澎早該遵循聯合國憲章規定執行住民自決民主程序,可惜,當時的聯合國仍膠著在戰後混亂局勢裡,絕大多數會員國根本沒有多餘心思注意台澎全體住民必須被依法保障的住民自決權。
9.         一九七二年,聯合國大會頒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文,公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繼承)中華民國,這項決議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內的權利與義務追溯到一九四九年。另外,原本一直謊稱是「中華民國政府」的蔣介石及其代表們,不但無法再冒充中華民國政府詐騙世人,更被驅逐出聯合國。這項決議文只處理蔣介石集團冒充中華民國政府的真假中國紛爭,並沒有處理蔣介石集團侵占台灣領土、壓迫台灣主權且剝奪住民自決權等禍台事項。
至今為止,台灣國內的中國國民黨仍延續蔣介石遺留下來的山寨版「中華民國」謬論霸凌台灣、中國國內的中國共產黨也持續亂掰「收復中華民國叛亂省分」謊言武力威脅台灣,更莫名其妙的是,當前甫被授權主掌台灣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民主進步黨,不但放棄昔日比較先進的主權在民主張,甚至墮落到公開支持中國國民黨一黨專政與一人主義的「中華民國憲(限)政」。
眼前所見的一民(民主進步黨)二中(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就像三個意念封鎖在二十世紀中國時空內的詭異政黨,他們把台灣當成「中國內戰基地」,至今無法看清楚一九九六年之後的台灣一直是事實存在獨立民主國家的現狀。
就這樣,二十一世紀的台灣,竟然被從中國逃難來台卻貪婪殘暴坑害台灣的中國國民黨、在中國作威作福且四處侵擾鄰國的中國共產黨,以及依賴許多民主前輩犧牲青春或生命才得以建黨卻忘本包庇外來黨國帝制的當前民進黨等三個不長進政黨聯手封鎖在「二十世紀中國內戰魅影」裡,鬼影幢幢的台、中兩國關係現狀,到底要維持到什麼時候?但願一民二中等國內外政客組織早日「回到」二十一世紀,以便歸還台灣全民早該擁有卻至今仍被剝削的台灣獨立國家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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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8日 星期五

應受國際法保障的台灣主權獨立現狀


台灣長期被中國國民黨濫用已故中華民國霸凌,至今仍無法從現代國際法角度詳審政治現狀,甚至,由於檯面「菁英們」(如政治人物與法政學者)習慣沿用蔣介石入侵台灣後製造的黨國謬論解釋台灣政治狀態,以致連一些國際知名的國際法學者都常被誤導[參考例文:從國際法面向剖析台灣入聯申請之意義(姜皇池/新世紀智庫論壇第40期 2007.12.30)],而對台灣做出錯誤判斷。現狀下,關於台灣國家地位被扭曲誤導的爭議點至少如下:


謬解一: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之後,由蔣介石帶領入侵台灣的非法政治組織是「中華民國政府」或「中華民國流亡政權」

訂正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之後,蔣介石已不是中華民國總統。所以,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蔣介石所率領的那群中國國民黨籍逃兵或「中華民國政府」(武裝難民團),根本不具備中華民國民意,不但沒資格代表「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更不配自稱「中華民國政府」。
歷史事實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後的已故中華民國「流亡總統」是李宗仁,並不是蔣介石。蔣介石擔任中華民國(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總統的時間是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日至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在他下台前,中華民國呈現財經破產、金圓券貶成廢紙以及社會騷動不安等慘狀,他原本不肯下台謝罪,甚且曾於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宣布戒嚴,後來,民怒喧天,他被逼下台,為自保顏面,假裝「宣布暫行引退」[參考文章:【民報專文】蔣介石:美國人扶不起的阿斗!(上)【民報專文】蔣介石 ,美國人扶不起的阿斗!(下)]。自此之後,蔣介石頂多只是中國國民黨總裁,既不是中華民國政府工作者,更不是中華民國總統。

謬解二:台灣「自古屬於中國」,既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土」,也是「中國固有領土」

訂正
只要了解台灣歷史的人,就算不討論台灣淪為多國殖民地之前有無「國籍」議題,也應知道,從一六二四年開始,台灣就慘遭荷蘭(一六二四年~一六六二年)、西班牙(一六二六年~一六四二年)、鄭成功家族及其東寧王國(一六六二年~一六八二年)、滿清帝國(一六八二年~一八九五年)、日本(一八九五年~一九五二年)、中華民國(一九四五年~一九四九年)以及蔣介石家族及其率領的蔣幫中國國民黨山寨版「中華民國」(一九四九年~一九九六年)等不同國家、政黨與家族的個別或同時輪番侵略,無論這些「歷任」侵略組織是以國家、家族或政黨形式入侵台灣,都已證明:台灣不可能「自古屬於中國」[參考文章:台灣史哪個階段不殖民?(李筱峰20140129中國對台侵略史(李筱峰2010-09-19 06:00],至於所謂「中華民國固有領土」謬論更是荒唐至極,畢竟,中華民國成立於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台灣卻直至一九四五年底才被中華民國政府假借盟軍接受日本軍國投降名義來台監守自盜,怎麼可能被攔腰突變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或「中國固有領土」?

謬解三:台灣主權未定,至今都不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

訂正
「主權在民」是聯合國憲章明訂法理宗旨與原則(聯合),而且全世界已有一九三個聯合國會員國簽署過聯合國憲章(參考文本:Signed copy of the UN Charter and th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所以,至今還胡扯「台灣主權未定論」的「菁英們」已明顯挑釁擁有一九三個會員國的聯合國。依據聯合國憲章規定,台灣現狀無疑是主權在民的事實存在獨立主權國家,不過,由於曾經長期慘遭外來政黨誤導,以致國家形式與憲政體系都不符合聯合國憲章要求的主權在民原則,只能說,台灣尚未完備法理獨立程序,所以,至今還偽裝成「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台灣省(區)」.甚至,更糟糕的是,由於許多無知政客仍延續蔣介石集團的愚蠢暴政謬論,台灣到現在還一直濫用已故中華民國名號企圖到聯合國「踢館」,以致聯合國前秘書長潘基文曾「誤會」台灣政府故意對抗聯合國憲章第二十三條(明文規定The 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與違背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文(即U.N. RESOLUTION 2758)以達到公開否定聯合國會員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地位的目的[參考文章: 「入聯」,規格不符沈建德11/20/2007]。
歷史事實
聯合國大會於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正式頒布舊金山和平條約,要求日本放棄台灣與澎湖的一切權利(含主權與領土),由於聯合國大會是必須遵行聯合國憲章的聯合國旗下組織,所以,從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起,台澎主權與領土就歸屬台澎全體住民。另外,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日之後,台灣第一任民選總統接受全民授權與委託領導全國政府工作者,即使台灣目前仍未制定憲法、命定國號和整頓政府機制,可是,經過約兩千三百萬名國民當中的全體成年公民執行國民主權直選總統民主程序後,已經公開宣布國土在太平洋台灣群島約三萬六千平方公里選區內,據此,台灣國民總數已確定、國家主權由全體國民擁有的聯合國憲章原則已確定,再加上國土範圍已確定,如果還有人謬稱「台灣不是主權獨立國家」,必定是「誤解」或不知聯合國憲章的全球通用性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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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5日 星期二

大法官應該回答的基本問題


近幾天來,所有大法官候選人在立法院接受質詢過程,以平均水準來看,單純與昔日許多幾乎完全「聽命」於提名人(總統)的「大奴才法官」比較的話,應該較接近現代民主國家司法人員基本要求。不過,由於站在質詢台上的不少立法委員怠惰懶學,竟讓一個個被普遍期許「法學素養優異」的大法官候選人必須回答許多可能連高中生都會嫌愚蠢的過度簡單問題,頗可惜。
在質詢大法官問題前,立法委員至少必須研讀司法院組織法  4 5 ,內容分別如下:
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四)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五條第四項所定主要法律科目八年以上,有專門著作者。(五)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從事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研究而有權威著作者。(六)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具有前項任何一款資格之大法官,其人數不得超過總名額三分之一。
第一項資格之認定,以提名之日為準。
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
實任法官轉任之大法官任期屆滿者,視同停止辦理審判案件之法官,不計入機關所定員額,支領法官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俸給總額之三分之二,並準用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之規定。
實任檢察官轉任之大法官任期屆滿者,準用前項規定。

另外,由於當前台灣政府無能,僅能依循中華黨國時期濫用的「中華民國限政」,所以,大法官職權行使法制之沿革成為全民監督大法官工作能力的一套粗糙標準,根據司法院大法官網站的摘要說明:
「民國37年(按:一九四八年)71日,行憲後司法院成立,總統依憲法及司法院組織法之規定,提名第一屆大法官17人,經監察院同意者12人,於同年8月初到任。司法院之法令解釋職權,至此始由專人掌理。
關於大法官之釋憲程序,則可分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以下簡稱會議規則)(37.8-47.7;按:一九四八年八月至一九五八年七月)、『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以下簡稱會議法)(47.7-82.2;按:一九五八年七月至一九九三年二月)及『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以下簡稱審理案件法)(82.2-;按:一九九三年至今)三個時期,由『解答疑義』走向『解決爭議』,由『維護憲政體制』走向『保護人民權利』方向發展,釋憲方式,亦由會議議決而兼採審判合議。」
儘管當前台灣在「中華民國限政」猖獗之下,顯現法理不清且司法無序窘狀,但是,既然全民遵循國際趨勢希望實踐和平反戰的人權民主政治,只好按部就班朝向上提升方向步步為營,所以,當準備好「現有」檢驗原則後,還得先確立以下條件:
  1. 根據司法院組織法 第 4 條,大法官資格的第四項至第六項,可知大法官可以是具有國際法壇實務經驗與國際法學豐富涵養的專業菁英或卓越學者,所以,這類專業素養與法理眼界理當不侷限於我國現有「限政」體系的大法官候選人,一旦通過審核並就職後,實際才能應足以實踐大法官職權行使法制之沿革中提及的「由『解答疑義』走向『解決爭議』,由『維護憲政體制』走向『保護人民權利』方向發展」。
  2. 基於第 1 項必要條件,篩選大法官人選時,不應該只求他們「解答疑義」和「維護憲政體制」,更應該根據新規定,要求他們「解決爭議」和「保護人民權利」。
思考過以上兩大要項後,質詢大法官時,至少必須包含以下問題:
  • 七十年來,在台灣國內實施的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一直引發侵犯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主權與國土等爭議,請問大法官候選人,如何解釋這項爭議的源頭?以及,該如何解決這項爭議?
  • 眾所皆知,中華民國憲法從未透過合乎現代國際人權法典規範的民主程序委請台灣全民討論與裁決,就被當年政府部門奪權直接頒布實施,甚至,在一九八八年之前,不曾徵詢全民同意就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政府的外來政治組織,更一直使用戒嚴令架空中華民國憲法並製造約四十年白色恐怖政治,以上現狀與歷史已經實質侵犯台灣人民權利,請問大法官候選人,我們應該如何透過法理程序實質「保護人民權利」?
  • 大法官職權相關法理依據,除了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司法院組織法外,至少還包含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施行細則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等。無論如何,對大法官職權來說,最舉足輕重的基本大法,還是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問題是,中華民國憲法序言「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以及第 1 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等條文內容都已經明顯違背其他條文規定,比如:
第 11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23 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當憲法本身互相矛盾,甚至,除了實質限制思想自由、言論自由與行動自由外,更是製造爭議的禍首和侵害人民權利的元兇時,大法官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法理標準和行動捍衛全國人民權利?
能夠擔任大法官的司法人員都是法界佼佼者,如果以上問題無法給予清晰解答,不但會讓司法界蒙羞,也難免引發尸位素餐聯想,希望所有如願當上大法官的司法「菁英」們能善用出類拔萃的國際法學素養與法理實務經驗,扮演符合現代潮流的民主人權司法先鋒,千萬不要為了奴從不合時宜且明顯違背國際法理的不良「限法」而違背了「解決爭議」與「保護人民權利」等大法官基本職責。
即使廢憲與制憲等工作不在大法官職權範圍內,可是,職司解釋憲法工作的大法官至少應該誠實解釋憲法良窳,絕不應該盲目推崇一部由許多毫無民主法學素養也無現代法理實務經驗的「古腦」立法者制定的已故外國落伍憲法牽絆我國民主法治前途,這是身負「保護人民權利」職權的大法官必須時時刻刻謹記在心的很重要工作原則之一,否則,就算表面符合司法院組織法  4 規範的大法官資格,也只是奴從侵犯人民權利的惡法的不適任大法官,當引以為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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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4日 星期一

轉型正義


自從台灣人如願讓中國國民黨成為不具影響力在野黨之後,轉型正義聲浪又開始澎湃洶湧,不過,至今為止,似乎都集中在不公不義黨產,卻忽略更重要的國家被侵略與族群被挑撥等課題。
中國國民黨利用不義黨產汙染我國選舉文化已久,的確是一件必須儘速處理的重要案件,可是,至今為止,不但治絲益棼,甚至還屢屢慘遭中國國民黨結合中國共產黨濫用所謂的中華(大漢)國族沙文主義宣傳手段反撲與抹黑,壯烈現狀,不禁讓人回想起前總統陳水扁於二OO四年至二OO八年間幾乎被中國國民黨聯共制台與中國政府武力威脅「斬首」等卑劣手段五花大綁的悲哀記憶。
為什麼轉型正義對台灣來說,會這麼困難或悽慘呢?除了在台灣民主政治前途上已顯現被淘汰跡象的中國國民黨負隅頑抗外,這個山窮水盡外來政黨寧可投降曾經極盡所能追殺它的昔日死敵,也要苟且偷生出賣台灣民主前途的「窮寇」心態,應該是李登輝、陳水扁和蔡英文等三位致力改革台灣政治的民選總統必逢「苦戰」的很重要原因之一。
從中國國民黨為了守護從兩蔣暴政時期一直搜刮台灣民脂民膏累積的龐大不義黨產而不惜與昔日仇敵聯手侵占台灣的現狀來看,如果台灣民選政府希望在不傷害台灣前提下達成轉型正義目標,行動上勢必更加細膩周密。
事實上,中國國民黨傷害和打擊台灣的武器不僅限於當前的不義黨產,所以,在還沒有擬定詳審計畫之前,就過度樂觀期許全面清查中國國民黨不義黨產的現狀,不但捨本逐末,甚至已犯下「窮寇莫追」大忌。
在現狀下,除了繼續平心靜氣處理不義黨產課題外,更應全面檢討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八八年之間的「蔣家王朝」非法侵害台灣的不公不義暴政及其遺毒,處理步驟至少如下:
  1. 成立「轉型正義委員會」,結合台灣各界民主願景,全方位追查四十四年「蔣家王朝」在各領域製造的不公不義暴政和悲劇歷史,並提出實際可行的各領域改革方案。 
  2. 以全面透明化的「轉型正義委員會」凝聚民主改革理想,揭示建立公義理想國應該遵循的普世價值與現代國際人權法典宗旨,並透過民主方法提出我國重新出發的法理策略與政治目標。 
  3. 「轉型正義委員會」旨在排除黨國殖民遺毒並建立民主人權法理秩序,原則上應由全民參與和監督、要求中國國民黨迴避、公布所有曾在「蔣家王朝」時期擔任政府公職者名單並要求全體迴避、擬定短中長期計畫、定期報告進度、捷案意見必須由符合現代國際人權法典住民自決原則的全民公投方式同意與授權。
換句話說,除了向至今仍然假扮成「民主政黨」卻依舊將「蔣家王朝」非法侵略台灣、一黨專制、獨尊中華國族與實施戒嚴暴政等邪惡黨國手段推崇為「偉大政績」的中國國民黨追討不義黨產外,也應全面清查中國國民黨在「蔣家王朝」時期侵奪台灣全民主權與台灣國土的不公不義手段。
只要台灣中央與地方民選政府以及所有民意代表願意全力配合促進轉型正義目標,中國國民黨就無法再以「被抄家滅族」藉口干擾包含清查不義黨產在內的所有轉型正義必要工作事項。
畢竟,真正製造台灣國不成國的元兇是「蔣家王朝」遺留至今的山寨版「中華民國限政」暴政及其遺留的大中華(大漢)黨國體制,如果台灣國民當中還有許多人根本不知道「蔣家王朝」罪惡,甚至腦中的政治觀念還停滯在「蔣家王朝」遺留的洗腦黨國帝制謬論裡,就不會懂得民主政治必須全民參與、遵循基本人權與成就每一位國民福祉的最起碼政治行動與基本目標。
無論如何,全民參與轉型正義,從「心」革除獨裁黨國政治遺毒,並重新學習普世價值支持的民主政治學理與實務,才是台灣徹底清洗不公不義獨裁黨國與正派建制獨立民主國家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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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7日 星期一

林全先生,台灣行政院不是中國國民黨旗下組織!


從五月二十日上任以來,行政院長林全的表現一直引發外界關切。
姑且不提被林全聘用的行政院各單位首長有沒有過多所謂的「老藍男」,事實上,在國事如麻的困窘現狀下,近五個月內,這位在民間「身價」(年薪)頗高的財稅專家種種「慢郎中」處事態度,已經讓很多原本對新任民選總統蔡英文抱持一些期許的「平常心」人士,都逐漸轉化為恨鐵不成鋼的「急驚風」了。
我不清楚林全的財稅專長到底有多了不起,卻不能不佩服他在經濟蕭條、哀鴻遍野的馬八年期間還能賺取過人高薪的「金本領」,儘管如此,還是必須提醒這位深受蔡英文信任的「高財」財稅專家:進入台灣民選中央政府擔任行政院長不能單憑財稅管理能力,畢竟,行政院轄下的部會五花八門,眼前所見卻是,光看類似兆豐案和樂陞案這類與財稅專業還可沾上邊的金融弊案,都可以溫吞糊塗處理到很容易讓人「誤會」台灣的行政與司法等部門無能到只求等待美國司法單位隔海破案救援的可悲地步,至於其他與財稅完全無關領域的眾多「特急件」,還能再如何期待行政院充分理解與緊急辦理?
另外,政務亂成一團已夠讓人傻眼了,這位仁兄竟然還有能力節外生枝,彷彿天兵一枚,比如,林全於十月十四日在立法院接受詢問中,莫名其妙配合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亂問亂答以致不惜詆毀無辜長輩所演出的無聊雙簧戲碼,就算不提道德質疑,也已顯現林先生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過人能耐」,其實,從當天林全與中國黨立委費鴻泰(請參考影片費鴻泰爆料 獨派推薦人不成修理林全-民視新聞)的問答中,可看出費鴻泰疑似在未曾求證下就自己幻想「獨派大老」吳澧培推薦過未被採用的「兩名」閣員候選人名單,而且,費所提的推薦時間和內容似乎都是根據不肖政客或不良媒體人的放話資料隨口亂問,卻見林全拼命庇護現任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竟然隻字不提費鴻泰詢問過程錯誤指涉吳澧培的誣詞已犯下的諸多謬誤。
一位身受現任民選總統器重的行政院長,五個月來實現不出什麼政績,卻可以額外造就這種詆毀無辜人士的醜態,到底是林全無能據實「堂堂正正」答詢呢?還是林全另有旁騖以致置無辜被毀謗的長輩名譽於不顧?
總之,以行政院長職能就事論事,林全已到了必須自省或被檢討的關鍵時刻了,在政績乏善可陳且混亂無章現狀下,如果竟然還蓄意或潛意識裡希望藉由打擊所謂的「獨派大老」轉移政務無能焦點並浪得台灣大量紅藍媒體與藍營政客的支持或力挺的話,也許,這位公僕,除了無能以外,連基本品格都得被檢討了。

以下相關影片,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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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9日 星期日

飄忽在台灣國內外的已故與虛構中華民國


台灣(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日第一任民選總統接受全民委託與授權代理領導中央政府,即為實踐人民作主與主權在民的第一日,此後,台灣已是事實存在獨立國家)。圖片來源:



國境內非法存在的一實(已故)二虛(現存)中華民國如下:
民進黨虛構的中華民國(一九九六年至今)
圖片來源:4 vector  

蔣介石領導的中國國民黨虛構的中華民國(一九四九年至今)

非法侵占台灣的已故中華民國政府(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四九年)來自中華民國(建立於一九一二年,滅亡於一九四九年)重慶國民政府
圖片來源:地之圖 Map.Ps123.Net


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四九年至今)
圖片來源:Fotosearch

已故中華民國(一九一二年至一九四九年)


聯合國會員國暨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之一的中華民國(中國)變化

一九七二年至今: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圖片來源:Fotosearch

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七二年的虛構中華民國(蔣介石領導中國國民黨虛構)

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四九年的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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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台灣祈福 -- 揮別山寨版中華民國殖民體系


希望台灣早日解除被一黨專制外國政體霸凌的現狀!

建議我國國慶訂於每年五月二十日,以紀念從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日起全民第一次行使國民主權直接委託和授權第一任民選總統代理領導中央政府,從此奠定國家主權獨立基礎,並實踐人民作主理想!!

國家屬於全民,不該繼續由一個外來政黨(中國國民黨)藉由屠殺異族與恐怖暴政等卑劣手段強迫我國使用不符合本國全民需求的已故外國國號與落伍憲政。所謂的中華民國是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恩怨情仇糾纏不清的慘物,請中國國民黨勇敢返回中國要求中國人民和中國共產黨和平解決中華民國存亡疑題,莫再聯共制台,甚至盡走邪魔歪道企圖侵占台灣作為兩個中國黨的和解籌碼!!!










2016年10月8日 星期六

台灣現代史與「變形蟲」般的中華民國


如果以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當成現代的起點,那麼,台灣現代史可以從一九四五年談起,在這段至今達七十一年的歲月裡,如果不計較詮釋內容是真是假的話,台灣已收容了三個不同中華民國,再加上國際社會對中華民國的普遍共識,可以說,當前世界至少存在過四個不同內涵的中華民國。
以下是台灣國內收容(過)的三個中華民國:
  • 曾於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四九年非法入侵台灣的已故中華民國 ── 這個中華民國誕生在當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上,存在時間為一九一二年至一九四九年,虛誇領土約一千一百萬平方公里(實際領土面積請參考附圖 1),亡國時的總人口數約四億(所謂的「四萬萬」)。雖然建國時間是一九一二年,不過,由於是軍閥競起的混亂軍事國家,再加上各個軍閥都嚴重缺乏現代政治素養,所以,只好表面獨尊當時唯一能提出建國理論的醫生革命份子孫文所描繪的三民主義,可惜,即使是孫文也只知現代政治皮毛,因此,號稱要建立亞洲第一個民主國家的中華民國始終是一個形式上一黨專制、實質上軍閥割據的中國國民黨的黨國,在這樣的窘境下,這個唯一曾經真實存在過的中華民國本尊,直到一九四七年才頒布中華民國憲法,然後,在各路軍閥都還不清楚中華民國憲法到底是什麼東西的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這個中華民國就被「漢賊不兩立」口號下的「賊」中國共產黨消滅了。
  • 附圖 1 一九四四年「重慶國民政府治理下」的中華民國真實(淺藍色)地圖;圖片來源:地之圖 Map.Ps123.Net

  • 一九四九年至今還在台灣喊「統一中國」的蔣幫中國國民黨「中華民國」(以下簡稱「蔣中國」) ── 這個蔣中國至今不承認中華民國已經滅亡,而且,還繼承一九四九年底從中國逃亡來台並武裝佔領台灣的蔣介石及其率領的中國國民黨殘餘黨羽謊稱的「中華民國包含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謬論。即使是一個虛構的山寨版「中華民國」,謊報名號時間卻比已故中華民國本尊存在時間還要長,依照蔣幫詐騙集團的說法,這個蔣中國已有一百零五歲,只不過,三十八歲之前的蔣中國是已故中華民國本尊,三十八歲以後的蔣中國則只能「屈居」在蔣介石集團非法侵略的「台灣省(區)」痴痴等待「明天回大陸」。從實質影響力來看蔣中國,由於侵占和詐騙台灣的時間長達七十一年(含已故中華民國非法侵占台灣的四年),且曾經在台灣實施過四十四年鎖國白色恐怖獨裁暴政,所以,迷信這個虛構中華民國的台灣人最多,實際比例至少高達全台灣人口的五成。
  • 附圖 2 蔣中國虛構(中國國民黨徽微調後加上滿地血)地圖;圖片來源:作者: luke12394 時間: 2010-5-21 16:50

  • 一九九六年之後逐漸切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進黨「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民中國」) ── 不同於蔣中國的民中國,雖然也是虛構的「中華民國」,可是,已經面對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各自獨立存在的事實。民中國的特色是接受一九四五年非法入侵台灣的已故中華民國為台灣「祖國」的謬論,也不排斥蔣中國那套「台灣與大陸同屬中華民國」謊言,卻宣稱「中華民國」已經「務實轉變」為「中華民國=台灣」現狀,所以,民中國主張未來由台灣全民做主,既不排斥未來可能「統一中國」也不否決未來可能「獨立於台灣」的現狀。
  • 附圖 3 民中國虛構(中國國民黨徽微調後加上滿地血)地圖;圖片來源:4 vector

以上三個中華民國為一實二虛,換句話說,曾經事實存在過的中華民國只有一個,就是一九一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的三十八歲中華民國,至於蔣中國和民中國都屬於政客虛構來「繼承中華民國」的謊言,前者從蔣幫(由蔣介石及其子蔣經國領導)到馬幫(由馬英九領導)浮現了中國國民黨從侵中奪台貪婪邪念轉變成聯共制台狡詐惡念,後者則顯露民進黨從主張民主獨立退化成政客至上的自欺欺人劣根性。這三個中華民國的共同點是:都把台灣全民當成不具現代民主知識的古帝國「無知小老百姓」。
除了非法入侵和長久寄生在台灣的兩個虛構中華民國外,在國際社會裡,還存在一個頗特殊的中華民國,那就是至今仍被掛名在聯合國憲章上的中華民國(以下簡稱「聯中國」),也是阻礙台灣冒用中華民國名義走入國際社會的「名義中華民國」。
類似兩個侵台欺台虛構中華民國,聯中國也是一個變形蟲般的「歷史產物」。歷史變遷如下(論述詳文請參考:在國際社會自取其辱的山寨版「中華民國」
  1. 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四九年的中華民國 ── 一九四五年聯合國成立時,當時被編列在同盟國裡的中華民國(一九一二年至一九四九年)受邀成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之一。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軍隊主導的亞洲盟軍是以解救中華民國和擊退軸心國之一的日本軍隊為作戰目標,所以,曾長期與中華民國軍隊合作,後來,美軍擊敗日軍,便將亞洲戰區的受降任務交給中華民國軍隊,卻也因此製造了中軍趁火打劫非法侵占台灣的機會。無論如何,中華民國在亡國之前,都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之一。
  2. 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七二年的蔣中國 ──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聯合國雖然高舉反戰和平旗幟,可是,由於會員國來自全球願意加入聯合國的獨立國家,所以,在會員國素質參差不齊的前提下,始終飽受許多獨裁政府所控制的好戰國家挑戰。尤其在美國與蘇聯對峙的冷戰時期,更被民主與共產兩大陣營時時較勁交鋒的混亂局勢左右,根本沒有多少國家會特別注意台灣與中國的政治變化。再加上美國政府為了防範蘇聯政府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一黨專制操控下的中國)軍隊假借「統一中國」(即徹底消滅蔣中國)名義入侵台灣並禍延亞洲太平洋各國,刻意默許蔣中國政府偽裝「中華民國未亡」代表繼續霸佔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席位,所以,這段期間內的聯中國,實際上等同蔣中國。
  3. 一九七二年之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 聯合國大會於一九七二年頒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文,正式驅逐已經從中國逃亡且毫無中國民意基礎的蔣中國代表,並追認中華人民共國自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七一年之間的唯一中國會員國資格和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地位,因此,即使聯合國憲章第二十三條明白規定中華民國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實際上﹐透過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文的「後法」修正解釋內容,就可以了解,聯合國憲章上的中華民國已經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劃上等號關係,尤其,在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文中特別強調驅逐「蔣介石代表們」,依照法律文字表達的意涵已經很明顯:蔣介石代表們不能繼續代表中華民國或唯一中國,相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既被追認為唯一中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就等同是聯合國憲章明文具名的中華民國。
從國內外現存中華民國不同版本,可知,如果台灣繼續使用中華民國虛體,只會製造更多內政衝突和外交險境,這樣的現狀,對那些只在乎自己的政治前途和爭奪個人名利權不遺餘力的自私自利自大政客來說,似乎不是要害,畢竟,只要他們具備他國護照且可以在外國置產,就不必擔心台灣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獨裁政府消滅後的出路,尤其是那群聯共制台的蔣中國人,更可能成為「衣錦還鄉」的「統一中國功臣」,即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可靠或隨時可能清算異己,只要蔣中國人同時擁有先進民主國家護照,也不用擔憂無國可棲。至於民中國人呢?只要他們金錢不缺,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入侵之前就已準備好先進民主國家護照,大可早早出國去充當「救台海外鬥士」,有錢有光環敢大聲的「民主鬥士」,就算救台無力,照樣可以滿足「成功人士」的虛榮心。
無論如何,台灣自始至終都很不需要中華民國,現實世界裡的台灣民主化工程,自一九四五年至今,一直是支持台灣和平獨立的民主人士流血流汗流淚衝鋒陷陣打拼出來的成果。雖然,普及民主知識的重要管道仍慘遭蔣黨國處處封鎖,可是,只要台灣人持續生活在反戰和平環境裡暢通言論、思想與行動等自由,總有一天必定可以清洗所有傳承自軍閥割據孫文一人謬論中華黨國時期的「中華國族史地」荒唐政治「遺產」。
何況,以台灣全民為國家主體的現代化獨立民主國家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就算勢必遭逢中國政府惡意打壓,卻是符合民主陣營推崇的普世價值和誠懇遵循聯合國憲章法理的合法正道,即使既得利益政客群不會喜歡,卻是台灣全民清除內政衝突和解除外交困境最不該放棄的康莊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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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日 星期日

誠實與虛偽


直到現在為止,台灣民選中央政府處理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兆豐銀」)紐約分行弊案的扭捏作態,一如面對台灣國家定位課題的模稜兩可態度,簡單的說,就是無法分辨誠實與虛偽的差異,甚至寧可盲目放任虛偽貪霸一方主導「案情發展」。
兆豐銀現狀很複雜,最急迫必須面對的是紐約分行被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指控西元二O一二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而慘遭重罰一﹒八億美元(約新台幣五十七億元)一案。光是這個單一案件,就不能不全盤檢查兆豐銀「洗錢疑雲歷史背景」。
根據立法委員與媒體記者公開爆料的已知資料顯示,兆豐銀洗錢疑雲不僅僅籠罩在美方已證實的二O一O年至二O一四年之間明顯違法事項,甚至,還包含二OO九年起已被澳洲與巴拿馬等國政府糾舉過涉嫌違反法遵或洗錢法等「前嫌」。
如果蔡英文領導的中央政府真心追查兆豐銀弊案,首先必須做的事情,應該先收集前述已由外國政府裁決的每份司法定讞判決書與行政處分議決書以及兆豐銀歷年(至少應自二OO八年至二O一五年)年報,一一查核、比對並釐清當時來龍去脈,除了理當全面檢討和改善兆豐金與兆豐銀組織結構與決策制度的漏洞與弊端外,更要針對這段期間歷任相關主管展開地毯式調查和約談,也就是說,應儘速列出美國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兩家分行發生洗錢疑案期間(二O一O年一月至二O一六年八月十九日)負責監督、管理和領導兆豐銀的政府首長和銀行主管名單,然後,行政與司法當局即應將這份名單上的所有人當成查核弊案的重要嫌疑人和證人,調查時間最好不要拖延,以免冤枉好人和縱放壞人。簡要分析如下:
  1. 兆豐銀為兆豐金融控股公司(以下簡稱「兆豐金」)的子公司,是我國國營金融機構,依照現有組織結構,政府部門內依法理當列入調查究責名單的工作者,至少包含二OO九年至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日之間的總統、行政院長、外交部長、經濟部長、財政部長與中央銀行總裁等部長級以上公僕,另外,理應在第一時間回報我國公營銀行在國際社會製造醜聞憾事的駐美、澳與巴拿馬等國代表,以及兆豐金、銀的「頂頭上司」,如銀行局長與金管會主委等公僕也不能推卸責任。
  2. 同理,二O一O年至二O一六年八月期間擔任兆豐銀的歷任董事長、總經理、常務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總稽核、法遵長、國外部經理、美國紐約分行經理與巴拿馬兩家分行經理,以及二OO九年與二O一O年澳洲三家分行經理等相關「嫌疑人」或「證人」,也必須列為調查與約談對象。
上述名單中的「大人物們」,即使不涉及指使、共謀或知情圖利等監守自盜罪名,也必須承擔怠忽職守或尸位素餐等行政責任。
可惜的是,至今為止,所謂的「調查」似乎只見無頭蒼蠅般一團亂,甚至連媒體和立法委員的「辦案」能力都遠遠高於司法與行政當局,這種政府效能,實在令人難以恭維。
中央政府這麼無能的理由,表面看來好像是因為「政府菜鳥」出手以致被「金融老鳥」耍得團團轉。問題是:蔡總統與她任命的行政院長林全真得看不懂他們現在面對的是前總統「老馬」任內留下的爛攤子嗎?如果無法認清事實,怎麼辦案?如果已經認清事實,為什麼至今還縱放二O一O年至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日期間的許多「嫌疑人」和「重要證人」大搖大擺介入政府部門裡「協助」、質詢或指導辦案?
這種情形,頗像蔡英文領導的中央政府至今還不肯坦誠面對中華民國政體的虛構事實一樣,當蔡政府把名存實亡的中華民國虛構政體視為籠罩台灣的「必要國體」後,當然無法理解主權在民和住民自決的重要性,也就不可能將台灣領土與主權的真正主人(全體國民)視為國家主體。在寧可迷信虛偽「中華民國」卻不肯接受台灣全民主掌國家主權與領土的真實台灣現狀下,不要說國家內政荒亂無章,連試圖走入國際社會時,都無法說明台灣國家現狀究竟是怎麼回事。
同樣的不肯坦誠面對真實壞毛病也製造了兆豐銀弊案「迷糊辦案」現狀,其實,只要稍具基本常識,就應該知道解開兆豐銀弊案疑雲的鑰匙在二O一O年至二O一六年五月十九日期間那群相關政府首長與兆豐金、銀主管手中,可是,一旦現任政府不願或「不知」將這群人列管詳細調查,就不可能查出真相。如同蔡政府一再強調「維持台灣現狀」,卻不肯誠實招認中國國民黨蔣幫入侵台灣後強迫植入的「中華民國」是一個非法侵台且早已亡國的虛體,如何凸顯台灣國土與主權已經透過全民直選總統民主程序實質由全民主掌且已經彰顯台灣是一個事實存在主權獨立民主國家的現狀?
誠實,勢必正面迎擊違法集團與侵略集團的強力反撲,卻有可能突圍並彰顯如履薄冰向上提升真實現狀,相反,持續虛偽,也許能獲得違法集團與侵略集團的假意推崇與附和,卻極可能淪入違法集團與侵略集團長期鑽營的「共犯流沙坑」中越陷越深,以致現狀全由違法集團與侵略集團誤導並亂掰虛構。
不知道蔡英文領導的中央政府會選擇誠實或虛偽?不管答案是哪一個,我相信,當台灣全民要為蔡政府打成績時,必然厭惡虛偽,且傾向誠實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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