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 星期五

拔擢台灣總統或「中華民國」總統的選戰


二O一六年一月十六日是台灣全民參與第六次直選總統投票活動的日子,在未來約兩百天裡,應該足夠所有選民思考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們要選出一個台灣總統呢?還是又要在台灣約三萬六千平方公里選區內選出一個自以為身價「高」於台灣全民且服務選區不僅限於台灣領土的莫名其妙「中華民國」總統?
台灣總統和「中華民國」總統有什麼差別呢?差異性至少如下:
  1. 台灣總統必須了解台灣選民總數是指在台灣國土範圍內的全體公民數,而且,服務人口總數絕不可能擴及台灣國民總數之外。至於不知所云的「中華民國」總統要服務的國土範圍與國民總數,光是中國國民黨和民進黨「中華民國派」就可能出現兩種版本,比如,中國國民黨辱台版本可能是「一千一百萬平方公里的十四億人左右」,至於民進黨「中華民國派」發明的詭異說法則可能是「約三萬六千平方公里領土上的兩千三百萬人左右」,這類莫衷一是的凌亂計算結果,起因於中、民兩黨定義下的「中華民國」是根據已故中華民國政府非法侵略台灣及中華民國亡國後蔣介石武裝難民團持續霸佔台灣的山寨版「中華民國」謬論各自陸續幻想出來的莫須有偽造「中國」。
  2. 台灣總統必須為維護台灣全民共同福祉而從事服務工作並且領導中央政府建立一個符合公平正義服務網,既不能犧牲任何國民也不能獨厚任何國民。至於不知所云的「中華民國」到底要達到什麼目標呢?根據那部在中國倉促訂定卻強迫台灣全民「違憲」使用的中華民國憲法,不但必須「永矢咸遵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的遺教」,而且,必須「基於三民主義」才可能出現「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請問:台灣有多少人是孫中山粉絲或三民主義信徒?為什麼一個國家的理想必須無條件獨尊一個過世者的「遺教」和「主義」?民主國家會制定那種獨裁憲法嗎?在那種只能獨尊一人和一則「主義」的黨國體制下,「中華民國」總統的服務對象是誰?說不定只有那則憲法規定的「孫中山先生」吧!
  3. 台灣總統必須執行台灣全民共同意志和率領政府部門保衛全民安全與健康等重要事項,以現狀為例,台灣內有一個已故中國莫須有體系限制國內外發展前途,外有一個現存中國政府虎視眈眈企圖殲滅台灣國體和民主機制,因此,台灣總統至少應該領導中央政府端正本國法政體系(如制憲、正名和重建人權法制等)以及拓展本國外交國防網絡(如廣開亞洲各國邦交與國貿關係、善用國際民主結盟系統保護我國主權與領土、鞏固五大洲各長期合作國家確立友好國際關係等)。反觀那些執意要當「中華民國」總統的政客們,好像只在乎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從已故中華民國(一九一二年至一九四九年)時期延續下來的恩怨情仇,在他們的偏狹觀點裡,無論台灣和世界都要被省略,整個世界只簡化為中國國民黨蔣幫逃亡侵台後始終和中國共產黨糾結不清的莫名其妙「兩岸關係」,可是,台灣與中國明明是兩國關係,怎麼可以任由區區中國國民黨蔣幫和它的「舊仇新愛」中國共產黨之間的詭譎糾葛跨國兩黨關係完全取代?
總而言之,全民直選總統的意義是由全體公民為全體國民甄選一位足以信賴的中央政府首長去領導和監督中央政府執行所有為民服務事項,所以,我們絕非投票當「老百姓」或「奴才」,當然也不會是投票選「主子」或「霸王」。就像公司董事會遴選董事長帶領經營團隊一樣,董事長必須確保公司往更優異目標發展,正常情況下,應該沒有任何董事會愚蠢到投票選一個只知自肥、詐欺、吃裡扒外且濫用殘暴手段壓榨董事會的董事長吧!回到台灣現狀話題,全體選民都應確知本國領土與主權屬於全體國民,所以,包含國號和憲政在內等國家大事都應由全體國民自決自審,而不是任由一個外來政黨或任何獨裁暴力份子霸凌強加。無論如何,只要同心協力,相信台灣全民一定可以在二O一六年選出一位可以認清總統職責和國土範圍的誠善優秀總統。別忘記:主權在民,千萬不要再任由台灣主權和國民主權慘遭不肖政黨或政客剝奪和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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