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7日 星期三

震災之後


慘絕人寰的台南小年夜震災至今仍令人心痛不已,稍能撫慰悲情的是,儘管無法在黃金七十二小時內完成搜救作業,畢竟,救災體系盡心盡力展現了應有的人道精神與效率。然而,接下來呢?活下來的受災戶該怎麼面對支離破碎的現在與未來?關於這個非常重要的課題,台南市政府和現有救災組織絕對無法一併背負,只要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即使國際善心人士與組織紛紛伸出援手,我們全國人民(含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所有工作者)才是必須同心協力一起思考、討論和解決這個問題的主角。
我們知道,二O六震災不是台灣史上最嚴重的天災或人禍,卻是最有可能立即啟動全面檢討反省與改過遷善有效措施的最新出爐慘痛教訓,眼前,值得思考的問題至少包含:
(一)關於台灣處於地震帶的現實狀態,自古至今不曾改變,可是,到目前為止,我們的政策與法令似乎仍反應遲鈍地停留在無法有效預防地震引發建築物倒塌或人為疏忽造成的「人禍加碼天災」等悲劇中。彷如童話故事<三隻小豬>之中的兩隻小笨豬一樣,明明生活在危險地震帶上,竟然至今還如此低估比「野狼吹風」還強悍千萬倍的強震威力。
(二)長期以來,許多台灣人習慣被中國國民黨蔣軍洗腦用的已故中華黨國帝制體系霸凌,因此,不但兩蔣遺體與遺族至今還大剌剌享受國庫龐大資源「庇蔭」,即使是眷村改建時,中國黨政客也二話不說立即打著必須照顧「保家衛國和忠黨愛國的老榮民」口號極其積極進取地制定眷村改建條例以保障「竹籬笆裡的春天」,雖然,實際獲得最大特殊利益者幾乎都是蔣宋家族和中國黨內的「有力黨國大老」,但是,無論所謂的藍營或綠營,幾乎沒有任何「當紅」政治人物膽敢質疑中國黨不公平濫用國家資源和偏私橫行黨軍惡制。反觀長期存在台灣的各次天災人禍,除了災難當下可能啟動救援機制外,卻不曾全面啟動類似照顧兩蔣遺體與其遺族以及「老榮民」(甚至包含王如玄之流的假「榮民」?)等「黨軍」的「不離不棄、有情有義」政策和法令撫卹受害者及其家屬。
事實上,以維冠大樓傾塌悲劇來看,台南市政府及其領導的全國總動員救援體系就算無法表現到十全十美,至少,用心用力用腦的績效已獲災民、媒體與所有關心台灣的國內外人士公開檢驗和肯定,雖然到現在還有不少馬後炮追加嚴審和質疑,但是,依照實況,應有資格列入日後萬一必須啟動國內或國際救災時的正面參考教材之一。可是,中央政府的表現呢?除了救災期間口頭嘉勉地方政府首長、全面啟動全國機制輔助地方救災部隊,以及現已啟動緩不濟急卻很必要的司法調查外,面對接下來的全國防災、救災和災後重建等嚴肅課題時,還能提出什麼充分必要措施呢?
以現狀分析,我們期待政府部門的工作表現應該具備前瞻性,可是,這次的震災除了再次凸顯政府與民間普遍對台灣現存先天環境限制掉以輕心外,更凸顯中央政府對災後重建工作的重視遠遠不及對蔣軍的「習慣性永恆厚愛」。
如果遠在台北的中央政府願意將這次的台南震災當作用心檢討相關課題的起點的話,至少必須訂定一些短中長期實質有效規劃,比如:
(一)短期計畫必須即時保障居住安全。除了應立即提供現存所有受災戶基本人道保障、全面清查且公布危險建築物與建地,以及,儘速訂定嚴謹有效的建築與居住安全相關法規外,更應確實且無條件即時保障危險建地上與危險建築物裡的當前居住者取得安全住所的基本權利,例如考慮將不宜居住的建地收歸國有另作公開適當處置並公平公開提供這類建地上的現住戶轉移到安全地點購屋或租屋的有效法定措施。另外,對於現有危險建築物,除了追究人員疏失外,也應無條件即時提供受害者取得安全住所的基本權利。
(二)中期計畫必須建立全國居住安全監控體系與建置足以即時有效參與國內外救災工作的全國普及專業機動救援「部隊」。
(三)長期計畫必須確保本國領土及領海內的所有環境都能永續發展和生意盎然,換句話說,為全體國民維護居住安全與品質,以及為台灣國土守護環境安全與品質,既是全民與政府責無旁貸的權利與責任,更是我國國防基石和每一個地球人應盡基本義務。
總之,如何避免悲劇和極力排除危險,對台灣人(或地球人)來說,應該是天賦人權的基本條件,既是生存的必要,也是維護尊嚴的第一步。在追悼往者和濟助傷者之餘,當下最該努力的事情是盡最大能力防範天災和杜絕人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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